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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原告与被告系亲兄弟,父母退休后与被告共同居住并由其赡养。父亲去世时被告独自料理后事,未通知原告参加。原告以被告侵犯其悼念权为由诉至法院。法院认为,按照我国民间习惯,原告有权对死者进行悼念,但现行法律对此没有规定,该诉讼请求于法无据,判决原告败诉。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

本案中的被告侵犯了原告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 

B

习惯在我国是一种非正式的法的渊源 

C

法院之所以未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理由在于被告侵犯的权利并非法定权利 

D

在本案中法官对判决进行了法律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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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分别拟写一份起诉状和答辩状。案情:原告胡×安,女,1964年11月6日出生,××省××县人,汉族,住××县××乡西沟村×组×号,现在本乡××商店当售货员。1971年至1977年在红寨村上小学,1977年至1980年在本乡××中学上初中。初中毕业后在红寨村务农,1984年到本乡××商店当售货员至今。被告胡×平系原告胡×安之兄,1960年10月5日出生,××省××县人,汉族,住××县××乡东沟村×组×号,现在本乡××工厂当工人。1967年至1973年在红寨村上小学,1973年至1976年在本乡××中学上初中。初中毕业后在红寨村务农,1989年进本乡××工厂当工人至今。原被告由父亲胡×奇、母亲赵×桂抚养成人。被告和原告分别于1984年、1986年成家。结婚后,原告住在西沟村丈夫家,被告住在东沟村妻子家,均与父母分开生活。父母仍住在红寨村靠种菜收入维持生活,从不接受子女在经济上的资助。原被告的父母原住四间旧式瓦房,2002年原被告父母用多年积蓄下来的钱,将四间旧式瓦房翻建成四间新瓦房,室内装修也比较讲究,花去×万元。新瓦房由父母居住。2003年2月,原被告的母亲病故,为母亲办理后事所花款项全部由父亲支付,原被告均未花钱。2003年6月,原被告父亲突发心脏病住院治疗,原被告轮流到县医院护理,尽了子女孝敬父亲的义务。父亲住院两个多月,住院费、治疗费、医药费共花去×万元,几乎用尽了父亲的全部存款。父亲去世后,原被告共同负责办理丧事,所花丧葬费由原被告平均负担。父亲去世不久,被告及其家人突然搬回家居住,独占了父母遗留下来的四间新瓦房。原告对被告独占父母遗产的行为提出了异议,要求与被告共同等额继承父母遗产四间新瓦房,各得两间;并提出为了照顾兄长,父母家中的衣物归被告继承,原告自愿放弃衣物的继承权利。原告的要求遭到被告的断然拒绝。2003年10月,原告就该房产继承纠纷于向××省××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诉称,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男女继承权利平等,自己与被告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自己与被告对父亲生前死后所尽的义务大体相当,根据权利与义务一致的原则,继承的权利应当是平等的。因此要求与被告共同等额继承父母遗产四间新瓦房,各得两间。被告辩称,在我们乡下向来是儿子继承父母的遗产,出嫁的女子不能继承父母的遗产,这是几千年老规矩,不能改变。请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考题 民事诉讼参加人是指参加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其中当事包括()。(5分) A原告和被告、第三人B原告和被告、共同诉讼人C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D原告和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

考题 行政诉讼的参加人是指A、原告、被告和第三人B、被告、原告、共同诉讼人和第三人C、原告、被告、诉讼代理人和第三人D、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诉讼代理人和第三人E、共同诉讼人、原告和被告

考题 8岁的小学生冰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因与同班同学阳阳发生争执,大打出手,致使阳阳的眼睛受伤,阳阳的父母为给阳阳治疗花费2万余元。为解决赔偿问题,阳阳的父母与冰冰的父母协商未果,遂起诉至人民法院。下列关于原告与被告的确定中,哪个是正确的:( )。A.阳阳的父母为原告,冰冰的父母为被告B.阳阳为原告,冰冰的父母为被告C.阳阳的父母为原告,冰冰为被告D.阳阳为原告,冰冰为被告

