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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名中国人于1997年和1999年向日本法院提起诉讼,指控731部队于1940年到1942年间在浙江省和湖南省通过飞机散发了受鼠疫病菌污染的跳蚤以及附有霍乱菌的食物,给当地居民造成了巨大损害,要求日本政府谢罪,并作出总额为18亿日元的赔偿,日本政府提出抗辩:第一,“海牙条约”中并没有承认个人的请求赔偿权,因此原告是没有权利提出赔偿请求的。第二,赔偿问题已经在中日友好条约中获得解决,也就是说中国已经放弃了对日本的索赔权,因此从这点出发原告也是无权要求赔偿的。东京地方法院采纳了日本政府的抗辩作为判决理由,虽然确认了731部队在中国进行的细菌战造成多人死亡,但是却驳回厂原告要求日木政府谢罪和赔偿的诉讼请求。判决一出,我国上下极为愤慨,纷纷驳斥东京地方法院的判决,意见如下:“海牙条约”确实没有个人向国家要求赔偿的规定,但国际法中通行的一个原则是,国际惯例优于条文。在以往的国际判例中,外国公民可以向某国政府提出索赔已经成为一个惯例,根据该国际惯例中国公民完全有权向日本政府提出索赔,东京地方法院的这一判决是对国际法通行的精神和原则的违背。1972年,中日邦交恢复正常化,中国政府放弃战争索赔权。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弃的只是政府与政府间的战争索赔权,并没有放弃民间的战争受害者的索赔权。因此受到战争迫害的中国公民当然有权利提出战争索赔。我国舆论是如何反驳日本政府的辩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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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 下列选项中,有关离婚损害赔偿的描述,正确的是_______。A、无过错一方作为离婚诉讼中的原告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B、无过错一方作为离婚诉讼中的原告,可以在离婚诉讼终结后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诉讼。C、无过错一方作为离婚诉讼中的被告,在一审时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不能再行提出。D、无过错一方作为离婚诉讼中的被告,如果不同意离婚,必须在离婚后一年内提起损害赔偿诉讼。

考题 某市a局在一次行政行为中非法对市民王先生造成了精神损害和财产损害,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赔偿请求人可以同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B.赔偿请求人只能提起精神损害赔偿,不能提起财产损害赔偿C.赔偿请求人只能提起财产损害赔偿,不能提起精神损害赔偿D.赔偿请求人在一次赔偿请求中只能提起一种损害赔偿,不得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

考题 关于行政赔偿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受害人单独提起赔偿诉讼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B.在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中,可以一并提起行政赔偿请求C.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D.赔偿请求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

考题 下列关于赔偿请求人要求行政赔偿程序的说法中()是不正确的。 A.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B.赔偿请求人不必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提出赔偿申请C.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必须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不允许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D.赔偿请求人在行政诉讼中不能一并提出赔偿申请,赔偿申请须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这是行政先行处理原则

考题 司法考试行政赔偿诉讼期间 下列有关行政赔偿诉讼期间,论述不正确的有哪些?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可以在赔偿义务机关处理之日起或处理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其起诉期限按照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规定执行行政案件的原告可以在提出行政诉讼后至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前,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时,未告知赔偿请求人的诉权或者起诉期限,致使赔偿请求人逾期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其起诉期限从赔偿请求人实际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时计算,但逾期的期间自赔偿请求人收到赔偿决定时起2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

考题 下列关于赔偿请求人要求行政赔偿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必须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不允许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B.赔偿请求人在行政诉讼中不能一并提出赔偿申请,赔偿申请须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这是行政先行处理原则C.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D.赔偿请求人不必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提出赔偿申请

考题 某纳税人认为某县国税局停票行为侵犯其经营权并造成损失,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要求国税局赔偿,但被法院驳回起诉,其原因是()。A.原告必须先申请复议然后才能起诉B.原告必须先向国税局提出赔偿请求,不服赔偿决定才能提起行政赔偿诉讼C.原告请求不属法院受案范围D.原告应提起民事诉讼

