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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寡妇于2012年1月12日溘然离去,留下一对玉手镯,其女儿张某作为唯一亲人在13日清理其遗物时才发现这一对手镯。张某于14日将手镯卖给侯某,但暂时借用三天,侯某表示同意。15日,张某又以合理价格将手镯卖给不知情陈某,并交付给陈某。16日,张某又与丁某签订买卖合同,但谎称手镯暂借于陈某,愿将对陈某的返还请求权让与丁某,作为交付,转移所有权,丁某欣然允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张某自13日方取得手镯的所有权
  • B、14日手镯的所有权归侯某
  • C、16日手镯的所有权归丁某
  • D、丁某可以对陈某主张返还请求权

参考答案

更多 “刘寡妇于2012年1月12日溘然离去,留下一对玉手镯,其女儿张某作为唯一亲人在13日清理其遗物时才发现这一对手镯。张某于14日将手镯卖给侯某,但暂时借用三天,侯某表示同意。15日,张某又以合理价格将手镯卖给不知情陈某,并交付给陈某。16日,张某又与丁某签订买卖合同,但谎称手镯暂借于陈某,愿将对陈某的返还请求权让与丁某,作为交付,转移所有权,丁某欣然允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张某自13日方取得手镯的所有权B、14日手镯的所有权归侯某C、16日手镯的所有权归丁某D、丁某可以对陈某主张返还请求权” 相关考题
考题 问:丧偶的女婿对岳父母的财产有继承权吗? 张某,61年结婚,育有一子一女,儿子张为,女儿张丽。儿子张为大学毕业后就分配在省城工作,并娶妻成家。张某考虑到儿子在省城工作,回家不方便,为了与妻子老了有人照顾,就有意让女儿在同村找对象,结果也如愿。88年,女儿与本村一个名叫刘兵的青年结婚。由于张某夫妇身体多病,因此,女儿、女婿基本上与他们一起生活。女儿张丽婚后生有一女儿。97年张丽患癌症不幸死亡。由于张为在省城,离家远,难以经常回来照顾老人,而老人本来身体就不好,加上因失女的打击,身体更差,这样,刘兵与自己的女儿也就一直与岳父母住在一起,承担起服侍、照顾、扶养两位老人的责任。2002年2月,张某的妻子病故。2005年,张某也病故,留下3间楼房及其它一些财物。张为回家处理丧事后,觉得妹夫刘兵这些年照顾自己的父母辛苦,就从办理父亲丧事节余下的礼金中给了他2000元钱,房屋等财产则全归自己。对此,刘兵不服,说自己和女儿都有继承权,双方为此发生继承纠纷。请问刘兵的说法有法律依据吗?

考题 刘某是一个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家中有父母、妻子、儿子、女儿。刘某为自己购买了一份人寿保险,并将受益人指定为其儿子。三年后,刘某因儿子叛逆,决定将受益人更改为女儿。刘某通过遗嘱将受益人改为其女儿,并将遗嘱在公证处作了公证,但没有通知保险公司。后来刘某因车祸死亡,则保险公司应当将保险金赔付给( )。A.刘某的儿子B.刘某的女儿C.刘某的妻子D.刘某的儿子、女儿、父母、妻子共有

考题 大刘继承其母遗留的银手镯,即出卖于侯三,约定于4月3日交手镯。大刘4月3日向侯三表示愿意让与该手镯所有权,但欲借用3日,侯三同意,并即开具支票支付。大刘又于4月4日将该手镯出售于善意之方佳,并即交付与方佳。大刘又于4月5日将该手镯出卖于车二,对车二虚称该手镯系借方佳使用,愿将其对方佳的返还请求权让与车二,以代交付,移转该手镯所有权。试问谁享有该手镯的所有权?( )A.大刘B.侯三C.方佳D.车二

考题 某日,贾某在12楼阳台赏玩一只金手镯,不慎将金手镯掉落楼下,贾某让儿子盯着,自己立即下楼拣拾,此时路过此地的刘某发现了地上的金手镯,环顾四周无人寻找看守,以为是他人不慎丢失,便捡起金手镯迅速离开现场,贾某经多方查询后找到刘某,但刘某否认捡到过金手镯。请问对刘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A.盗窃罪B.侵占罪C.诈骗罪D.不构成犯罪

考题 徐某死后留有遗产100万元。徐某立有遗嘱,将价值50万元的房产留给女儿,将价值10万元的汽车留给侄子。遗嘱未处分的剩余40万元存款由妻子刘某与女儿按照法定继承各分得一半。遗产处理完毕后,张某通知刘某等人,徐某死亡前1年向其借款,本息累计70万元至今未还。经查,张某所言属实,此借款系徐某个人债务。女儿应向张某偿还多少钱?( )A.20万元B.40万元C.45万元D.50万元