考题 在一起借贷纠纷中,原告胡某提出一张有被告署名的借条,声称被告时某欠下了他10000元未还,被告时某向法院提供了一张有原告胡某署名的收条,称其所借的10000元已经还了,原告手中之所以还有借条,是因为被告还钱时原告声称借条丢了,因而原告向被告开了张收条。在本案中,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理论()A.原告提供的借条与被告提供的收条都是反证B.原告提供的借条与被告提供的收条都是本证C.原告提供的借条是本证,被告提供的收条是反证D.原告提供的借条是反证,被告提供的收条是本证

考题 司机李三为老板钱丰开车送货途中,不慎碰坏皮五家的竹篱笆,皮五索要修理费未果,诉至法院,请问本案中谁是原告,谁是被告()A.李三为被告;皮五为原告B.钱丰为被告;皮五为原告C.李三与钱丰为共同被告,皮五为原告D.李三为被告,钱丰与皮五为共同原告

考题 反诉,是指在已经提起的诉讼中,被告针对与原诉有联系的行为,提起独立诉讼请求的行为。以下选项中属于反诉的是( )。A.原告起诉被告借钱不还,被告起诉原告非法搭建B.原告起诉离婚,被告请示法院确认婚姻关系本来就是无效的C.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按买卖合同交货,被告起诉供货商未能按时交货D.原告起诉被告居住的房屋所有权是他的,被告请示法院让原告偿还欠款

考题 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原告若起诉,其受理法院应为被告所在地法院。()

考题 原告与被告系亲兄弟,父母退休后与被告共同居住并由其赡养。父亲去世时被告独自料理后事,未通知原告参加。原告以被告侵犯其悼念权为由诉至法院。法院认为,按照我国民间习惯,原告有权对死者进行悼念,但现行法律对此没有规定,该诉讼请求于法无据,判决原告败诉。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2014年)A.本案中的被告侵犯了原告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 B.习惯在我国是一种非正式的法的渊源 C.法院之所以未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理由在于被告侵犯的权利并非法定权利 D.在本案中法官对判决进行了法律证成

考题 下列有关民事诉讼一般地域管辖的说法正确的是()A、“原告就被告”为主,“被告就原告”为辅B、一律“原告就被告”C、“被告就原告”为主,“原告就被告”为辅D、一律“被告就原告”

考题 司机李三为老板钱丰开车送货途中,不慎碰坏皮五家的竹篱笆,皮五索要修理费未果,诉至法院,请问本案中谁是原告,谁是被告()A、李三为被告;皮五为原告B、钱丰为被告;皮五为原告C、李三与钱丰为共同被告,皮五为原告D、李三为被告,钱丰与皮五为共同原告

考题 在以疏忽说为由提起诉讼时,()。A、原告可以从各个方面证明被告有疏忽B、原告不能从各个方面证明被告有疏忽C、原告与被告之间需要有直接的合同关系

考题 商业秘密也是一种()对其知识成果享有占有、使用、支配和处分的权利A、原告B、法院指定的原告或被告C、原告和被告D、被告

考题 卫生行政诉讼的参加人范围包括()A、原告和被告B、原告、被告、诉讼代理人C、原告、被告、诉讼第三人D、原告、被告、诉讼第三人和代理人E、原告、被告、诉讼第三人、代理人和证人等

考题 王老汉去世后,其女儿王容认为大哥王大侵犯其继承权,以王大为被告起诉。法院受理案件后,通知其余三个儿子参加诉讼。王二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王三未作出任何意思表示,王四则表示要参加诉讼。下列关于当事人的说法正确的是()。A、王容是原告,王大、王二、王三与王四是共同被告B、王容、王二、王三与王四是共同原告,王大是原告C、王容、王三、王四是共同原告,王大是被告,王二不参加诉讼D、王容、王三、王四是共同原告,王大与王二是共同被告

