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请在下方输入框内输入要搜索的题目:

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问答题
某案,权利要求1涉及一种方法,审查员在在一通中指出“独立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方法不具备专利法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挤出成形品的方法,该方法包括挤出过程中模具的形状是可变的。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方法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相比,并没有产生意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因此,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方法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不具有创造性。”这种创造性评价方式是否正确?为什么?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解析: 暂无解析
更多 “问答题某案,权利要求1涉及一种方法,审查员在在一通中指出“独立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方法不具备专利法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挤出成形品的方法,该方法包括挤出过程中模具的形状是可变的。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方法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相比,并没有产生意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因此,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方法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不具有创造性。”这种创造性评价方式是否正确?为什么?” 相关考题
考题 专利法第31条规定::“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实用新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下列关于两项以上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哪一项不符合专利法的这一规定?() A.方法和为实施方法而专门设计的设备的独立权利要求B.产品、专用于制造该产品的方法和该产品的用途的独立权利要求C.产品和该产品的作用的独立权利要求D.包括在一项权利要求内的两项产品的同类独立权利要求

考题 权利要求书中的权利要求可以分为()。A.主权利要求和从权利要求B.产品权利要求和方法权利要求C.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D.第一独立权利要求和并列独立权利要求

考题 某专利申请由于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而被驳回,且该申请仅有一项权利要求,申请人提出复审请求时欲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修改。下列哪种修改方式可被接受?A.权利要求1不变,增加从属权利要求2,权利要求2未超出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记载的范围B.对权利要求1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驳回决定针对的权利要求1扩大了保护范围,但并未超出原说明书记载的范围C.对权利要求1进行进一步限定,新增加了说明书的某一技术特征,未超出原说明书记载的范围D.为消除不具备创造性的缺陷,将原产品类权利要求1修改为方法类权利要求,修改内容未超出原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考题 一件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如下:“1.一种具有滑动支架的机床,其特征在于包括齿轮箱。2.根据权利要求1的机床,其特征在于将所述滑动支架替换为固定支架。3.包含权利要求2的机床的装配线。”对于上述3个权利要求,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权利要求1为独立权利要求,权利要求 2、3为从属权利要求B.权利要求 1、2为独立权利要求,权利要求3为从属权利要求C.权利要求 1、2、3皆为独立权利要求D.权利要求 1、3为独立权利要求,权利要求2为从属权利要求

考题 某专利权有三项权利要求。根据我国现行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下列哪些可以作为请求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的理由?( )A、权利要求1和权利要求3之间不具有单一性B、由于存在抵触申请,权利要求1不具备新颖性C、权利要求1与现有技术的区别为公知常识,不具备创造性D、权利要求1的撰写未区分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

考题 无效宣告程序中,下列关于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依职权进行审查的说法,正确的是?( )A.无效宣告理由为全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合议组认为涉案专利权保护的主题明显是一种智力活动的规则,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合议组可以依职权对该缺陷进行审查 B.无效宣告理由为独立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合议组认为该权利要求因不清楚而无法确定其保护范围,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合议组可以依职权对该缺陷进行审查 C.请求人以权利要求1不具备新颖性、从属权利要求2不具备创造性为由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合议组审查后认定权利要求1具有新颖性但不具备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不具备创造性,合议组可以依职权对权利要求1的创造性进行审查 D.请求人以权利要求1增加了技术特征而导致其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为由请求宣告权利要求1无效,而未指出从属权利要求2也存在同样的缺陷,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引入《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无效宣告理由对从属权利要求2进行审查

考题 某一发明专利包括两项独立权利要求,张某对该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认为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不具备新颖性,权利要求2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2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审查认定,张某的所有无效理由均不成立。在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审查决定生效后,张某再次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下列()属于专利复审委员会将不予受理的情形?A、主张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不具备新颖性B、主张权利要求2缺少必要技术特征C、主张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2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D、主张权利要求2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

考题 复审请求人甲某在复审程序中对申请文件进行了修改,下列哪个修改符合相关规定?()A、驳回理由是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甲某对权利要求进行修改时将权利要求1的类型由方法修改为产品B、驳回理由是权利要求1得不到说明书支持,甲某对权利要求进行修改时增加了一项从属权利要求C、驳回理由是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甲某对权利要求进行修改时将权利要求1中的一个技术特征删除D、驳回理由是权利要求1缺少必要技术特征,甲某对权利要求进行修改时将说明书中相应技术方案的特征补入到权利要求1中