考题 张某3岁的儿子和王某4岁的女儿在刘某家中玩耍,王某的女儿将刘某价值8000元的手提电脑损毁。张某以为是自己的儿子损毁的,于是赔偿了刘某一台同等价值的电脑,刘某也不清楚事实真相,于是接收了。后来刘某将该台电脑以9000元的价格转卖给了何某。现在张某得知了事实真相,则下列做法正确的是哪些?( ) A.有权要求刘某返还9000元钱 B.不能要求刘某返还交付的电脑 C.可以要求刘某返还8000元钱 D.可要求刘某返还一台同等价值的电脑

考题 "并非本案作案人既是张某,又是刘某",这个命题等值于()。 A、本案作案人或者是张某,或者是刘某B、本案作案人既不是张某,也不是刘某C、本案作案人或者不是张某,或者不是刘某D、本案作案人如果不是张某,那么就是刘某

考题 张某指使未满16周岁但已满14周岁的刘某使用麻醉方法绑架某私营企业主8岁的女儿,以勒索该私营企业主的钱财。张某与刘某的行为构成共同犯罪。( )

考题 韩洪宝、刘桂兰夫妇共生育子女3人,长子韩玉平,长女韩玉英,次女韩玉珍。 1966年韩洪宝夫妇在A市购买房屋4间,建筑面积90平方米,1980年1月,韩玉平与李旭结婚,于同年7月搬出分家另过,并于1981年初生有一子韩坤,4月,韩玉平因车祸丧生。1981年9月,韩洪宝病故,其遗产未作处理。韩洪宝去世后,刘桂兰与女儿韩玉英、韩玉珍共同生活。1995年,韩玉英结婚,搬到B市另过。1998年韩玉珍亦出嫁,刘桂兰独立生活。2002年6月,刘桂兰病故,其病故前,于2002年5月10日经A市公证处立下公证遗嘱,全文如下:“将韩洪宝、刘桂兰所有的房屋在我死后都留给我的大女儿韩玉英”。并将房屋产权证交给了韩五英。刘桂兰去世后,其次女看见姐姐家境不好,声明将自己应有的房屋产权赠给韩玉英。李旭认为,韩玉平也是家庭成员,理应分得部分遗产,遂将韩玉英起诉到人民法院。问:本案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考题 刘某与丈夫结婚五年,生有一女儿,去年其丈夫在工作中因工伤去世,今年刘某决定与韩某结婚,但是韩某不允许其带着女儿过去,所以刘某迫不得已将女儿送养,那么孩子的奶奶有( )的权利。A.优先收养B.优先抚养C.不同意收养D.代为收养

考题 张山在回家的路上,拾得一只名贵宠物狗,张山将该狗带回家精心照顾,同时登报寻找失主。某日,张山牵着该狗外出散步,遇见领着10岁的女儿玩耍的李文田。于是,两人聊起天来,未顾及小孩,结果李文田的女儿被该狗咬伤,花去医疗费人民币500元,并在脸上留下疤痕。李文田要求张山承担其女儿的500元医疗费,并要求赔偿其女儿被狗咬伤脸上留下疤痕的精神损害。此时,狗的主人刘卓从报上得知狗的下落,找到张山认领。李文田也向刘卓提出上述赔偿请求。张、刘二人均以李文田自己未照看好女儿为由,拒绝李文田的请求。 问:(1)本案涉及哪些民事法律关系? (2)该案纠纷虚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

考题 于某在某繁华大街实施抢劫行为时,某法院法官张某和某工商局局长刘某都恰好路过,目睹了于某抢劫的全过程于某被抓获后,案件被起诉到张某所在的法院院长考虑到张某目击了案发过程,对案件比较熟悉,就让其参与本案的审理;在庭审中,刘某因是被害人的朋友,被害人委托其担任诉讼代理人则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A.张某是本案的诉讼参与人   B.刘某是本案的诉讼参与人   C.刘某不能担任诉讼代理人 D.刘某可以担任诉讼代理人

考题 刘某因与丈夫黄某不合,离家不归。一天,其女(12周岁)来到刘某住处,刘某指使其女用家中的毒药毒杀黄某。其女回家后,即将鼠药拌入黄某的饭中,黄某食用后中毒死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刘某教唆不满18周岁的女儿杀人,应当从重处罚 B.刘某教唆其女儿杀人,属于共同犯罪 C.对于刘某,应以传授犯罪方法罪论处;其女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 D.对于刘某,应按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其女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

考题 刘某有一儿一女,女儿出嫁后,他又收养了一个儿子。后来,刘某因病去世,留下了3套房子和15万的遗产,但没有立遗嘱。依据法律规定,刘某的遗产应该由()A、刘某的儿子继承B、刘某的儿子和女儿共同继承C、刘某的儿子和养儿子共同继承D、刘某的儿子、女儿、养子共同继承

