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请在下方输入框内输入要搜索的题目:

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多选题
2013年4月,吴某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从事绿色食品开发,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公司成立半年后,为增加产品开发力度,吴某拟新增资本100万元,并为此分别与贾某、刘某洽谈,该二人均有意愿认缴全部新增资本,加入吴某的公司。吴某遂先后与贾某、刘某二人就投资事项分别签订了书面协议。贾某在签约后第二天,即将款项转入吴某的个人账户,但吴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等手续。2013年11月,吴某最终完成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公司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00万元,吴某任公司董事长,而股东仅为昊某与刘某,贾某的名字则未出现在公司登记的任何文件中。刘某虽名为股东,但实际上是受李某之托,代其持股,刘某向公司缴纳的100万元出资,实际上来源于李某。2013年3月,在吴某同意的情况下,刘某将其名下股权转让给善意不知情的王某,并在公司登记中办理了相应的股东变更。2014年6月,因产品开发屡次失败,公司陷入资不抵债且经营无望的困境,遂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法院所指定的管理人查明:第一,吴某尚有50万元的出资未实际缴付;第二,吴某的妻子已经是家庭妇女,但自2014年1月起,却一直以公司财务经理的名义,每月自公司领取奖金4万元。针对“刘某将其名下股权转让给善意不知情的王某”这一行为,(  )。
A

刘某仅为该公司的名义股东,无权转让股权,该行为无效

B

刘某虽是代李某持股,但其已成为该公司的合法股东,该行为有效

C

王某是善意第三人,该行为有效

D

刘某的行为未经李某同意,该行为无效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解析:
更多 “多选题2013年4月,吴某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从事绿色食品开发,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公司成立半年后,为增加产品开发力度,吴某拟新增资本100万元,并为此分别与贾某、刘某洽谈,该二人均有意愿认缴全部新增资本,加入吴某的公司。吴某遂先后与贾某、刘某二人就投资事项分别签订了书面协议。贾某在签约后第二天,即将款项转入吴某的个人账户,但吴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等手续。2013年11月,吴某最终完成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公司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00万元,吴某任公司董事长,而股东仅为昊某与刘某,贾某的名字则未出现在公司登记的任何文件中。刘某虽名为股东,但实际上是受李某之托,代其持股,刘某向公司缴纳的100万元出资,实际上来源于李某。2013年3月,在吴某同意的情况下,刘某将其名下股权转让给善意不知情的王某,并在公司登记中办理了相应的股东变更。2014年6月,因产品开发屡次失败,公司陷入资不抵债且经营无望的困境,遂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法院所指定的管理人查明:第一,吴某尚有50万元的出资未实际缴付;第二,吴某的妻子已经是家庭妇女,但自2014年1月起,却一直以公司财务经理的名义,每月自公司领取奖金4万元。针对“刘某将其名下股权转让给善意不知情的王某”这一行为,( )。A刘某仅为该公司的名义股东,无权转让股权,该行为无效B刘某虽是代李某持股,但其已成为该公司的合法股东,该行为有效C王某是善意第三人,该行为有效D刘某的行为未经李某同意,该行为无效” 相关考题
考题 吴大雄于2011年2月成立了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于该公司的表述以下哪些是正确的()A.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不能少于10万元,且应一次缴清B.吴大雄只能设立一个一人公司,该一人公司也不能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公司C.吴大雄代表公司作出的决定可以采用口头形式D.该一人公司不设股东会,但必须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

考题 申请成立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元。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考题 张某为经营方便,自己投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A.3万元B.10万元C.30万元D.500万元

考题 张某、何某、于某3人要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电脑软件的开发,为此他们找到一家律师事务所,询问有关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和成立后的一些问题,律师事务所作了下列解答:注册资本应不少于( )万元人民币。A.10B.30C.50D.500