考题 张某的专利包括权利要求1-3,李某对张某的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3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宣告权利要求1、2无效、在权利要求3的基础上维持该专利权有效的决定。该无效决定生效后,下列哪些无效宣告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受理?()A、王某以权利要求1、2不具备创造性为由提出无效宣告请求B、李某以权利要求3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为由提出无效宣告请求C、李某以权利要求3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3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为由提出无效宣告请求D、王某以权利要求3相对于对比文件3不具备新颖性为由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考题 审查员在申请的首次检索中发现存在已经授权的同一申请人的权利要求完全相同的实用新型申请,因此在指出存在R类文件要求申请人选择放弃专利权的情况下,同时指出权利要求1不符合实施细则第21条第2款的固定,要求将权利要求2-4的内容补充到权利要求1中,最后申请人将权利要求2-4的内容补充到权利要求1中,并同时附交一份放弃其专利权的书面声明。请问审查员的处理是否符合审查指南关于对一件专利申请和一项专利权的处理的相关规定。

考题 某申请的权利要求1涉及一种新基因,说明书中描述了该基因的核苷酸序列,该基因的制备方法,但未披露该基因的用途和/或使用效果,由于该基因无法在产业上应用,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实用性。

考题 某案,权利要求1是产品权利要求,权利要求6是制备权利要求1所述产品的方法权利要求,其中涉及原料、工艺步骤和参数等特征。审查员首先评价了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接下来以下述方式评价权利要求6的创造性:“在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中结合有机发光材料领域的技术常识,能够得到权利要求6的技术方案,因此权利要求6也不具有创造性。”请问,审查员的评述哪些问题?

考题 下列哪些权利要求属于独立权利要求?()A、一种实施权利要求1所述方法的设备,……B、一种包含权利要求1所述设备的装置,……C、一种与权利要求1所述插座相配合的插头,……D、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用特征Y代替权利要求1中的特征X

考题 陈某拥有一项发明专利申请,其中权利要求1及其从属权利要求2涉及一种转笔刀,权利要求3为另一项产品独立权利要求,涉及一种铅笔。实质审查过程中,审查员指出独立权利要求1和3之间缺乏单一性,陈某在答复时删除了权利要求3。最终该申请因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被驳回。陈某在提出复审请求时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了修改。下列哪些修改方式符合相关规定?()A、根据说明书中的实施例进一步限定权利要求1,即将说明书中记载的某技术特征补入权利要求1B、删除权利要求1,将从属权利要求2作为新的权利要求1C、将权利要求1-2修改为制作转笔刀方法的权利要求D、删除权利要求1-2,将原权利要求3作为新的权利要求1

考题 某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如下:()“1.一种铝钛合金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加热温度为200~500℃。2.一种根据权利要求1的铝钛合金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加热温度为350℃。”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对比文件1公开的铝钛合金的生产方法中加热温度为400~700℃,则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不具备新颖性B、对比文件2公开的铝钛合金的生产方法中加热温度为500~700℃,则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2不具备新颖性C、对比文件3公开的铝钛合金的生产方法中加热温度为200~500℃,则权利要求2相对于对比文件3不具备新颖性D、对比文件4公开的铝钛合金的生产方法中加热温度为450℃,则权利要求1和权利要求2相对于对比文件4均不具备新颖性

考题 权利要求要求保护某微生物的衍生物,审查员应在一通中指出该权利要求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

考题 审查员只需考虑独立权利要求之间的单一性,从属权利要求与其所从属的独立权利要求之间不存在缺乏单一性的问题。

考题 权利要求书中的权利要求可以分为()。A、主权利要求和从权利要求B、产品权利要求和方法权利要求C、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D、第一独立权利要求和并列独立权利要求

考题 多选题李某提出的一件发明专利申请包含4项权利要求,其中权利要求1为产品独立权利要求,权利要求2和3为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权利要求4为方法独立权利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查认为权利要求1和4之间缺乏单一性,发出分案通知书,申请人在答复时删除了权利要求4。国家知识产权局继续审查后以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为由驳回了该申请,李某不服请求复审,并在提出复审请求时对申请文件进行了修改。下列修改方式哪些是符合相关规定的?()A将原独立权利要求4作为新的权利要求1B将权利要求1修改为产品的用途权利要求C将说明书中记载的技术特征补入权利要求1中D在删除权利要求1的基础上将权利要求2和3合并成新的权利要求1

