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请在下方输入框内输入要搜索的题目:

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下列清偿行为中能够引起债的消灭的有()。

A.债务人向债权人的代理人清偿债务
B.债务人向破产企业的清算组织清偿债务
C.债务人向收据持有人清偿债务
D.债务人向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清偿债务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解析:债务人向债权人的代理人、破产企业的清算组织、收据持有人、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的受领清偿的第三人清偿债务的,合同权利义务也因此而消灭。因此四个选项都是正确的。
更多 “下列清偿行为中能够引起债的消灭的有()。A.债务人向债权人的代理人清偿债务 B.债务人向破产企业的清算组织清偿债务 C.债务人向收据持有人清偿债务 D.债务人向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清偿债务 ” 相关考题
考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100万元货款,后甲公司因管理不善被乙公司兼并,甲公司欠乙公司的债务随之消灭,这种债的消灭被称为债的()。 A、混同B、抵销C、免除D、清偿

考题 以下关于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 )A.合法行为能够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违法行为不能够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B.违法行为能够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合法行为不能够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C.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都能够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D.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都不能够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考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债消灭的原因的有( )。A.抵销B.混同C.清偿D.债务免除

考题 关于清偿,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A.清偿必须由债务人本人进行B.于任何情况下,清偿均可由债务人的代理人进行C.清偿只要在客观上能达到消灭债的后果即可,主观上是否有清偿的意思则无须过问D.清偿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考题 引起债的消灭的原因有()A.抵销B.提存C.混同D.意外事件

考题 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而使既存的债权债务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叫做债的消灭。引起债的消灭事实主要有( ),此外,债因免除而消灭,债因当事人死亡而解除等也是引起债的消灭的事实。A.债因履行而消灭B.债因抵消而消灭C.债因提存而消灭D.债因混同而消灭E.债因合同到期而消灭

考题 债的消灭方式包括____。 A.清偿B.提存C.免除

考题 引起债消灭的原因是( )。A.清偿B.抵销C.解除D.提存E.混同

考题 大陆法关于债的消灭原因主要有()A、清偿B、提存C、抵销D、免除和混同

考题 能够引起债消灭的情形不包括( )。A.解除B.免除C.附合D.混同

考题 不能引起债的绝对消灭的原因为( )。A.清偿B.抵销C.混同D.提存

考题 能够引起债的绝对消灭的原因有()。 A.履行 B.抵销 C.提存 D.混同

考题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能够引起债消灭的原因的有(  )。 A.抵销 B.核销 C.混同 D.混合

考题 (2017年)根据民法相关规定,下列给付中,能够引起不当得利之债发生的是( )。 A.非债清偿给付 B.债务清偿期届至前的给付 C.履行道德义务而为的给付 D.明知无债务的给付

考题 引起债的消灭的原因有()A、抵销B、提存C、混同D、意外事件

考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100万元货款,后甲公司被乙公司兼并,甲公司欠乙公司的债务随之消灭。这种债的消灭被称为债的()A、混同B、抵销C、免除D、清偿

考题 关于清偿,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A、清偿必须由债务人本人进行B、于任何情况下,清偿均可由债务人的代理人进行C、清偿只要在客观上能达到消灭债的后果即可,主观上是否有清偿的意思则无须过问D、清偿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考题 混同的性质是()。A、混同不产生合同之债消灭的效果,因为任何人不能对自己履行B、混同具有清偿的性质C、合同之债因混同而消灭,是因其目的已经达到D、一人同时为债权人和债务人时,不符合债的观念,故混同为债消灭的独立原因

考题 债的消灭的原因有()A、清偿B、提存C、混同D、抵消

考题 债的消灭包括()A、清偿B、抵销C、提存D、混同

考题 多选题债的消灭包括()A清偿B抵销C提存D混同

考题 多选题债的消灭的原因有()A清偿B提存C混同D抵消

考题 多选题引起债的消灭的原因有()A抵销B提存C混同D意外事件

考题 单选题下列关于法律事实的论述,( )是错误的。A 法律事实,是指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后果即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B 在法律事实中,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但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称为事件C 自然灾害与战争都属于事件D 人的行为也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故也属于法律事实

考题 单选题根据民法相关规定,下列给付中,能够引起不当得利之债发生的是( )。(2017年)A 非债清偿给付B 债务清偿期届至前的给付C 履行道德义务而为的给付D 不法原因的给付

考题 多选题留置权消灭的原因有 ( )A担保的另行提出B留置物占有的丧失C债权清偿期的延缓D留置权的实现E主债的消灭

考题 单选题混同的性质是()。A 混同不产生合同之债消灭的效果,因为任何人不能对自己履行B 混同具有清偿的性质C 合同之债因混同而消灭,是因其目的已经达到D 一人同时为债权人和债务人时,不符合债的观念,故混同为债消灭的独立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