考题 某有限责任公司是由甲、乙、丙三方各出资200万元设立的,设立时的实收资本为600万元,经营几年后,留存收益已达120万元。为扩大经营规模,三方决定吸收丁投资人加入,投入后占该公司全部注册资本的25%.同时,公司的注册资本增资至800万元。则丁投资人应投入资本总额为( )万元 A200B210C230D240

考题 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60万元,经过一段时间的经营后,该公司的资产达到了200万元,问:该公司现在对外清偿债务时,以下列哪一项为限承担责任()? A.其注册资本60万元B.现有资产200万元C.现有资产200万元扣去注册资本60万元后的140万元D.股东个人全部资产

考题 张某有200万元资金,打算在烟台投资设立一家注册资本为300万元左右的餐饮企业。关于如侗设立与管理企业,如张某拟设立一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注册资本不能低于50万元 B.可以再参股其他有限公司 C.只能由张某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 D.可以再投资设立一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考题 李某与王某组建大木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30万元,李某与王某各认缴出资15万元。在李某和王某各出资10万元后,大木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对“有限责任”的理解,正确的是:A.大木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30万元的注册资本为限对公司债务负责B.李某和王某各以实缴资本金10万元为限对公司的债务负责C.大木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成立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D.李某和王某各以认缴资本金15万元为限对公司的债务负责

考题 请根据81-84题:张某、何某、于某3人要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电脑软件的开发,为此他们找到一家律师事务所,询问有关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和成立后的一些问题,律师事务所作了下列解答.第81题:注册资本应不少于( )万元人民币。A.10B.30C.50D.500

考题 根据《公司法》,下列关于公司的设立条件说法错误的有( )。A.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超过50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不得超过200人B.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外,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3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500万元C.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最低为3万元D.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和发起设立方式E.采取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考题 吴某为某期货公司客户。在该期货公司推荐下,吴某将交易全权委托给该期货公司工作人员丁某进行操作。不久,吴某发现其账户发生亏损10万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期货公司赔偿损失。按照法律规定,吴某最多可能获得(  )。A.9万元 B.10万元 C.8万元 D.6万元

考题 吴某2014年7月在上海一家期货公司从事过期货交易。三个月后,经朋友介绍,吴某又到北京某期货公司开户,经办人员向吴某出示《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但未由其签字确认。两个月后,吴某在北京某期货公司从事期货交易累计亏损50万元。对于亏损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由介绍人承担,因为介绍人从期货公司获得介绍费 B.由吴某承担,因为吴某已有交易经历 C.由签订期货经纪合同的经办人员承担 D.由北京某期货公司承担

考题 2014年1月13日,甲公司、王某、李某各自出资50万元成立了A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2018年3月1日,郝某成功取得甲公司60%股权,成为甲公司最大股东。A公司经营一段时间后,为研发新产品向吴某借款100万元,到期后无力偿还。2018年5月1日,A公司合作伙伴丁某向A公司借款10万元,一直未偿还。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如A公司出现破产事由,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有权对A公司申请破产重整的有( )。A.A公司 B.甲公司 C.郝某 D.吴某 E.丁某

考题 吴大雄于2011年2月成立了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于该公司的表述以下哪些是正确的()A、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不能少于10万元,且应一次缴清B、吴大雄只能设立一个一人公司,该一人公司也不能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公司C、吴大雄代表公司作出的决定可以采用口头形式D、该一人公司不设股东会,但必须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

考题 某衬衫有限责任公司为一私营企业,董事长陈某,总经理吴某。该企业由于经营有方效益颇佳,衬衫有限责任公司所在市政府为改善本市另一家与该衬衫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同类产品的一制衣厂经营不佳的状况,指令衬衫有限责任公司与制衣厂合并。对此决定,衬衫有限责任公司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在此谁可能有权提出此诉讼?()A、衬衫有限毒任公司的职工B、衬衫有限责任公司C、衬衫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陈某D、衬衫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吴某

