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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和乙约定,若甲的儿子考上大学,甲则把其子使用的一辆汽车卖给乙,并约定汽车应在甲的儿子入校后3个月内交付。后来甲的儿子如愿考上大学,而甲未履行合同义务,则甲乙两人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自()时起算。

  • A、甲的儿子入校
  • B、甲的儿子考上大学
  • C、甲的儿子入校满3个月
  • D、双方达成协议时

参考答案

更多 “甲和乙约定,若甲的儿子考上大学,甲则把其子使用的一辆汽车卖给乙,并约定汽车应在甲的儿子入校后3个月内交付。后来甲的儿子如愿考上大学,而甲未履行合同义务,则甲乙两人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自()时起算。A、甲的儿子入校B、甲的儿子考上大学C、甲的儿子入校满3个月D、双方达成协议时” 相关考题
考题 甲、乙二人约定,甲如果考上研究生,甲就将房屋出卖给乙。如果甲一直没有考上研究生,则该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是?

考题 甲委托乙为其买一辆汽车,乙将自己的汽车卖给甲,这属于( )。A.转委代理B.自己代理C.双方代理D.隐名代理

考题 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甲和乙约定,若甲与其妻离婚,乙则将其财产的一半赠与甲B.甲和乙约定,若甲交付的货物合乎法定及合同约定的条件,乙则给付约定的价款C.甲和乙约定,若甲考上大学,乙则资助其上大学所需的一切费用D.甲和乙约定,若当地再下雨,甲将其雨伞借给乙使用

考题 1998年2月1日,甲和乙约定:如果甲能考上大学,则乙送甲一台电脑。同年4月30日甲因学习需要使用电脑,乙则将电脑交给了甲。8月20日甲收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则电脑的所有权从何时转移A、1998年2月1日B、1998年4月30日C、1998年8月20日D、甲、乙须重新约定所有权转移时间

考题 甲对其儿子乙说,若乙能考上大学,甲将给乙买一台电脑。甲对乙的行为属于( )。A.附期限的法律行为B.附条件的法律行为C.附义务的法律行为D.附权利的法律行为

考题 下列哪些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A、甲对乙承诺,如果乙获得博士学位即赠送乙宝马车一辆,乙欣然同意B、甲乙约定,如果明天下雪,甲则请乙吃重庆火锅C、甲乙约定如果甲的儿子大学毕业回家工作,则乙须退还甲租给自己的房屋D、甲乙约定,下次下雨时,甲则送乙999朵玫瑰

考题 甲将一辆车出卖给乙,未给乙办理过户登记,同时约定甲借用三个月,借用期间,甲谎称己有,擅自将该车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丙,此时,汽车所有权归属?

考题 甲乙约定,甲的儿子考上大学后,则将甲儿子现在住的房间租给乙住,则此合同属于 ( )。A.附生效条件的合同B.附解除条件的合同C.附始期的合同D.附终期的合同

考题 甲委托乙购买一辆新汽车,而乙的哥哥正好有一辆旧车要出售,乙即与其哥哥商议将该旧车翻新,冒充新车卖给了甲,使甲的利益受到损害。甲的损失由( )承担。A.乙B.乙的哥哥C.甲自己D.乙与其哥哥

考题 甲、乙、丙各出资5万元共同购买一辆汽车。之后,乙欲转让其对该车的份额。乙通知甲、丙后,甲、丙均表示愿意出5万元买下乙的份额。那么,关于乙的份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应卖给甲 B应卖给丙 C应卖给先向乙表示购买者 D由乙决定卖给甲或丙

考题 甲对其儿子乙说,若乙考上大学,甲将给乙买一台电脑。甲对乙的这种行为属于附义务法律行为。

考题 甲卖给乙一辆汽车,未约定履行地点。甲住南京,乙住北京,问交付汽车和价款的地点是: A.南京南京 B.北京北京 C.南京北京 D.北京南京

考题 (2014年)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附期限法律行为的是(  )。 A.甲对乙承诺,如果明年乙获得博士学位,甲即赠给乙宝马车一辆 B.甲、乙约定,如果明天下雪,则甲将其滑雪板租给乙 C.甲、乙约定,若甲的儿子明年大学毕业回到本市工作,则乙将承租的房屋退还给甲 D.甲对乙承诺,下次下雨时送给乙一把折叠雨伞

考题 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甲和乙约定,如果乙考上重点大学,甲则资助其上大学期间的一切费用 B.甲和乙约定,若北京再下雨,甲将其雨伞送给乙 C.甲和乙约定,若乙打丙一顿,甲则将其财产的一半赠与乙 D.甲和乙约定,若乙交付的货物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条件,甲则给付约定的价款

考题 甲乙之间买卖合同纠纷、丙丁之间赠与合同纠纷案 甲开了一家小卖店,柜台上的告示写明:“购买时请看清商品,所购商品出店门后概不负责。”乙到甲开的小卖店买了瓶啤酒,在开瓶时酒瓶爆炸,将乙的一颗眼球炸伤并造成乙脸部毁容,乙遂向甲要求赔偿损失。甲以店里的告示已写明免责条款为由不予赔偿,但怕乙起诉,便将自己的一辆汽车低价卖给了知道此事的亲戚丙,将另一辆汽车先后分别与不知情的A和B签订了买卖合同,以市场价先后卖给了A和B,并将汽车交付给了B后与A办理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乙将甲起诉后,发现甲家中贫困,该汽车是其主要财产。丙接受汽车后对侄子丁说:“如果你考上大学我就把这辆汽车送给你。”后丁考上大学要求丙赠与该汽车,丙则称该汽车已被卖掉,因此撤销自己之前的承诺。丁认为丙违约,要求丙赔偿其损失。 【问题】 1.甲已经事前声明店中商品出店门后概不负责,乙是否还可向甲要求赔偿损失?为什么? 2.甲将汽车卖给丙的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3.假设甲卖给丙的那辆汽车是甲仅有的财产,此时乙该如何做? 4.丙将汽车送给丁的承诺在丁考上大学前的效力状态如何? 5.如果丁后来通过弄虚作假上了大学,丙的承诺效力又如何?为什么? 6.本案中,丁能否要求丙赔偿损失?为什么? 7.A和B谁能取得汽车所有权?

