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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甲、乙、丙三人成立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制会计师事务所。甲在为一客户提供审计业务服务过程中,因重大过失给客户造成损失200万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乙、丙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B

甲、乙、丙对此损失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

甲对此损失承担无限责任

D

乙、丙对此损失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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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 注册会计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甲、乙在某次审计业务中,因出具虚假审计报告造成会计师事务所债务80万元。对该笔债务,甲、乙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应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 )

考题 注册会计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甲、乙在某次审计业务中,因出具虚假审计报告造成会计师事务所债务80万元。对该笔债务,甲、乙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应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 )A.正确B.错误

考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该合伙企业一直由甲经营。因甲兄丁向戊借款,甲将其在该合伙企业中的份额质押给戊,该质押的效力( )。A.有效,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由甲个人承担B.无效,因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C.可撤销,其他合伙人可申请法院撤销该行为D.效力待定,必须经乙和丙的同意方有效

考题 注册会计师甲、乙、丙投资设立A会计师事务所,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形式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提供审计鉴证业务和验资业务。在2008年的审计业务中,发生了下列事项: (1)甲在对B上市公司的年度会计报告进行审计过程中,因重大过失遗漏了一笔销售收入,经人民法院判决由该事务所向B上市公司的相关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甲认为自己并非故意造成的损失,该赔偿责任应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2)乙在对C公司设立过程的验资服务中,因疏忽大意而出具了证明不实的验资报告,该报告直接给C公司的债权人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经人民法院认定,乙的疏忽大意并不属于重大过失。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1)甲的说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2)对于乙造成的损失,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应该按照何种方式来承担责任?并说明理由。

考题 甲乙丙成立了一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企业名称中应有“特殊合伙企业”字样 B:如果甲由于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甲乙丙三人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C:如果甲非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甲乙丙三人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D:如果甲由于故意造成合伙企业的债务,甲对该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乙丙对该债务以在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考题 甲、乙两人共同出资,成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按照约定,甲是普通合伙人,乙是有限合伙人。某日,乙收到客户订单,当时甲正在出差,于是乙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客户签订了一买卖合同,最终由于机器设备毁损,导致无法向客户按时履行债务,给客户造成重大损失。根据规定,此损失由(  )承担。A.合伙企业 B.乙 C.客户 D.乙在其出资限额内承担责任

考题 甲、乙、丙、丁四个合伙人成立一个特殊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A会计师事务所,甲、乙在执业过程中与客户串通,私下收取客户好处费100万元后为客户出具了虚假的审计报告。后来,该审计报告给投资者造成了损失,法院判决A会计师事务所赔偿1000万元。有关本案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甲、乙二人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该1000万元的赔偿款项时,A会计师事务所才以其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B.A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先以其财产清偿该1000万元的赔偿款项 C.A会计师事务所的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投资者有权要求甲、乙、丙、丁四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A会计师事务所的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投资者无权要求丙、丁承担责任

考题 甲、乙、丙、丁成立一个特殊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A会计师事务所,甲、乙在执业过程中与客户串通,为客户出具了虚假的审计报告,并私下收取客户好处费100万元;该审计报告给投资者造成了损失,法院判决A会计师事务所负责赔偿1000万元。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甲、乙二人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该1000万元的赔偿款项时,A会计师事务所才以其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B.A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先以其财产清偿该1000万元的赔偿款项 C.A会计师事务所的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投资者有权要求甲、乙、丙、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A会计师事务所的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投资者无权要求丙、丁承担责任

考题 2018年1月,注册会计师甲、乙、丙三人在北京成立了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甲、丙分别以现金300万元和50万元出资,乙以一套房屋出资,作价200万元,作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办公场所。 若在执业过程中,甲因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债务17万元,乙、丙非因故意给事务所造成债务20万元。关于债务的责任承担,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甲造成的债务甲个人承担无限责任,乙、丙不承担责任 B.甲造成的债务甲个人承担无限责任,乙、丙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C.乙、丙造成的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乙、丙造成的债务由乙、丙承担全部责任 E.甲、乙、丙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均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考题 2018年1月,注册会计师甲、乙、丙三人在北京成立了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甲、丙分别以现金300万元和50万元出资,乙以一套房屋出资,作价200万元,作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办公场所。 下列关于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需要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 B.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C.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D.合伙形式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可以采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形式 E.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机构

