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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诉美国人海斯买卖合同一案,由于海斯在我国无住所,法院无法与其联系,遂要求张某提供双方的电子邮件地址,电子送达了诉讼文书,并在电子邮件中告知双方当事人在收到诉讼文书后予以回复,但开庭之前法院只收到张某的回复,一直未收到海斯的回复。后法院在海斯缺席的情况下,对案件作出判决,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并同样以电子送达的方式送达判决书。关于本案诉讼文书的电子送达,下列哪一做法是合法的()

  • A、向张某送达举证通知书 
  • B、向张某送达缺席判决书 
  • C、向海斯送达举证通知书 
  • D、向海斯送达缺席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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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 为了让特殊危险产品的提供商在疏忽的情况下承担责任,1852年美国纽约最高法院在托马斯诉温切斯特一案中,动摇了()原则。A.主体平等B.契约自由C.合同相对性D.过失责任

考题 在下列情形中,人民法院的做法,正确的是:( )A.王某诉王某某支付赡养费一案,王某某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缺席判决B.张某诉刘某侵权一案,宣判前张某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张某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拘传其到庭C.赵某诉李某违约一案,赵某在庭审过程中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人民法院缺席判决D.吴某是陈某诉郑某一案中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

考题 1803年发生在美国的下列哪一案例开创了以"司法审查"为模式的宪法解释制度?( )。A.马伯里诉麦迪逊B.麦迪逊诉马伯里C.马休斯诉埃尔德里奇D.罗伊诉麦迪奇

考题 1803年发生在美国的下列哪一案例开创了以“司法审查”为模式的宪法解释制度?( )A.马伯里诉麦迪逊B.麦迪逊诉马伯里C.马休斯诉埃尔德里奇 (⊙o⊙)D.罗伊诉麦迪奇

考题 法院对于诉讼中有关情况的处理,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杨某与赵某损害赔偿一案,杨某在去往法院开庭的路上,突遇车祸,被送至医院急救。法院遂决定中止诉讼B.毛某与安某专利侵权纠纷一案,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需要重新进行鉴定,法院裁定延期审理C.甲公司诉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审理过程中,甲公司与其他公司合并,法院裁定诉讼终结D.丙公司诉丁公司租赁纠纷一案,法院审理中,发现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案又尚未审结,遂裁定诉讼中止

考题 关于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收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在王某诉齐某合同纠纷一案中,该合同可能存在损害第三人利益的事实,在此情况下法院可以主动收集证据B.在胡某诉黄某侵权一案中,因客观原因胡某未能提供一项关键证据,在此情况下胡某可以申请法院收集证据C.在周某诉贺某借款纠纷一案中,周某因自己没有时间收集证据,于是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在此情况下法院应当进行调查收集D.在武某诉赵某一案中,武某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但未获法院准许,武某可以向受案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考题 美国最高法院()对1803年“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的审查,使联邦最高法院获得了审查国会立法是否符合联邦宪法的权力。 A.汉米尔顿B.马歇尔C.亚当斯D.杰佛逊

考题 张某出生于美国,具有美国国籍,现年lO岁。张某的父亲是华裔美国人,母亲是中国人。3年前张某的父母在美国离异后,张某的母亲携张某回国定居,张某的母亲在公安机关办理了常住户IZl登记,也为张某办理了在中国长期居留的证件。关于对张某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我国人民法院应该适用下列哪国法?( )A.被监护人的本国B.中国C.美国D.被监护人的住所地国家

考题 法院对于诉讼中有关情况的处理,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A:杨某与赵某损害赔偿一案,杨某在去往法院开庭的路上,突遇车祸,被送至医院急救。法院遂决定中止诉讼B:毛某与安某专利侵权纠纷一案,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需要重新进行鉴定,法院裁定延期审理C:甲公司诉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审理过程中,甲公司与其他公司合并,法院裁定诉讼终结D:丙公司诉丁公司租赁纠纷一案,法院审理中,发现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案又尚未审结,遂裁定诉讼中止

考题 住所在我国A市A区的大洋公司与在德国的凯瑞斯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德国的凯瑞斯公司在我国设有办事处,后双方因质量问题发生纠纷。关于涉外民事诉讼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A.双方可以就争议的事项协议确定管辖的法院 B.法院可以将诉讼文书送达至凯瑞斯公司在我国的办事处 C.双方当事人的上诉期均是30日 D.凯瑞斯公司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的身份担任为诉讼代理人

考题 关于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收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在王某诉齐某合同纠纷一案中,该合同可能存在损害第三人利益的事实,在此情况下法院可以主动收集证据B:在胡某诉黄某侵权一案中,因客观原因胡某未能提供一项关键证据,在此情况下胡某可以申请法院收集证据C:在周某诉贺某借款纠纷一案中,周某因自己没有时间收集证据,于是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在此情况下法院应当进行调查收集D:在武某诉赵某一案中,武某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但未获法院准许,武某可以向受案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考题 郭某诉张某财产损害一案,法院进行了庭前调解,张某承认对郭某财产造成损害,但在赔偿数额上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张某承认对郭某财产造成损害,已构成自认B:张某承认对郭某财产造成损害,可作为对张某不利的证据使用C:郭某仍需对张某造成财产损害的事实举证证明D:法院无需开庭审理,本案事实清楚可直接作出判决