考题 多选题2013年4月,吴某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从事绿色食品开发,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公司成立半年后,为增加产品开发力度.昊某拟新增资本100万元,并为此分别与贾某、刘某洽谈,该二人均有意愿认缴全部新增资本,加入吴某的公司。吴某遂先后与贾某、刘某二人就投资事项分别签订了书面协议。贾某在签约后第二天,即将款项转入吴某的个人账户,但吴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等手续。2013年11月,吴某最终完成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公司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00万元,吴某任公司董事长,而股东仅为昊某与刘某,贾某的名字则未出现在公司登记的任何文件中。刘某虽名为股东,但实际上是受李某之托,代其持股,刘某向公司缴纳的100万元出资,实际上来源于李某。2013年3月,在吴某同意的情况下,刘某将其名下股权转让给善意不知情的王某,并在公司登记中办理了相应的股东变更。2014年6月,因产品开发屡次失败,公司陷入资不抵债且经营无望的困境,遂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法院所指定的管理人查明:第一,吴某尚有50万元的出资未实际缴付;第二,吴某的妻子已经是家庭妇女,但自2014年1月起,却一直以公司财务经理的名义,每月自公司领取奖金4万元。关于李某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与刘某存在委托持股关系,李某可向刘某主张违约责任B李某是该公司的实际出资人,李某可以向该公司主张权利C李某虽为该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但李某不是该公司的股东,不可以向该公司主张任何权利D刘某虽然是该公司的股东,但李某才是其出资人,刘某的行为应得到李某的允许

考题 问答题(2015.10案41)甲公司是从事电视机销售的有限责任公司,钱某任该公司总经理。吴某系钱某的好友.因急需向银行贷款而求助于钱某。钱某遂擅自以甲公司的资产为吴某贷款提供了抵押担保,吴某给付钱某酬金5万元。问题:(1)钱某以甲公司财产为吴某提供担保是否合法?为什么?(2)钱菜所获5万元酬金应如何处理?

考题 问答题吴某租用的私房遭受了火灾,吴某全家急需住房,恰巧吴某的同事张某正需钱用,愿意把自己的两间平房卖给昊某,双方订立了买卖协议,约定吴某向张某支付房价款6000元,张某将两间平房的所有权转移于吴某。双方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时,房产部门因故当天不办公。因此双方商定,吴某先付款6000元,张某把房交付吴某居住,以后另定时间补办过户手续。在之后的一年中,吴某多次找张某同去办理过户,张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吴某入住该房一年后,该房被市政划为拆迁范围,由某开发公司负责拆迁。此时张某找到开发公司,声称吴某所住的房屋产权人系自己,开发公司应与自己签订私房拆迁补偿协议,为自己安排住房。吴某则主张所住的房屋已由自己买下,现在由于张某的过失未办过户,开发公司应该给自己安置。开发公司认为,吴某与张某的买卖行为是不合法的,吴某的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要求吴某在拆迁前自己找住处搬家。吴某遂诉至法院,认为张某违约,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开发公司为自己安置住房。 吴某能否主张开发公司为自己安置住房?

考题 单选题某有限责任公司是由甲、乙、丙三方各出资200万元设立的,设立时的实收资本为600万元,经营几年后,留存收益已达120万元。为扩大经营规模,三方决定吸收丁投资人加入,投入后占该公司全部注册资本的25%。同时,公司的注册资本增资至800万元。则丁投资人应投入资本总额为(  )万元。A 200B 210C 230D 240

考题 问答题吴某租用的私房遭受了火灾,吴某全家急需住房,恰巧吴某的同事张某正需钱用,愿意把自己的两间平房卖给昊某,双方订立了买卖协议,约定吴某向张某支付房价款6000元,张某将两间平房的所有权转移于吴某。双方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时,房产部门因故当天不办公。因此双方商定,吴某先付款6000元,张某把房交付吴某居住,以后另定时间补办过户手续。在之后的一年中,吴某多次找张某同去办理过户,张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吴某入住该房一年后,该房被市政划为拆迁范围,由某开发公司负责拆迁。此时张某找到开发公司,声称吴某所住的房屋产权人系自己,开发公司应与自己签订私房拆迁补偿协议,为自己安排住房。吴某则主张所住的房屋已由自己买下,现在由于张某的过失未办过户,开发公司应该给自己安置。开发公司认为,吴某与张某的买卖行为是不合法的,吴某的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要求吴某在拆迁前自己找住处搬家。吴某遂诉至法院,认为张某违约,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开发公司为自己安置住房。 吴某能否主张享有房屋产权?

