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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在A市甲区的蒋某在A市乙区某住宅楼拥有住房一套。为了能够顺利出租,蒋某雇佣住在A市丙区的杨某进行保洁处理。在工作过程中,杨某不慎将窗户上的玻璃撞破,其中的一块碎玻璃掉下来,将从住宅楼下经过的张某(女)的脸严重划伤。张某被送到医院紧急治疗后,与蒋某以及杨某进行交涉,但是因双方分歧较大,未取得任何结果。张某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若本案最终由甲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则下列关于双方当事人证明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A.证明责任的分配,原则上是谁主张,谁举证

B.本案属于证明责任倒置的情形,应当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张某无须承担证明责任

C.蒋某否认侵权事实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D.蒋某否认自己存在过错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 64 条第 1 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 90 条第 1 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证明责任的分配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所以,A 项正确。 《侵权责任法》第 35 条关于雇工责任由雇主承担之规定,实际上采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即雇主对外承担责任不以过错为要件。故蒋某是否存有过错,不需要证明,D 项错误。但是其他侵权要件,仍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即张某应当对侵权行为、侵权结果以及侵权行为与侵权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证明责任,故 B、C 项错误。
更多 “居住在A市甲区的蒋某在A市乙区某住宅楼拥有住房一套。为了能够顺利出租,蒋某雇佣住在A市丙区的杨某进行保洁处理。在工作过程中,杨某不慎将窗户上的玻璃撞破,其中的一块碎玻璃掉下来,将从住宅楼下经过的张某(女)的脸严重划伤。张某被送到医院紧急治疗后,与蒋某以及杨某进行交涉,但是因双方分歧较大,未取得任何结果。张某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若本案最终由甲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则下列关于双方当事人证明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A.证明责任的分配,原则上是谁主张,谁举证 B.本案属于证明责任倒置的情形,应当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张某无须承担证明责任 C.蒋某否认侵权事实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D.蒋某否认自己存在过错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相关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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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1~4题。 石某在A市甲区拥有住房一套。为了能够顺利出租,石某与A市乙区的荣发装修公司签订房屋装修合同,由荣发公司负责对房屋进行全面的装修。在装修过程中,荣发公司的工作人员卫某不慎将窗户上的玻璃撞破,其中的一块碎玻璃掉下来,将从住宅楼下经过的张某(女)的脸严重划伤。张某被送到医院紧急治疗后,马上委托律师与户主石某以及荣发公司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涉,但是因双方分歧较大,未取得任何结果。张某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本案中,张某应当以谁作为被告提起诉讼?( ) A.住宅的户主石某 B.荣发装修公司的工作人员卫某 C.荣发装修公司 D.石某与荣发装修公司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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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 共用题干 石某在A市甲区的某栋住宅楼3楼拥有住房一套。为了能够顺利出租,石某与A市乙区的荣发装修公司签订房屋装修合同,由荣发公司负责对房屋进行全面的装修。在装修过程中,荣发公司的工作人员卫某不慎将窗户上的玻璃撞破,其中的一块碎玻璃掉下来,将从住宅楼下经过的张某(女)的脸严重划伤。张某被送到医院紧急治疗后,马上委托律师与户主石某以及荣发公司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涉,但是因双方分歧较大,未取得任何结果。张某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若本案最终由甲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则下列关于双方当事人证明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A:证明责任的分配,原则上是谁主张,谁举证B:本案属于证明责任倒置的情形,张某无须承担证明责任C:荣发装修公司否认侵权事实的,应当负责举证D:荣发装修公司在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应承担诉讼法上的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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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 齐某与冯某系夫妻,1999年从原籍甲市a区来到乙市,并一直居住在乙市b区。2009年5月18 日二人因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被判刑5年,齐某被关押 在乙市c区,冯某被关押在乙市d区。2011年9月齐 某拟向法院提起离婚,则应该向哪个区的人民法院提 起该诉讼?( ) a.甲市a区 b.乙市b区 c.乙市c区 d.乙市d区

考题 居住在A市甲区的蒋某在A市乙区某住宅楼拥有住房一套。为了能够顺利出租,蒋某雇佣住在A市丙区的杨某进行保洁处理。在工作过程中,杨某不慎将窗户上的玻璃撞破,其中的一块碎玻璃掉下来,将从住宅楼下经过的张某(女)的脸严重划伤。张某被送到医院紧急治疗后,与蒋某以及杨某进行交涉,但是因双方分歧较大,未取得任何结果。张某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本案中,张某应当以谁作为被告提起诉讼才是正确的?A.应以蒋某作为被告 B.应以杨某作为被告 C.应以蒋某和杨某作为共同被告 D.可以蒋某或杨某作为被告