考题 法院对于诉讼中有关情况的处理,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李某与王某商标权纠纷一案,法院审理过程中发现需要重新进行鉴定,法院裁定延期审理 B.张某与钱某相邻权纠纷一案,钱某在去往法院开庭的路上突遇车祸,法院遂决定中止诉讼 C.周某诉李某抵押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审理中发现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案又尚未审结,遂裁定诉讼中止 D.甲公司诉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审理过程中甲公司与其他公司合并,法院裁定诉讼终结

考题 下列不属于《民事诉讼法》调整范围的是( )。A、王某诉李某借款合同一案 B、张某盗窃银行保险柜一案 C、韩某申请法院确认丈夫赵某失踪一案 D、马某诉闫某离婚一案

考题 张某为其期货公司客户,由于经常出差无法参与交易,在营业部经理推荐下,将交易全权委托给营业部员工丁某,不久,张某发现其账户亏损10万元,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其可以向( )提起诉讼。A、期货公司住所地高级人民法院 B、营业部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 C、期货交易所住所高级人民法院 D、某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

考题 张某为其期货公司客户,由于经常出差无法参与交易,在营业部经理推荐下,将交易全权委托给营业部员工丁某,不久,张某发现其账户亏损10万元,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其可以向( )提起诉讼。A.期货公司住所地高级人民法院 B.营业部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 C.期货交易所住所高级人民法院 D.某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

考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张某因孙某欠款不还向法院起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孙某因盗窃被刑事拘留,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此案 B.杨某诉赵某损害赔偿一案,杨某在去往法院开庭的路上,突遇车祸,被送至医院急救,法院遂决定中止诉讼 C.甲公司诉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审理过程中,甲公司与其他公司合并,法院裁定诉讼终结 D.毛某与安某专利侵权纠纷一案,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需要重新进行鉴定,法院裁定诉讼中止

考题 下列不属于《民事诉讼法》调整范围的是( )。A.王某诉李某借款合同一案 B.张某盗窃银行保险柜一案 C.韩某申请法院确认丈夫赵某失踪一案 D.马某诉闫某离婚一案

考题 福州籍公民甲得知美国法院正在审理其配偶中国公民乙提起的离婚诉讼,便前往自己住所地的中国法院对乙也提起离婚之诉。依我国司法实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我国法院会受理此案B、我国法院会以“一事不两诉”原则为依据不予受理C、与美国法院协调管辖权的冲突D、告知甲在美国法院应诉

考题 为了让特殊危险产品的提供商在疏忽的情况下承担责任,1852年美国纽约最高法院在托马斯诉温切斯特一案中,动摇了()原则。A、主体平等B、契约自由C、合同相对性D、过失责任

考题 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开创违宪审查的先河的案例是()。A、“马布里诉麦迪逊”B、“麦卡克诉马里兰州案”C、“埃里铁路公司诉汤普金斯”D、“权利法案”

考题 美国最高法院确认联邦拥有“默示权力”的判例是()A、马伯里诉麦迪逊B、斯威福特诉泰森案C、埃里铁路公司诉汤普金斯案D、麦卡洛诉马里兰州案

考题 单选题宣布联邦享有“默示权力”的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判例是()A 马伯里诉麦迪逊案B 麦卡洛诉马里兰州案C 斯威福特诉泰森案D 埃里铁路公司诉汤普金斯案

考题 多选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我国法院对下列哪些离婚案件行使管辖权?A在中国有住所的一个美国人和一个法国人在中国法院要求离婚B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C在美国有住所的中国公民在中国法院提起离婚D一方在美国法院起诉离婚,而在中国的一方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之诉的

考题 单选题美国最高法院确认联邦拥有“默示权力”的判例是()A 马伯里诉麦迪逊B 斯威福特诉泰森案C 埃里铁路公司诉汤普金斯案D 麦卡洛诉马里兰州案

考题 单选题张某诉美国人海斯买卖合同一案,由于海斯在我国无住所,法院无法与其联系,遂要求张某提供双方的电子邮件地址,电子送达了诉讼文书,并在电子邮件中告知双方当事人在收到诉讼文书后予以回复,但开庭之前法院只收到张某的回复,一直未收到海斯的回复。后法院在海斯缺席的情况下,对案件作出判决,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并同样以电子送达的方式送达判决书。关于本案诉讼文书的电子送达,下列哪一做法是合法的?(  )[2014年真题]A 向张某送达举证通知书B 向张某送达缺席判决书C 向海斯送达举证通知书D 向海斯送达缺席判决书

考题 问答题达文斯是英国一家钢铁制造商,他与营业地在美国的海曼订立一项代理合同,指定海曼为达文斯在美国的独家代理,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于1938年开始执行此合同。合同中仲裁条款规定:“由于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应当通过仲裁解决。”后来,达文斯拒绝履行合同,海曼诉 诸法院,指控达文斯违约。达文斯请求法 院终止此亲审理,并按合同仲裁条款将此争议仲裁解决。本案初审法官驳回被告 请求。法官认为:“如果合同从来就不存在,那么作为合同一部分的仲裁协议也不存在。因为大合同中包含着小协议。”问:本案法官的看法正确吗?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