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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7月,年过七旬的王某过世,之前立下一份“打油诗”遗嘱:“本人已年过七旬,一旦病危莫抢救;人老病死本常事,古今无人寿长久;老伴子女莫悲愁,安乐停药助我休;不搞哀悼不奏乐,免得干扰邻和友;遗体器官若能用,解剖赠送我原求;病体器官无处要,育树肥花环境秀;我的一半财产权,交由老伴可拥有;上述遗愿能实现,我在地下乐悠悠。”对于王某遗嘱中“我的一半财产权”所涉及的住房,指的是“整个房子的一半”,还是“属于父亲份额的一半”,家人之间有不同的理解。儿子认为,父亲所述应理解为母亲应该继承属于父亲那部分房产的一半,而不是整个房产的一半。王某老伴坚持认为,这套房子是其与丈夫的共同财产,自己应拥有整个房产(包括属于丈夫的另一半房产)。关于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王某老伴与子女间的争议在于他们均享有正式的法律解释权
B、王某老伴与子女对遗嘱的理解属于主观目的解释
C、王某遗嘱符合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要求
D、遗嘱中的“我的一半财产权”首先应当进行历史解释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解析:【考点】法律解释的种类;法律解释的方法;法律解释方法的位阶【详解】A项错误,所谓正式解释,通常也叫法定解释、有权解释,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或其他有解释权的人对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上约束力的解释。王某老伴和子女不符合正式解释权的主体要求,都是非正式解释。B项错误,主观目的解释,指的是立法者的目的解释,即根据立法者的意志或立法资料揭示某个法律规定的含义。本案中,王某老伴和子女都不是根据王某的意志或相关资料来解释遗嘱的含义。D项错误,各种不同法律解释方法中,文义解释是首先考虑的解释方法,相较于其他解释方法具有优先性。C项正确,尽管遗嘱引起争议,但是仍符合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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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 2003年7月,年过七旬的王某过世,之前立下一份“打油诗”遗嘱:“本人已年过七旬,一旦病危莫抢救;人老病死本常事,古今无人寿长久;老伴子女莫悲愁,安乐停药助我休;不搞哀悼不奏乐,免得干扰邻和友;遗体器官若能用,解剖赠送我原求;病体器官无处要,育树肥花环境秀;我的一半财产权,交由老伴可拥有;上述遗愿能实现,我在地下乐悠悠。” 对于王某遗嘱中“我的一半财产权”所涉及的住房,指的是“整个房子的一半”,还是“属于父亲份额的一半”,家人之间有不同的理解。儿子认为,父亲所述应理解为母亲应该继承属于父亲那部分房产的一半,而不是整个房产的一半。王某老伴坚持认为,这套房子是其与丈夫的共同财产,自己应拥有整个房产(包括属于丈夫的另一半房产)。关于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王某老伴与子女间的争议在于他们均享有正式的法律解释权 B.王某老伴与子女对遗嘱的理解属于主观目的解释 C.王某遗嘱符合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要求 D.遗嘱中的“我的一半财产权”首先应当进行历史解释

考题 郭明义的微博:“早晨起来,我给老伴打了一个电话,也许是年岁大了,对老伴的依赖也就越来越大,随着岁月的逝去,我和老伴也度过了最美好的时光,有痛苦,有离别的思恋,也有这种欢乐的时光,我不会私奔,老伴也不会离开我,我爱老伴。”这一微博过度暴露与工作岗位不匹配的私生活。(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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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 儿子认为,父亲所述应理解为母亲应该继承属于父亲那部分房产的一半,而不是整个房产的一半。王某老伴坚持认为,这套房子是其与丈夫的共同财产,自己应拥有整个房产(包括属于丈夫的另一半房产)。关于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王某老伴与子女间的争议在于他们均享有正式的法律解释权 B.王某老伴与子女对遗嘱的理解属于主观目的解释 C.王某遗嘱符合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要求 D.遗嘱中的“我的一半财产权”首先应当进行历史解释

考题 王某为报恩,一直抚养其牺牲战友瘫痪在床的儿子贾某。临终前,王某拟定遗嘱,将全部遗产的一半留给其儿子王亮,剩余遗产由其女儿和妻子平分。对此,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 )A.因王某已经拟定了遗嘱,故其遗产应当按照遗嘱 B.因王某未在遗嘱中留给贾某部分遗产,故王某的遗嘱无效 C.应在分割遗产时给贾某保留必要的财产份额,剩余遗产按照遗嘱处理 D.应由贾某、王某的儿女和妻子平分王某的遗产