考题 判断题权利要求要求保护某微生物的衍生物,审查员应在一通中指出该权利要求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A 对B 错

考题 问答题某案,权利要求1是产品权利要求,权利要求6是制备权利要求1所述产品的方法权利要求,其中涉及原料、工艺步骤和参数等特征。审查员首先评价了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接下来以下述方式评价权利要求6的创造性:“在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中结合有机发光材料领域的技术常识,能够得到权利要求6的技术方案,因此权利要求6也不具有创造性。”请问,审查员的评述哪些问题?

考题 多选题某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撰写如下: “1.一种铝钛合金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加热温度为200℃~500℃。 2.一种根据权利要求1的铝钛合金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加热温度为350℃。” 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如果对比文件公开的铝钛合金的生产方法中加热温度为400℃~700℃,则权利要求1不具备新颖性,权利要求2具备新颖性B如果对比文件公开的铝钛合金的生产方法中加热温度为500℃~700℃,则权利要求1和权利要求2都具备新颖性C如果对比文件公开的铝钛合金的生产方法中加热温度为200℃~500℃,则权利要求1不具备新颖性,权利要求2具备新颖性D如果对比文件公开的铝钛合金的生产方法中加热温度为450℃,则权利要求1不具备新颖性,权利要求2具备新颖性

考题 多选题在同一件国际申请中,下列符合单一性规定的是:()。A一个特定产品的独立权利要求和一个专用于制造该产品的方法的独立权利要求B一个特定方法的独立权利要求和一个为实施该方法而专门设计的设备或工具的独立权利要求C一个特定产品的独立权利要求和一个该产品的用途的独立权利要求D一个特定产品的独立权利要求和一个为实施专门用于制造该产品的方法而专门设计的设备或工具的权利要求

考题 多选题某专利权有三项权利要求。下列哪些可以作为请求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的理由?()A权利要求1和权利要求3之间不具有单一性B由于存在抵触申请,权利要求1不具备新颖性C权利要求1与现有技术的区别为公知常识,不具备创造性D权利要求1的撰写未区分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

考题 多选题下列哪些权利要求属于独立权利要求?()A一种实施权利要求1所述方法的设备,……B一种包含权利要求1所述设备的装置,……C一种与权利要求1所述插座相配合的插头,……D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用特征Y代替权利要求1中的特征X

考题 单选题某申请的申请日为2002年9月10日,其中,权利要求1是独立权利要求,权利要求2是其从属权利要求,权利要求3-5也是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申请人在2005年10月12日答复一通时,提交了包括权利要求1、5的全部内容以及包括权利要求2的前序部分的替换页,但实际上权利要求2并没有修改,申请人仅仅对权利要求1、5进行了修改,审查员决定授权,下列答案哪一个是正确的()。A 审查员在授权通知书表格中填写的权利要求1,3-5的提交日期应该是2002年9月10日B 由于独立权利要求1改变了,因此从属权利要求2-5的内容均改变了,权利要求1-5的提交日期应当都是2002年10月12日C 申请人在2002年9月10日提交的修改文本中,实际上仅仅是对权利要求1、5进行了修改,对权利要求2并没有进行修改,因此授权通知书表格中权利要求1、5的文本提交日期应当是2005年10月12日,而权利要求2的提交日期应当是2002年9月10日D 授权通知书表格中权利要求1、2、5的依据的文本提交日期应当是2005年10月12日

考题 多选题陈某拥有一项发明专利申请,其中权利要求1及其从属权利要求2涉及一种转笔刀,权利要求3为另一项产品独立权利要求,涉及一种铅笔。实质审查过程中,审查员指出独立权利要求1和3之间缺乏单一性,陈某在答复时删除了权利要求3。最终该申请因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被驳回。陈某在提出复审请求时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了修改。下列哪些修改方式符合相关规定?()A根据说明书中的实施例进一步限定权利要求1,即将说明书中记载的某技术特征补入权利要求1B删除权利要求1,将从属权利要求2作为新的权利要求1C将权利要求1-2修改为制作转笔刀方法的权利要求D删除权利要求1-2,将原权利要求3作为新的权利要求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