考题 李某与张某在甲市A区结婚,结婚后一直居住在甲市B区,后张某外出去乙市A区打工下落不明。2年后李某向法院申请宣告张某失踪,3年后李某见张某回来无望,遂准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则对该离婚案件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甲市A区法院 B.甲市B区法院 C.乙市A区法院 D.甲市B区法院和乙市A区法院都有管辖权

考题 共用题干 石某在A市甲区的某栋住宅楼3楼拥有住房一套。为了能够顺利出租,石某与A市乙区的荣发装修公司签订房屋装修合同,由荣发公司负责对房屋进行全面的装修。在装修过程中,荣发公司的工作人员卫某不慎将窗户上的玻璃撞破,其中的一块碎玻璃掉下来,将从住宅楼下经过的张某(女)的脸严重划伤。张某被送到医院紧急治疗后,马上委托律师与户主石某以及荣发公司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涉,但是因双方分歧较大,未取得任何结果。张某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张某向荣发装修公司的住所地A市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区人民法院认为由甲区人民法院审理该案更为便利,于是把案件移送至甲区人民法院。甲区人民法院却认为由乙区人民法院审理更适宜,不同意接受移送。则以下说法是正确的?()A:甲区人民法院、乙区人民法院对本案都有管辖权B:张某可以任意选择向甲区或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C:乙区人民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D:甲区人民法院可以自己对本案无管辖权为由,再行移送

考题 居住在A市甲区的蒋某在A市乙区某住宅楼拥有住房一套。为了能够顺利出租,蒋某雇佣住在A市丙区的杨某进行保洁处理。在工作过程中,杨某不慎将窗户上的玻璃撞破,其中的一块碎玻璃掉下来,将从住宅楼下经过的张某(女)的脸严重划伤。张某被送到医院紧急治疗后,与蒋某以及杨某进行交涉,但是因双方分歧较大,未取得任何结果。张某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张某向A市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区人民法院认为由甲区人民法院审理该案更为便利,于是把案件移送至甲区人民法院。甲区人民法院却认为由乙区人民法院审理更适宜,不同意接送移送。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有:A.甲区人民法院、乙区人民法院对本案都有管辖权 B.张某可以任意选择向甲区或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乙区人民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 D.甲区人民法院可以自己对本案无管辖权为由,再行移送

考题 共用题干 石某在A市甲区的某栋住宅楼3楼拥有住房一套。为了能够顺利出租,石某与A市乙区的荣发装修公司签订房屋装修合同,由荣发公司负责对房屋进行全面的装修。在装修过程中,荣发公司的工作人员卫某不慎将窗户上的玻璃撞破,其中的一块碎玻璃掉下来,将从住宅楼下经过的张某(女)的脸严重划伤。张某被送到医院紧急治疗后,马上委托律师与户主石某以及荣发公司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涉,但是因双方分歧较大,未取得任何结果。张某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在本案中,张某应当以谁作为被告提起诉讼才是正确的?()A:住宅的户主石某B:荣发装修公司的工作人员卫某C:荣发装修公司D:石某与荣发装修公司为共同被告

考题 以下行为不属于想象竞合犯的是:()A:甲从背后向仇人蒋某开了一枪,结果导致蒋某死亡,蒋某怀里的孩子重伤 B:乙在将杨某强奸后,怕杨某控告,将杨某杀死 C: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丙擅自向境外人员韩某出卖属于国家秘密的国家档案 D:丁出于不缴纳税款的目的,对正在执行税收工作任务的税务人员沈某实施暴力致其重伤

考题 甲市的王某到乙市旅游与丙市的张某发生冲突将张某打成轻伤,乙市公安局为了防止王某逃走而对王某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王某对该强制措施不服提起诉讼,下列关于管辖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王某可以向甲市法院提起诉讼 B.王某可以向乙市法院提起诉讼 C.王某可以向丙市法院提起诉讼 D.若王某分别向甲市和乙市的法院提起诉讼,则应该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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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 张某家住甲市乙区,系乙区基层法院法官,某日在甲市丙区王某的出租车内,向李某行贿10万元。侦查机关对此事进行侦查时,对王某的出租车进行扣押。在侦查过程中,侦查机关还收到赵某控告张某侵占其三万元、吴某控告其重婚罪。 关于管辖,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张某属乙区法官,乙区基层法院不宜行使管辖权,可以请求上一级法院管辖B、对于张某侵占三万元一事,侦查机关可以告知赵某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C、赵某提起自诉、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可以将张某行贿案与侵占案并案处理D、对张某重婚一事,侦查机关可以立案侦查,在提起公诉时,随同行贿案件移送法院,法院合并审理