考题 “并非本案作案人既是张某,又是刘某”,这个命题等值于()。A、本案作案人或者不是张某,或者不是刘某B、本案作案人如果是张某,那么就不是刘某C、本案作案人如果不是张某,那么就是刘某D、本案作案人既不是张某,也不是刘某E、只有本案作案人不是刘某,才是张某

考题 张某生有一子张飞龙,一女张玉凤,二人都已成家另过。张飞龙有一女儿,张玉凤有两个儿子。张某一直单独生活。2008年张玉凤因车祸去世,张某十分悲痛,不久也去世,死后留下大笔遗产。这些遗产该如何继承?()A、张飞龙是唯一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B、张飞龙、张玉凤均有权继承,但因张玉凤已死,其份额由配偶张玉凤之夫继承C、张玉凤先于张某死亡,其两个儿子应代位继承其应继承的份额D、张某生前十分疼爱张玉凤,其遗产应代位继承其应继承的份额

考题 某保险公司接到一份特殊的索赔申请:刘某于2000年12月为其妻王某投保了一份养老保险,并经妻子同意将受益人确定为自己。2003年12月,刘某与王某离婚。离婚后,王某与张某结婚,而刘某仍然按期缴纳这笔保险费用。2004年年底,王某因车祸意外身故,刘某及张某同时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索赔申请。保险公司应向()赔付。A、刘某B、张某C、刘某与张某D、王某的家人

考题 单选题某保险公司接到一份特殊的索赔申请:刘某于2000年12月为其妻王某投保了一份养老保险,并经妻子同意将受益人确定为自己。2003年12月,刘某与王某离婚。离婚后,王某与张某结婚,而刘某仍然按期缴纳这笔保险费用。2004年年底,王某因车祸意外身故,刘某及张某同时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索赔申请。保险公司应向()赔付。A 刘某B 张某C 刘某与张某D 王某的家人

考题 问答题刘某(男)与关某(女)于1957年结婚,婚后生育有一女刘雨。两人工作努力,生活勤俭,自己积累了3万元积蓄。关某于1983年车祸去世,保险公司理赔2万元,受益人为刘某。刘雨于1995年与孙友结婚,考虑到父亲身体不好,婚后仍然与刘某生活在一起。1987年,刘雨难产而亡,留下女儿孙婷婷。之后,孙友便独自承担起照顾刘某和孙婷婷的责任。即使孙友和李香再婚后也没有分家另过,一家人和睦相处,刘某还时常和邻居称赞孙友。1998年,刘某携外孙女孙婷婷外出,中途不幸翻车,刘某当场死亡,孙婷婷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刘某在老家还有一个弟弟刘建和妹妹刘燕闻讯赶来帮助料理后事。大家清理遗物时发现,刘某尚有存款5万元(即3万元积蓄和2万元保险理赔金),一只价值8000元的玉瓶和一套价值6000元的玉饰。刘某早已留有一份遗嘱,称玉瓶赠与老朋友张某,玉饰留给孙婷婷。刘建和刘燕认为剩余财产应该由他们继承,孙友作为女婿,又已经再婚,无权继承。设张某得知刘某将玉瓶相赠后,3个月内未有任何表示,则该遗产该如何处理?

考题 单选题张某曾为某大学知名教授,60周岁退休后患老年痴呆症,基本失去辨识能力。关于其监护人的确定,下列哪个说法不符合《民法总则》规定?(  )A 若张某的配偶刘某、儿子张甲均主张担任张某的监护人,刘某有优先担任监护人的权利B 若张某退休前曾与同事王某签订书面协议,双方约定:“当张某因年老或疾病失去辨识能力时,由王某担任其监护人。”王某有权基于此协议担任张某的监护人C 若张某的配偶刘某已于早年病逝,其儿子张甲与女儿张乙对监护人资格有争议的,张甲有权直接请求人民法院指定D 若张某配偶刘某在担任张某的监护人期间不幸罹患癌症,有权通过遗嘱指定其死后张某的监护人

考题 问答题刘某(男)与关某(女)于1957年结婚,婚后生育有一女刘雨。两人工作努力,生活勤俭,自己积累了3万元积蓄。关某于1983年车祸去世,保险公司理赔2万元,受益人为刘某。刘雨于1995年与孙友结婚,考虑到父亲身体不好,婚后仍然与刘某生活在一起。1987年,刘雨难产而亡,留下女儿孙婷婷。之后,孙友便独自承担起照顾刘某和孙婷婷的责任。即使孙友和李香再婚后也没有分家另过,一家人和睦相处,刘某还时常和邻居称赞孙友。1998年,刘某携外孙女孙婷婷外出,中途不幸翻车,刘某当场死亡,孙婷婷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刘某在老家还有一个弟弟刘建和妹妹刘燕闻讯赶来帮助料理后事。大家清理遗物时发现,刘某尚有存款5万元(即3万元积蓄和2万元保险理赔金),一只价值8000元的玉瓶和一套价值6000元的玉饰。刘某早已留有一份遗嘱,称玉瓶赠与老朋友张某,玉饰留给孙婷婷。刘建和刘燕认为剩余财产应该由他们继承,孙友作为女婿,又已经再婚,无权继承。本案中刘某的遗产应该如何继承?

