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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乙公司的保证期间从2003年1月1日至2003年7月1日
B
乙公司的保证期间从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月1日
C
银行要求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乙公司的保证期间中断
D
银行要求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乙公司的保证期间不中断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解析:
AB两项,《担保法》第19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本题中保证合同未约定保证方式,所以保证人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第26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本题中,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期间,因此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是保证期间。
CD两项,《担保法解释》第31条规定,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的区别之一就是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的,一般诉讼的保证诉讼时效也发生中断,而连带保证的不发生中断,而对于诉讼时效发生中止的,这两类保证的诉讼时效都发生中止。
AB两项,《担保法》第19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本题中保证合同未约定保证方式,所以保证人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第26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本题中,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期间,因此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是保证期间。
CD两项,《担保法解释》第31条规定,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的区别之一就是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的,一般诉讼的保证诉讼时效也发生中断,而连带保证的不发生中断,而对于诉讼时效发生中止的,这两类保证的诉讼时效都发生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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