考题 问答题吴某租用的私房遭受了火灾,吴某全家急需住房,恰巧吴某的同事张某正需钱用,愿意把自己的两间平房卖给昊某,双方订立了买卖协议,约定吴某向张某支付房价款6000元,张某将两间平房的所有权转移于吴某。双方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时,房产部门因故当天不办公。因此双方商定,吴某先付款6000元,张某把房交付吴某居住,以后另定时间补办过户手续。在之后的一年中,吴某多次找张某同去办理过户,张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吴某入住该房一年后,该房被市政划为拆迁范围,由某开发公司负责拆迁。此时张某找到开发公司,声称吴某所住的房屋产权人系自己,开发公司应与自己签订私房拆迁补偿协议,为自己安排住房。吴某则主张所住的房屋已由自己买下,现在由于张某的过失未办过户,开发公司应该给自己安置。开发公司认为,吴某与张某的买卖行为是不合法的,吴某的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要求吴某在拆迁前自己找住处搬家。吴某遂诉至法院,认为张某违约,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开发公司为自己安置住房。 张某能否主张开发公司与自己订立私房拆迁补偿协议?

考题 问答题吴某租用的私房遭受了火灾,吴某全家急需住房,恰巧吴某的同事张某正需钱用,愿意把自己的两间平房卖给昊某,双方订立了买卖协议,约定吴某向张某支付房价款6000元,张某将两间平房的所有权转移于吴某。双方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时,房产部门因故当天不办公。因此双方商定,吴某先付款6000元,张某把房交付吴某居住,以后另定时间补办过户手续。在之后的一年中,吴某多次找张某同去办理过户,张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吴某入住该房一年后,该房被市政划为拆迁范围,由某开发公司负责拆迁。此时张某找到开发公司,声称吴某所住的房屋产权人系自己,开发公司应与自己签订私房拆迁补偿协议,为自己安排住房。吴某则主张所住的房屋已由自己买下,现在由于张某的过失未办过户,开发公司应该给自己安置。开发公司认为,吴某与张某的买卖行为是不合法的,吴某的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要求吴某在拆迁前自己找住处搬家。吴某遂诉至法院,认为张某违约,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开发公司为自己安置住房。 吴某与张某的房屋买卖关系是否有效?

考题 多选题吴某为某期货公司客户。在该期货公司推荐下,吴某将交易全权委托给该期货公司工作人员丁某进行操作。不久,吴某发现其账户发生亏损10万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期货公司赔偿损失。按照法律规定,吴某不可能获得的赔偿数额是()。A10万元B9万元C8万元D6万元

考题 多选题2013年4月,吴某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从事绿色食品开发,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公司成立半年后,为增加产品开发力度.昊某拟新增资本100万元,并为此分别与贾某、刘某洽谈,该二人均有意愿认缴全部新增资本,加入吴某的公司。吴某遂先后与贾某、刘某二人就投资事项分别签订了书面协议。贾某在签约后第二天,即将款项转入吴某的个人账户,但吴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等手续。2013年11月,吴某最终完成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公司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00万元,吴某任公司董事长,而股东仅为昊某与刘某,贾某的名字则未出现在公司登记的任何文件中。刘某虽名为股东,但实际上是受李某之托,代其持股,刘某向公司缴纳的100万元出资,实际上来源于李某。2013年3月,在吴某同意的情况下,刘某将其名下股权转让给善意不知情的王某,并在公司登记中办理了相应的股东变更。2014年6月,因产品开发屡次失败,公司陷入资不抵债且经营无望的困境,遂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法院所指定的管理人查明:第一,吴某尚有50万元的出资未实际缴付;第二,吴某的妻子已经是家庭妇女,但自2014年1月起,却一直以公司财务经理的名义,每月自公司领取奖金4万元。在法院受理公司破产申请前,( )。A贾某可以向吴某主张违约责任B贾某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法律关系C贾某可以向该公司主张权利D贾某是该公司股东,但不能向该公司主张任何权利