考题 原告与被告系亲兄弟,父母退休后与被告共同居住并由其赡养。父亲去世时被告独自料理后事,未通知原告参加。原告以被告侵犯其悼念权为由诉至法院。法院认为,按照我国民间习惯,原告有权对死者进行悼念,但现行法律对此没有规定,该诉讼请求于法无据,判决原告败诉。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本案中的被告侵犯了原告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B、习惯在我国是一种非正式的法的渊源C、法院之所以未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理由在于被告侵犯的权利并非法定权利D、在本案中法官对判决进行了法律证成

考题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作为()参加诉讼。A、被告B、第三人C、原告D、共同诉讼

考题 当事人应包括()。A、原告、被告B、原告、被告和第三人C、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和第三人D、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

考题 单选题我国民事诉讼法所确定的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则是(  )。A “原告就被告”原则B “被告就原告”原则C “原告或被告”原则D “原告与被告”原则

考题 单选题王老汉去世后,其女儿王容认为大哥王大侵犯其继承权,以王大为被告起诉。法院受理案件后,通知其余三个儿子参加诉讼。王二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王三未作出任何意思表示,王四则表示要参加诉讼。下列关于当事人的说法正确的是()。A 王容是原告,王大、王二、王三与王四是共同被告B 王容、王二、王三与王四是共同原告,王大是原告C 王容、王三、王四是共同原告,王大是被告,王二不参加诉讼D 王容、王三、王四是共同原告,王大与王二是共同被告

考题 单选题在以疏忽说为由提起诉讼时,()。A 原告可以从各个方面证明被告有疏忽B 原告不能从各个方面证明被告有疏忽C 原告与被告之间需要有直接的合同关系

考题 单选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作为()参加诉讼。A 被告B 第三人C 原告D 共同诉讼

考题 单选题行政诉讼的原告与被告()。A 原告是相对人,被告是国家行政人员B 原告是相对人,被告是行政机关C 原告是行政机关,被告是相对人D 相对人不能当原告,行政机关不能当被告

考题 单选题当事人应包括()。A 原告、被告B 原告、被告和第三人C 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和第三人D 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

考题 单选题卫生行政诉讼的参加人范围包括()A 原告和被告B 原告、被告、诉讼代理人C 原告、被告、诉讼第三人D 原告、被告、诉讼第三人和代理人E 原告、被告、诉讼第三人、代理人和证人等

考题 单选题商业秘密也是一种()对其知识成果享有占有、使用、支配和处分的权利A 原告B 法院指定的原告或被告C 原告和被告D 被告

考题 单选题下列有关民事诉讼一般地域管辖的说法正确的是()A “原告就被告”为主,“被告就原告”为辅B 一律“原告就被告”C “被告就原告”为主,“原告就被告”为辅D 一律“被告就原告”

考题 问答题原告:刘玉刊,女,1968年1 2月28日生.系某市第一重型机械厂金属结构分厂打字员。被告:郑宪秋,男,1967年1 0月20日生,与原告系同厂工人。住址同上。原告刘玉刊诉称:原告与被告婚后性格不合,结婚13年(现有一子郑洋,年龄l 2岁)始终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1994年以来,原告在全国首届残疾人运动会上夺取3牧金牌。被告不但不工作、生活各方面给予其照顾和帮助,反而粗暴地干涉原告参加比赛.还对原告参加的社会活动、残痰身体的治疗,横加干涉,甚至将原告打伤住院。原告请求法院判决离婚。被告郑宪秋辩称:被告与原告婚姻基础好,在原告失去双腿的时候.是被告主动与其结婚。原告能在国内国际残疾人运动会上多次获奖牌,是与被告对其支持和照顾分不开的。如果原告实在坚持离婚,孩子归被告抚养,原告必频每月给付抚养费150元,房子由被告居住,奖牌3块应分给被告一半.奖金29万元,被告要19万,婚后共同财产应依法分割。法院查明,由于双方性格、志趣各不相同,在处理一些家务琐事上互不协商,常常因此吵架,2002年5月分居,2003年2月原告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提出离婚诉讼,经多次调解无效。婚生子郑洋,1 2岁,表示愿随母亲生活。  根据以上材料,请回答:  (1)法院是否准予离婚?  (2)孩子郑洋由谁抚养?  (3)奖牌和奖金应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