考题 下列关于赔偿请求人要求行政赔偿程序的说法中哪一个是正确的?() A.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B.赔偿请求人不必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提出赔偿申请C.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必须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不允许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D.赔偿请求人在行政诉讼中不能一并提出赔偿申请,赔偿申请须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这是行政先行处理原则

考题 下列关于行政诉讼程序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被告对其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B.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C.原告的行政赔偿请求只能单独提起D.原告的行政赔偿请求可以一并提出

考题 甲被乙家的狗咬伤,要求乙赔偿医药费,乙认为甲被狗咬与自己无关拒绝赔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乙之间的赔偿关系属于民法所调整的人身关系B:甲请求乙赔偿的权利属于绝对权C:甲请求乙赔偿的权利适用诉讼时效D:乙拒绝赔偿是行使抗辩权

考题 下列有关行政赔偿诉讼时效,表述不正确的有()。A.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可以在赔偿义务机关处理之日起或处理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 B.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其起诉期限按照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规定执行 C.行政案件的原告可以在提出行政诉讼后至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前,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D.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时,未告知赔偿请求人的诉权或者起诉期限,致使赔偿请求人逾期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其起诉期限从赔偿请求人实际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时计算,但逾期的期间自赔偿请求人收到赔偿决定时起2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

考题 下列关于行政赔偿程序的说法错误的是()。A.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B.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 C.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D.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考题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行政赔偿请求B、赔偿请求人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C、赔偿请求人单独要求行政赔偿的,可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D、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考题 2003年3月20日,王女士在本市兴盛商场购买了一个电饭锅。当日,王女士在正常使用该电饭锅过程中,因电饭锅漏电而被电流击伤,虽救治及时仍造成手指残废。2004年4月2日。王女士以兴盛商场为被告在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兴盛商场对其因触电致残承担赔偿责任。兴盛商场在答辩状中称:第一,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因身体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因此原告的起诉已过诉讼时效;第二,原告触电是由于电饭锅存在质量缺陷,被告作为产品销售者没有过错,因此原告无权要求兴盛商场承担赔偿责任。而应向电饭锅的生产者东风电器厂要求赔偿。法院认为,被告的两条答辩理由均不成立,最后判兴盛商场败诉。问: 被告兴盛商场的第二条答辩理由为什么不成立?

考题 下列关于赔偿请求人要求行政赔偿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一项是()。A、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B、赔偿请求人不必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提出赔偿申请C、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必须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不允许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D、赔偿请求人在行政诉讼中不能一并提出赔偿申请,赔偿申请须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这是行政先行处理原则

考题 甲将邻居乙和丙打伤,乙向甲提起诉讼,请求损害赔偿。法院在受理此案后,丙也向同一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甲赔偿,法院在受理了丙的起诉后,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决定将两个案件合并审理。在本案中丙的诉讼地位是什么?()A、必要共同诉讼原告B、普通共同诉讼原告C、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考题 2003年3月20日,王女士在本市兴盛商场购买了一个电饭锅。当日,王女士在正常使用该电饭锅过程中,因电饭锅漏电而被电流击伤,虽救治及时仍造成手指残废。2004年4月2日。王女士以兴盛商场为被告在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兴盛商场对其因触电致残承担赔偿责任。兴盛商场在答辩状中称:第一,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因身体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因此原告的起诉已过诉讼时效;第二,原告触电是由于电饭锅存在质量缺陷,被告作为产品销售者没有过错,因此原告无权要求兴盛商场承担赔偿责任。而应向电饭锅的生产者东风电器厂要求赔偿。法院认为,被告的两条答辩理由均不成立,最后判兴盛商场败诉。问: 被告兴盛商场应承担哪些赔偿责任?