考题 2014年1月,注册会计师甲、乙、丙三人在北京成立了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性质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甲、乙、丙在合伙协议中约定: (1)甲、丙分别以现金300万元和50万元出资,乙以一套房屋出资,作价200万元,作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办公场所; (2)会计师事务所的盈亏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享有和承担; (3)甲负责执行合伙事务。 2015年3月,丙在为B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因重大过失给B公司造成300万元损失。该会计师事务所现有全部财产价值250万元,其中,乙用于出资的房屋变现价值为230万元。该会计师事务所将全部财产用于赔偿B公司,剩余的50万元赔偿金B公司要求丙支付。丙则认为,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对于会计师事务所的亏损按照各自出资比例承担,自己不应对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的债务承担全部责任。乙认为其对此债务只应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而其出资的房屋已经升值,目前变现价值为230万元,故丙应退还其30万元。 2015年5月,因会计师事务所在北京的业务量下降,甲提出将会计师事务所的主要经营地点迁至上海。在合伙人会议上,乙对此表示赞同,丙则反对。甲、乙认为,其二人人数及所出资额均超过半数,且合伙协议对此无特别约定,于是作出迁址决议。将会计师事务所迁至上海的决议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考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设立一会计事务所,该事务所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甲、乙在办理一笔业务时,因重大过失造成客户损失10万元,该损失应由()A、甲、乙、丙承担按份责任B、甲、乙、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C、甲、乙承担按份责任,丙承担补充责任D、甲、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承担有限责任

考题 适用合伙企业法的情况由()A、甲、乙合伙购房居住B、甲、乙、丙合伙成立律师事务所C、甲、乙、丙合伙成立会计师事务所D、甲、乙、丙合伙成立造纸厂

考题 甲、乙、丙、丁四个合伙人成立一个特殊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A会计师事务所,甲、乙在执业过程中与客户串通,为客户出具了虚假的审计报告,并私下收取客户好处费100万元;该审计报告为投资者造成了损失,法院判决A会计师事务所负责赔偿1000万元。有关本案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A、甲、乙二人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该1000万元的赔偿款项时,A会计师事务所才以其财产为限承担责任B、A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先以其财产清偿该1000万元的赔偿款项C、A会计师事务所的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投资者有权要求甲、乙、丙、丁四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D、A会计师事务所的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投资者无权要求丙、丁承担责任

考题 2014年1月,注册会计师甲、乙、丙三人在北京成立了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性质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甲、乙、丙在合伙协议中约定: (1)甲、丙分别以现金300万元和50万元出资,乙以一套房屋出资,作价200万元,作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办公场所; (2)会计师事务所的盈亏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享有和承担; (3)甲负责执行合伙事务。 2015年3月,丙在为B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因重大过失给B公司造成300万元损失。该会计师事务所现有全部财产价值250万元,其中,乙用于出资的房屋变现价值为230万元。该会计师事务所将全部财产用于赔偿B公司,剩余的50万元赔偿金B公司要求丙支付。丙则认为,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对于会计师事务所的亏损按照各自出资比例承担,自己不应对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的债务承担全部责任。乙认为其对此债务只应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而其出资的房屋已经升值,目前变现价值为230万元,故丙应退还其30万元。 2015年5月,因会计师事务所在北京的业务量下降,甲提出将会计师事务所的主要经营地点迁至上海。在合伙人会议上,乙对此表示赞同,丙则反对。甲、乙认为,其二人人数及所出资额均超过半数,且合伙协议对此无特别约定,于是作出迁址决议。丙是否应当单独承担对B公司剩余50万元的赔偿责任?并说明理由。

考题 2014年1月,注册会计师甲、乙、丙三人在北京成立了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性质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甲、乙、丙在合伙协议中约定: (1)甲、丙分别以现金300万元和50万元出资,乙以一套房屋出资,作价200万元,作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办公场所; (2)会计师事务所的盈亏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享有和承担; (3)甲负责执行合伙事务。 2015年3月,丙在为B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因重大过失给B公司造成300万元损失。该会计师事务所现有全部财产价值250万元,其中,乙用于出资的房屋变现价值为230万元。该会计师事务所将全部财产用于赔偿B公司,剩余的50万元赔偿金B公司要求丙支付。丙则认为,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对于会计师事务所的亏损按照各自出资比例承担,自己不应对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的债务承担全部责任。乙认为其对此债务只应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而其出资的房屋已经升值,目前变现价值为230万元,故丙应退还其30万元。 2015年5月,因会计师事务所在北京的业务量下降,甲提出将会计师事务所的主要经营地点迁至上海。在合伙人会议上,乙对此表示赞同,丙则反对。甲、乙认为,其二人人数及所出资额均超过半数,且合伙协议对此无特别约定,于是作出迁址决议。乙是否有权要求丙退还30万元?并说明理由。