考题 多选题“并非本案作案人既是张某,又是刘某”,这个命题等值于()。A本案作案人或者不是张某,或者不是刘某B本案作案人如果是张某,那么就不是刘某C本案作案人如果不是张某,那么就是刘某D本案作案人既不是张某,也不是刘某E只有本案作案人不是刘某,才是张某

考题 多选题刘某在庐山旅游时,进入一家旅游纪念品商店,这时服务员王某给她介绍手镯,称这手镯物美价廉,刘某在手上试了试,感觉不合适,便放下手镯要走,但王某执意要她买下这手镯。王某的行为侵犯了旅游者刘某(  )权利。A自主选择权B公平交易权C安全保障权D受尊重权

考题 单选题刘寡妇于2012年1月12日溘然离去,留下一对玉手镯,其女儿张某作为唯一亲人在13日清理其遗物时才发现这一对手镯。张某于14日将手镯卖给侯某,但暂时借用三天,侯某表示同意。15日,张某又以合理价格将手镯卖给不知情陈某,并交付给陈某。16日,张某又与丁某签订买卖合同,但谎称手镯暂借于陈某,愿将对陈某的返还请求权让与丁某,作为交付,转移所有权,丁某欣然允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 张某自13日方取得手镯的所有权B 14日手镯的所有权归侯某C 16日手镯的所有权归丁某D 丁某可以对陈某主张返还请求权

考题 问答题刘林与刘颖双方原系夫妻关系,因双方性格不合,于1995年法院调解离婚,婚生 女刘琼随刘颖一起生活,刘林每月给付抚养费100元。离婚后刘林虽生活困难,但仍坚持 给付其女抚养费。1996年1月刘颖与张生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张生待刘颖之女象亲生 女儿一样,刘颖感动之余,于1999年7月在派出所变更刘琼的姓名为张琼。刘林于2001 年10月得知刘颖私自将双方之女改为他姓,十分伤感。一纸诉状递交法院要求被告立即 恢复女儿原姓名。被告刘颖则称,现其女儿叫张琼已有3年的时间,且已被周围的同学和 老师所接受,如果变更,对孩子的生活、学习会形成一定的影响。父母离婚后一方是否有权更改其子女的姓名?

考题 问答题刘某(男)与关某(女)于1957年结婚,婚后生育有一女刘雨。两人工作努力,生活勤俭,自己积累了3万元积蓄。关某于1983年车祸去世,保险公司理赔2万元,受益人为刘某。刘雨于1995年与孙友结婚,考虑到父亲身体不好,婚后仍然与刘某生活在一起。1987年,刘雨难产而亡,留下女儿孙婷婷。之后,孙友便独自承担起照顾刘某和孙婷婷的责任。即使孙友和李香再婚后也没有分家另过,一家人和睦相处,刘某还时常和邻居称赞孙友。1998年,刘某携外孙女孙婷婷外出,中途不幸翻车,刘某当场死亡,孙婷婷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刘某在老家还有一个弟弟刘建和妹妹刘燕闻讯赶来帮助料理后事。大家清理遗物时发现,刘某尚有存款5万元(即3万元积蓄和2万元保险理赔金),一只价值8000元的玉瓶和一套价值6000元的玉饰。刘某早已留有一份遗嘱,称玉瓶赠与老朋友张某,玉饰留给孙婷婷。刘建和刘燕认为剩余财产应该由他们继承,孙友作为女婿,又已经再婚,无权继承。本案中发生哪些继承关系?从何时开始?

考题 单选题张某生有一子张飞龙,一女张玉凤,二人都已成家另过。张飞龙有一女儿,张玉凤有两个儿子。张某一直单独生活。2008年张玉凤因车祸去世,张某十分悲痛,不久也去世,死后留下大笔遗产。这些遗产该如何继承?()A 张飞龙是唯一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B 张飞龙、张玉凤均有权继承,但因张玉凤已死,其份额由配偶张玉凤之夫继承C 张玉凤先于张某死亡,其两个儿子应代位继承其应继承的份额D 张某生前十分疼爱张玉凤,其遗产应代位继承其应继承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