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请在下方输入框内输入要搜索的题目:

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凡律令该载不尽事理,若断罪而无正条者,引律比附。应加应减,定拟罪名,转达刑部,议定奏闻。若辄断决,致罪有出入者,以故失论。——《大明律》卷第一“断罪无正条” 请结合上述材料,根据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回答下列问题: (4)明律关于比附立法的意义何在?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解析:比附作为一种法律适用方法或技术,是中国古代法律传统之一。《大明律》于“断罪无正条”下确立比附制度,有利于缓和因律条抽象程度不足而导致的律文僵化之弊,增强律文的适应性;立法严格限定比附的适用条件,旨在防止司法官员的擅断,也适应了皇帝控制司法权之需
更多 “凡律令该载不尽事理,若断罪而无正条者,引律比附。应加应减,定拟罪名,转达刑部,议定奏闻。若辄断决,致罪有出入者,以故失论。——《大明律》卷第一“断罪无正条” 请结合上述材料,根据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回答下列问题: (4)明律关于比附立法的意义何在?” 相关考题
考题 下列哪项不属于隋唐时期的法律适用情况?( )。A.唐代区分公、私罪原则B.“诸犯罪未发而自首者,原其罪”C.“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人罪者,则举轻以明重”D.翻异别勘

考题 《唐律?名例》篇规定,“断罪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 ).A.举轻以明重B.举轻以明轻C.举重以明轻D.举重以明重

考题 在唐律中“诸断罪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后人视为A.类推B.法律适用C.法律解释D.自由裁量

考题 《唐律》中“渚断罪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人罪者,则举轻以明重”,应属于( )。A.法律适用B.类推C.法律解释D.自由裁量

考题 唐宋律规定,断罪无正条时,其应出罪者,则举轻以明重;其应入罪者,则举重以明轻。这一原则与西周时的“附从轻,赦从重”原则相类似。

考题 凡律令该载不尽事理,若断罪而无正条者,引律比附。应加应减,定拟罪名,转达刑部,议定奏闻。若辄断决,致罪有出入者,以故失论。——《大明律》卷第一“断罪无正条” 请结合上述材料,根据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回答下列问题: (1)何谓“比附”?其适用条件是什么?

考题 凡律令该载不尽事理,若断罪而无正条者,引律比附。应加应减,定拟罪名,转达刑部,议定奏闻。若辄断决,致罪有出入者,以故失论。——《大明律》卷第一“断罪无正条” 请结合上述材料,根据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回答下列问题: (3)司法官员违反比附规定可能导致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考题 “官司出人人罪”条:“诸官司人人罪者,若入全罪,以全罪论。从轻入重,以所剩论。刑名易者,从笞入杖,从徒人流,亦以所剩论。从笞杖入徒流,从徒流入死罪,亦以全罪论。其出罪者各如之。即断罪失于入者,各减三等;失于出者,各减五等。”——《唐律疏议·断狱》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知识,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3)如何评价唐朝的该条规定?

考题 “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唐律疏议·名例》请分析材料并结合中国法制史的有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3)唐朝制定此原则体现了立法者的什么精神?

考题 请分析说明以下几句话的基本含义,并结合这些内容简要论述唐律的特点。 A “诸共同犯罪者,以造意为首,随从减一等。” B. “礼者,敬之本;敬者,礼之舆。故《礼运》云:‘礼者,君之柄,所以别嫌明微,考制度,别仁义。’责其所犯既大,皆无肃敬之心,故曰‘大不敬’。” C. “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

考题 “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唐律疏议·名例》请分析材料并结合中国法制史的有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上述材料反映了唐朝哪一项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

考题 “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唐律疏议·名例》请分析材料并结合中国法制史的有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2)这项原则的含义是什么?

考题 “官司出人人罪”条:“诸官司人人罪者,若入全罪,以全罪论。从轻入重,以所剩论。刑名易者,从笞入杖,从徒人流,亦以所剩论。从笞杖入徒流,从徒流入死罪,亦以全罪论。其出罪者各如之。即断罪失于入者,各减三等;失于出者,各减五等。”——《唐律疏议·断狱》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知识,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1)“入罪”“出罪”的含义是什么?

考题 凡律令该载不尽事理,若断罪而无正条者,引律比附。应加应减,定拟罪名,转达刑部,议定奏闻。若辄断决,致罪有出入者,以故失论。——《大明律》卷第一“断罪无正条” 请结合上述材料,根据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回答下列问题: (2)适用比附应遵守何种程序规定?