考题 甲、乙、丙成立一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甲在为一客户提供审计业务服务过程中,因重大过失给客户造成损失200万元。下列关于对该损失承担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A、甲、乙、丙对此损失承担无限连带责任B、甲对此损失承担有限责任C、乙、丙对此损失不承担责任D、乙、丙以其在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考题 多选题甲、乙、丙、丁各出资10万元成立了A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甲、乙在执业过程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了100万元的经济损失。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对此债务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人有()。A甲B乙C丙D丁

考题 单选题适用合伙企业法的情况由()A 甲、乙合伙购房居住B 甲、乙、丙合伙成立律师事务所C 甲、乙、丙合伙成立会计师事务所D 甲、乙、丙合伙成立造纸厂

考题 问答题2018年1月,注册会计师甲、乙、丙三人在北京成立了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性质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甲、乙、丙在合伙协议中约定:(1)甲、丙分别以现金300万元和50万元出资,乙以一套房屋出资,作价200万元;(2)会计师事务所的盈亏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享有和承担;(3)甲负责执行合伙事务。2019年2月,乙拟将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给A。丙表示同意,甲对乙拟转让的财产份额主张优先购买权,乙以合伙协议中未约定优先购买权为由予以拒绝。2019年3月,丙在为B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因重大过失给B公司造成300万元损失。该会计师事务所现有全部财产价值250万元。2019年5月,因会计师事务所在北京的业务量下降,甲提出将会计师事务所的主要经营地点迁至上海。在合伙人会议上,乙对此表示赞同,丙则反对。甲、乙认为,其二人人数及所持出资额均超过半数,且合伙协议对此无特别约定,于是作出迁址决议。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甲对乙拟转让给A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并说明理由。(2)丙是否应当单独承担对B公司剩余50万元的赔偿责任?并说明理由。(3)将会计师事务所迁至上海的决议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考题 单选题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该合伙企业一直由甲经营。因甲兄丁向戊借款,甲将其在该合伙企业中的份额质押给戊,该质押的效力(  )。A 有效,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由甲个人承担B 无效,因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C 可撤销,其他合伙人可申请法院撤销该行为D 效力待定,必须经乙和丙的同意方有效

考题 多选题甲、乙、丙三人成立一个特殊的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甲在为一客户提供审计业务服务过程中,因重大过失给客户造成损失200万元。下列关于该损失责任承担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A甲、乙、丙对此损失承担无限连带责任B甲对此损失承担无限责任C乙、丙对此损失不承担责任D乙、丙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考题 多选题甲、乙、丙三人成立一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甲在为一客户提供审计业务服务过程中,因重大过失给客户造成损失200万元。下列关于对该损失承担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A甲、乙、丙对此损失承担无限连带责任B甲对此损失承担无限责任C乙、丙对此损失不承担责任D乙、丙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考题 判断题注册会计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甲、乙在某次审计业务中,因出具虚假审计报告造成会计师事务所债务80万元。对该笔债务,甲、乙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应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A 对B 错

考题 多选题甲、乙、丙、丁各出资10万元成立了A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甲、乙在执业过程中,因重大过失出具了不实审计报告,给合伙企业造成了100万元的经济损失。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对此债务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人有()。A甲B乙C丙D丁

考题 单选题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了M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约定甲、乙、丙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在甲执业过程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甲因重大过失给M企业造成债务,应当和乙、丙一起承担无限连带责任B 甲主观上没有过错的话,给M企业造成债务,甲可以不必承担责任C 甲因故意给M企业造成债务,应当由甲一人承担全部责任D 甲因轻微的过失给M企业造成债务,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考题 多选题甲、乙、丙三人成立一个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甲在为某客户提供审计业务服务过程中,因重大过失给该客户造成损失200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对该损失承担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甲、乙、丙对此损失承担无限连带责任B甲对此损失承担无限责任C乙、丙对此损失不承担责任D乙、丙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