考题 2003年3月20日,王女士在本市兴盛商场购买了一个电饭锅。当日,王女士在正常使用该电饭锅过程中,因电饭锅漏电而被电流击伤,虽救治及时仍造成手指残废。2004年4月2日。王女士以兴盛商场为被告在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兴盛商场对其因触电致残承担赔偿责任。兴盛商场在答辩状中称:第一,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因身体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因此原告的起诉已过诉讼时效;第二,原告触电是由于电饭锅存在质量缺陷,被告作为产品销售者没有过错,因此原告无权要求兴盛商场承担赔偿责任。而应向电饭锅的生产者东风电器厂要求赔偿。法院认为,被告的两条答辩理由均不成立,最后判兴盛商场败诉。问: 被告兴盛商场的第一条答辩理由为什么不成立?

考题 某纳税人认为某县国税局停票行为侵犯其经营权并造成损失,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要求国税局赔偿,但被法院驳回起诉,其原因是()。A、原告必须先申请复议然后才能起诉B、原告必须先向国税局提出赔偿请求,不服赔偿决定才能提起行政赔偿诉讼C、原告请求不属法院受案范围D、原告应提起民事诉讼

考题 既有行政赔偿请求权,又有刑事赔偿请求权的受害人可以一并向法院提出赔偿诉讼。

考题 下列哪些情形,司法赔偿案件应当终结听证()。A、赔偿请求人放弃赔偿请求权的,或者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达成赔偿协议的B、赔偿请求人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赔偿请求权的C、作为听证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放弃赔偿请求权的D、听证过程中,当事人放弃申辩或者质证权利,退出听证的

考题 下列选项中关于赔偿请求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说法,正确的是()。A、未经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赔偿请求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B、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赔偿请求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C、赔偿请求人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D、赔偿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确定的赔偿数额有异议,赔偿请求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考题 2011年福岛核电站事故发生至今,约1.2万名原告发起了共计约30起类似索赔诉讼。日前,日本横滨地方法院裁定,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应为福岛核电站事故承担责任,向152名原告赔偿大约()亿日元。A、3.19B、4.19C、5.19

考题 在行政赔偿程序中,赔偿请求人请求赔偿的渠道有哪些?()A、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请求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对赔偿义务机关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B、在申请行政复议一并提出赔偿请求C、在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D、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请求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考题 多选题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行政赔偿请求B赔偿请求人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C赔偿请求人单独要求行政赔偿的,可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D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考题 问答题180名中国人于1997年和1999年向日本法院提起诉讼,指控731部队于1940年到1942年间在浙江省和湖南省通过飞机散发了受鼠疫病菌污染的跳蚤以及附有霍乱菌的食物,给当地居民造成了巨大损害,要求日本政府谢罪,并作出总额为18亿日元的赔偿,日本政府提出抗辩:第一,“海牙条约”中并没有承认个人的请求赔偿权,因此原告是没有权利提出赔偿请求的。第二,赔偿问题已经在中日友好条约中获得解决,也就是说中国已经放弃了对日本的索赔权,因此从这点出发原告也是无权要求赔偿的。东京地方法院采纳了日本政府的抗辩作为判决理由,虽然确认了731部队在中国进行的细菌战造成多人死亡,但是却驳回厂原告要求日木政府谢罪和赔偿的诉讼请求。判决一出,我国上下极为愤慨,纷纷驳斥东京地方法院的判决,意见如下:“海牙条约”确实没有个人向国家要求赔偿的规定,但国际法中通行的一个原则是,国际惯例优于条文。在以往的国际判例中,外国公民可以向某国政府提出索赔已经成为一个惯例,根据该国际惯例中国公民完全有权向日本政府提出索赔,东京地方法院的这一判决是对国际法通行的精神和原则的违背。1972年,中日邦交恢复正常化,中国政府放弃战争索赔权。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弃的只是政府与政府间的战争索赔权,并没有放弃民间的战争受害者的索赔权。因此受到战争迫害的中国公民当然有权利提出战争索赔。我国舆论是如何反驳日本政府的辩词的?

考题 单选题2011年福岛核电站事故发生至今,约1.2万名原告发起了共计约30起类似索赔诉讼。日前,日本横滨地方法院裁定,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应为福岛核电站事故承担责任,向152名原告赔偿大约()亿日元。A 3.19B 4.19C 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