考题 “官司出人人罪”条:“诸官司人人罪者,若入全罪,以全罪论。从轻入重,以所剩论。刑名易者,从笞入杖,从徒人流,亦以所剩论。从笞杖入徒流,从徒流入死罪,亦以全罪论。其出罪者各如之。即断罪失于入者,各减三等;失于出者,各减五等。”——《唐律疏议·断狱》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知识,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2)唐律关于司法官员“出人人罪”的处罚原则是什么?

考题 《唐律·名例律》规定:“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关于唐代类推原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4年)A.类推是适用法律的一般形式,有明文规定也可“比附援引” B.被类推定罪的行为,处罚应重于同类案件 C.被类推定罪的行为,处罚应轻于同类案件 D.唐代类推原则反映了当时立法技术的发达

考题 (一)请简释下列文字的含义,并运用中国法制史知识进行分析 《大明律》:“凡律自颁降日为始,若犯在已前者,并依新律拟断。”其注云:“此书言犯罪在先,颁律后事发,并依新定律条拟断,益尊王之制,不得复用旧律也。”

考题 《大明律·吏律》:“凡奸邪进谗言,左使杀人者,斩。若犯罪律该处死,其大臣小官巧言谏免,暗邀人心者,亦斩。若在朝官员交结朋党,紊乱朝政者,皆斩。妻子为奴,财产入官。若刑部及大小各衙门官吏不执法律,听从上司官主使,出入人罪者,罪亦如之。凡诸衙门官吏若与内官及近侍人员互相交结泄漏事情夤缘作弊而符同奏启者,皆斩。妻子流二千里安置。” 问题: 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什么?

考题 《大明律·吏律》:“凡奸邪进谗言,左使杀人者,斩。若犯罪律该处死,其大臣小官巧言谏免,暗邀人心者,亦斩。若在朝官员交结朋党,紊乱朝政者,皆斩。妻子为奴,财产入官。若刑部及大小各衙门官吏不执法律,听从上司官主使,出入人罪者,罪亦如之。凡诸衙门官吏若与内官及近侍人员互相交结泄漏事情夤缘作弊而符同奏启者,皆斩。妻子流二千里安置。” 问题: 明朝确立这一规定的立法宗旨和弊端是什么?

考题 (一)请简释下列文字的含义,并运用中国法制史知识进行分析 《唐律疏议·名例律》:“诸二罪以上俱发,以重者论;等者从一。若一罪先发,已经论决,余罪后发,其轻若等,勿论;重者更论之,通计前罪,以充后数。”

考题 (2010年真题)《唐律疏议·名例》:“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人罪者,则举轻以明重。”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 (1)上述所引唐律条文体现了唐朝法律的何种适用原则? (2)试结合引文材料具体解释在司法实践中应如何适用上述原则? (3)唐律的这一规定有何意义和作用?

考题 《大明律·吏律》:“凡奸邪进谗言,左使杀人者,斩。若犯罪律该处死,其大臣小官巧言谏免,暗邀人心者,亦斩。若在朝官员交结朋党,紊乱朝政者,皆斩。妻子为奴,财产入官。若刑部及大小各衙门官吏不执法律,听从上司官主使,出入人罪者,罪亦如之。凡诸衙门官吏若与内官及近侍人员互相交结泄漏事情夤缘作弊而符同奏启者,皆斩。妻子流二千里安置。” 问题: 这段文字反映了什么问题

考题 请对下列文字进行简要分析。 《唐律疏议-斯狱律》规定:“诸断罪皆须具引律、令、格、式正文,违者笞三十。”“诸制敕断罪,临时处分,不为永格者,不得引为后比。若辄引,致罪有出入者,以故失论。”

考题 唐律规定,断罪无正条,应入罪者,举重以明轻。

考题 《唐律·名例律》规定:“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关于唐代类推原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类推是适用法律的一般形式,有明文规定也可“比附援引”B、被类推定罪的行为,处罚应重于同类案件C、被类推定罪的行为,处罚应轻于同类案件D、唐代类推原则反映了当时立法技术的发达

考题 判断题唐律规定,断罪无正条,应入罪者,举重以明轻。A 对B 错

考题 判断题唐宋律规定,断罪无正条时,其应出罪者,则举轻以明重;其应入罪者,则举重以明轻。这一原则与西周时的“附从轻,赦从重”原则相类似。A 对B 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