考题 甲与乙约定:若乙考上大学,甲将其小提琴以1万元的价格卖给乙。后甲因善意第三方丙出价甚高,便将该小提琴出售于丙,且钱货两清。乙考上大学后,向甲求购小提琴未果而引发纠纷。对此,乙可以请求( )。A.甲和丙负连带责任 B.丙返还该小提琴 C.丙承担违约责任 D.甲赔偿乙所受损失

考题 甲与乙约定:若乙考上大学,甲将其小提琴以1万元的价格卖给乙。后甲因善意第三人丙而出价甚高,便将 小提琴出售与丙,且钱货两清。乙考上大学后,向甲求购小提琴未果而引发纠纷。对此,乙可以请求 ( )。A、丙承担违约责任 B、甲和丙负连带责任 C、甲赔偿乙所受损失 D、丙返还该小提琴

考题 甲将自己的一辆私人“宝马”牌轿车卖给乙,则该买卖合同自(  )生效。 A.乙在占有该汽车时 B.甲、乙在办理完汽车登记过户手续之时 C.甲将汽车交付给乙时 D.甲、乙在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之时

考题 甲、乙、丙按份共有一辆汽车,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甲的权利的行使基于汽车的全部 B:汽车被剐蹭,乙可以要求赔偿 C:在按份共有期间,丙不能要求把其份额转让 D:汽车的管理费用如无其他约定,由甲、乙、丙按其份额比例承担

考题 M公司资金周转出现困难,其法定代表人甲向好友乙借款100万元,甲把自己的宝马汽车抵押给乙,抵押合同中约定若甲不能按时还钱,甲的宝马汽车归乙所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抵押未登记,乙的抵押权未生效 B.甲.乙的约定无效 C.甲.乙的约定经登记才有效 D.甲应把自己的汽车交付给乙,抵押权才生效

考题 甲委托乙购买一辆新汽车,而乙的妹夫正好有一辆旧车要出售。乙与其妹夫商议决定将旧车重新喷漆,冒充新车卖给甲。甲的损失由()。A、乙承担B、乙的妹夫承担C、乙与其妹夫承担连带责任D、甲承担

考题 下列哪些合同不属于因显失公平而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A、甲、乙约定:“若乙通过2014年司法考试,甲赠与乙价值75万元的‘特斯拉’汽车一辆。”B、甲、乙约定:“甲将一套房屋以30万元市价出卖给乙。”甲交付了房屋,但未办理过户登记。半年后,甲出卖给乙的房屋被拆迁,补偿费高达400万元C、甲、乙约定:“甲将一Iphone6L以6500元出卖给乙,‘假一罚十’。”乙购买后发现该手机系旧Iphone5翻新的,请求甲赔偿65000元D、甲、乙约定:“为了报答乙的救命之恩,甲将价值400万元的房屋以30万元的价格出卖给乙。”

考题 甲乙约定,若甲的儿子今年大学毕业不回故乡工作,甲就把自家的一辆小轿车送给乙。上述行为称之为()。A、附条件的赠与B、附义务的赠与C、混合赠与D、捐赠

考题 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附期限法律行为的是()。A、甲对乙承诺,下次下雨时送给乙一把折叠雨伞B、甲、乙约定,如果明天下雨,则甲将其雨伞借给乙C、甲对乙承诺,如果明年乙获得博士学位,甲即赠予乙房屋一套D、甲、乙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若甲的儿子明年大学毕业回到本*市工作,则房屋租赁合同终止

考题 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附期限的法律行为的是( )。A 甲对乙承诺,下次下雨时送给乙一把折叠雨伞B 甲、乙约定,如果明天下雨,则甲将其雨伞借给乙C 甲对乙承诺,如果明年乙获得博士学位,甲即赠予乙房屋一套D 甲、乙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若甲的儿子明年大学毕业回到本市工作,则房屋租赁合同终止

考题 单选题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附期限法律行为的是( )。A 甲对乙承诺,如果明天下雨,则将自己的雨伞赠送给乙B 甲、乙约定,如果甲去世,则将自己的一栋房屋赠送给乙C 甲、乙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若甲的儿子明年大学毕业不回本市工作,则将房屋出卖给乙D 甲对乙承诺,如果明年乙获得博士学位,甲即赠与乙一辆跑车

考题 单选题甲与乙签订合同,约定如果甲的儿子今年考上大学,乙便赠与甲2万元。同时又约定,如果乙今年的庄稼收成不好,则不必赠与。合同订立后,甲的儿子考上了大学,但由于天旱,乙的庄稼颗粒无收。甲要求乙履行赠与义务,但乙拒绝。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A 合同为附义务的赠与合同B 合同为附期限的合同C 乙可以拒绝,其得行使约定解除权,解除合同,从而不必赠与2万元D 乙可以拒绝,其得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合同,从而不必赠与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