考题 李某与张某在甲市A区结婚,结婚后一直居住在甲市B区,后张某外出去乙市A区打工下落不明,2年后李某向法院申请宣告张某失踪,3年后李某见张某回来无望,遂准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则对该离婚案件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A、甲市A区法院B、甲市B区法院C、乙市A区法院D、甲市B区法院和乙市A区法院都有管辖权

考题 单选题张某是个体户,带领几个工人组成了安顺修配店进行简单的装修工作并领取了营业执照。为了揽下蒋某家的一些装修事宜并顺利办理在蒋某所属小区物业处的登记,张某借用了今昔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和蒋某签订了合同。装修过程中,因业务生疏,张某新雇的工人黄某不慎将蒋某家的暖气钻了个洞。导致蒋某家地板被淹并造成5000元的经济损失。因协商未果,蒋某欲提起诉讼,则下列有关相关人员的诉讼地位,说法正确的是(  )。A 蒋某是原告,张某和黄某是被告B 蒋某是原告,安顺修配店和今昔公司是被告C 蒋某是原告,张某和今昔公司是被告D 蒋某是原告,安顺修配店和黄某是被告

考题 单选题王某与钱某2007年结婚后居住在甲市A区。2010年双方因工作原因分居,王某居住于甲市E区,钱某居住于乙市C区。2012年王某向甲市A区提起诉讼,要求与钱某离婚,一并提出财产分割请求,该区法院受理该案件后认为对该案无管辖权,裁定驳回起诉,要求王某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后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王某和钱某就在甲市A区的房屋所有权发生争议。该房屋为王某婚前承租,婚后用双方的共同财产购买,但房屋产权证登记在王某名下。对于该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为( )。A 甲市A区B 甲市B区C 乙市C区D 均有管辖权

考题 多选题张某与赵某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当合同履行一半时,双方发生纠纷,张某拟提起民事诉讼。经查张某住甲市A区,赵某住甲市B区,合同签订地为甲市C区,合同履行地为甲市D区。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对该案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有()。A甲市A区人民法院B甲市B区人民法院C甲市C区人民法院D甲市D区人民法院

考题 单选题张某家住甲市乙区,系乙区基层法院法官,某日在甲市丙区王某的出租车内,向李某行贿10万元。侦查机关对此事进行侦查时,对王某的出租车进行扣押。在侦查过程中,侦查机关还收到赵某控告张某侵占其三万元、吴某控告其重婚罪。 关于侦查和起诉,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 王某对于侦查机关扣押其与案件无关的出租车可以提出申诉B 对于原机关处理结果不服的,王某可以向同级检察院申诉C 在该案侦查阶段,张某的辩护律师会见张某,须经侦查机关许可D 在法院审判阶段,检察院发现张某还曾故意伤害周某,可以向法院撤回起诉

考题 单选题下列哪一行为不属于想象竞合犯?(  )A 甲从背后向仇人蒋某开了一枪,结果导致蒋某死亡,蒋某怀里的孩子重伤B 乙在将杨某强奸后,怕杨某控告,将杨某杀死C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丙擅自向境外人员韩某出卖属于国家秘密的国家档案D 丁出于不缴纳税款的目的,对正在执行税收工作任务的税务人员沈某实施暴力致其重伤

考题 多选题张某家住甲市乙区,系乙区基层法院法官,某日在甲市丙区王某的出租车内,向李某行贿10万元。侦查机关对此事进行侦查时,对王某的出租车进行扣押。在侦查过程中,侦查机关还收到赵某控告张某侵占其三万元、吴某控告其重婚罪。 关于管辖,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张某属乙区法官,乙区基层法院不宜行使管辖权,可以请求上一级法院管辖B对于张某侵占三万元一事,侦查机关可以告知赵某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C赵某提起自诉、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可以将张某行贿案与侵占案并案处理D对张某重婚一事,侦查机关可以立案侦查,在提起公诉时,随同行贿案件移送法院,法院合并审理

考题 单选题居住在甲市的吴某与居住在乙市的王某在丁市签订了一份协议,吴某将一幅名人字画以20万元的价格卖给王某并约定双方在丙市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后吴某翻悔将字画卖与他人,王某想追究吴某的违约责任,应当在何地法院提起诉讼 ( )A 甲市法院B 乙市法院C 丙市法院D 丁市法院

考题 问答题2006年元月,杨某因做生意无钱便找马某借3万元现金,马某同意借钱,但要求其找个担保人进行担保。于是杨某找到张某进行担保,张某同意担保后,杨某与马某签定了协议,约定:“由杨某于2006年4月底还清借款,若杨某到期未还款,由张某作为担保人负全责”。担保人张某在协议上签了字。至还款期限,杨某并未按期还款,于是马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杨某和张某共同偿还借款。 问:张某提供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