考题 多选题甲、乙两公司与李某、吴某、王某三个自然人欲共同设立一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他们在拟订公司章程时约定各自的出资方式。下列出资方式不合法的是( )A甲公司以其企业商誉评估作价100万元出资B乙公司以其拥有的某知名商标作价100万元出资C李某以经评估的价值为50万元的股份出资D吴某以其设定了抵押担保的房屋评估作价100万元出资E王某以150万元人民币出资

考题 多选题2013年4月,吴某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从事绿色食品开发,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公司成立半年后,为增加产品开发力度.昊某拟新增资本100万元,并为此分别与贾某、刘某洽谈,该二人均有意愿认缴全部新增资本,加入吴某的公司。吴某遂先后与贾某、刘某二人就投资事项分别签订了书面协议。贾某在签约后第二天,即将款项转入吴某的个人账户,但吴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等手续。2013年11月,吴某最终完成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公司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00万元,吴某任公司董事长,而股东仅为昊某与刘某,贾某的名字则未出现在公司登记的任何文件中。刘某虽名为股东,但实际上是受李某之托,代其持股,刘某向公司缴纳的100万元出资,实际上来源于李某。2013年3月,在吴某同意的情况下,刘某将其名下股权转让给善意不知情的王某,并在公司登记中办理了相应的股东变更。2014年6月,因产品开发屡次失败,公司陷入资不抵债且经营无望的困境,遂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法院所指定的管理人查明:第一,吴某尚有50万元的出资未实际缴付;第二,吴某的妻子已经是家庭妇女,但自2014年1月起,却一直以公司财务经理的名义,每月自公司领取奖金4万元。针对已所领取的奖金,则( )。A己所领取的奖金属于非正常收入B管理人应当追回这部分价款C已侵占了企业财产D已为吴某的妻子,此部分财产以吴某抽逃出资认定

考题 多选题2013年4月,吴某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从事绿色食品开发,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公司成立半年后,为增加产品开发力度.昊某拟新增资本100万元,并为此分别与贾某、刘某洽谈,该二人均有意愿认缴全部新增资本,加入吴某的公司。吴某遂先后与贾某、刘某二人就投资事项分别签订了书面协议。贾某在签约后第二天,即将款项转入吴某的个人账户,但吴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等手续。2013年11月,吴某最终完成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公司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00万元,吴某任公司董事长,而股东仅为昊某与刘某,贾某的名字则未出现在公司登记的任何文件中。刘某虽名为股东,但实际上是受李某之托,代其持股,刘某向公司缴纳的100万元出资,实际上来源于李某。2013年3月,在吴某同意的情况下,刘某将其名下股权转让给善意不知情的王某,并在公司登记中办理了相应的股东变更。2014年6月,因产品开发屡次失败,公司陷入资不抵债且经营无望的困境,遂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法院所指定的管理人查明:第一,吴某尚有50万元的出资未实际缴付;第二,吴某的妻子已经是家庭妇女,但自2014年1月起,却一直以公司财务经理的名义,每月自公司领取奖金4万元。关于“吴某尚有50万元的出资未实际缴付”的情形,( )。A吴某可以出资义务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拒绝缴付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吴某应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C吴某不得以认缴出资尚未届至公司章程规定的缴纳期限为由,拒绝缴付D吴某可以认缴出资尚未届至公司章程规定的缴纳期限为由,拒绝缴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