考题 下列遗嘱中,无效的是:( )A.李某临终前立下书面遗嘱,将自家耕地的所有权留给儿子李甲 B.16岁的小明立下遗嘱,死后将自己的手机留给同桌小丽 C.林某仅有一个儿子在外留学,其邻居王某欺骗林某其儿子在国外赌博成瘾,林某遂立下书面遗嘱将全部遗产留给邻居王某 D.黄某死前留下遗嘱将所居住房屋留给其女儿黄梅,其儿子发现后私自将遗嘱内容改为将房屋留给黄某儿媳黄梅丽

考题 王某为山西某煤矿老板,财力雄厚,有甲、 乙、丙、丁4个儿子,2001年,王某授权其助手订立自 书遗嘱1份,将财产留给大儿子甲所有;2002年,甲意 外身亡,王某悲痛之余,在其律师张某及邻居在场的情 况下以录音形式立遗嘱1份,将财产留给二儿子乙所 有;2004年,乙的朋友赵某看望王某时称,乙经常将企 业的资金恣意挥霍,王某放心不下,则在赵某和助手见 证的情况下,重新以录音的方式订立遗嘱,将财产留给 三儿子丙所有;2008年王某病危,半夜护士小姐巡房 时,王某对护士称将财产留给四儿子丁所有,然后身 亡。则:( ) A.王某2001年的遗嘱最终有效,财产应归甲所有 B.王某2002年的遗嘱最终有效,财产应归乙所有 C.王某2004年的遗嘱最终有效,财产应归丙所有 D.王某2008年的遗嘱最终有效,财产应归丁所有

考题 年过七旬的王太婆照顾患病卧床的八旬老伴刘老伯10余年,由于身边无子女,加上自己也年老体衰,心生厌倦,于是将老伴毒死。案发后,曾有当地群众向司法机关“求情”,声称王太婆照顾刘老伯多年实属不易,事发有因,恳请从轻处罚。王太婆一度认为这属“安乐死”,自己的行为不涉及犯罪。区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对王太婆从轻判处有期徒刑8年。对此案例,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A.当地群众向司法机关求情体现道德首先关注和过问内在动机,不仅侧重通过内在信念影响外在行为,且评价和谴责主要针对动机 B.区法院对王太婆从轻处罚表明司法机关对于法的任意解释和滥用 C.区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对王太婆从轻判处有期徒刑8年,体现了司法机关对于法的适用过程没有排除道德判断 D.王太婆认为自己的不涉及犯罪,体现了道德评价与法律评价标准存在差异

考题 儿子认为,父亲所述应理解为母亲应该继承属于父亲那部分房产的一半,而不是整个房产的一半。王某老伴坚持认为,这套房子是其与丈夫的共同财产,自己应拥有整个房产(包括属于丈夫的另一半房产)。关于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2年)A.王某老伴与子女间的争议在于他们均享有正式的法律解释权 B.王某老伴与子女对遗嘱的理解属于主观目的解释 C.王某遗嘱符合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要求 D.遗嘱中的“我的一半财产权”首先应当进行历史解释

考题 王某(男)丧偶,一日,王某随儿子王甲乘车外出,坠入山涧,王某不幸当场死亡,王甲经抢救无效,于当天晚些时候也死亡。王某有一笔财产,并且生前未留遗嘱。本案涉及的法律关系是( )。 A.遗嘱继承 B.代位继承 C.转继承 D.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考题 甲在2002年6月立下遗嘱,将其遗产的一半由其子乙继承。甲2004年8月不幸死亡,现甲的继承人与乙在权利上发生纠纷,则(  )。 A.由于遗嘱时间已经超过2年,乙因遗嘱而取得的权利已经消灭 B.乙只可以依据遗嘱继承甲遗产的一半 C.乙不仅可以依据遗嘱继承甲遗产的一半,也可以依据法定继承继承甲遗产另一半中的部分 D.乙只能依据法定继承继承甲遗产一半中的部分

考题 王某17岁,在北京打工时,不慎将20岁的李某的电脑摔坏,该损失应由()。A、王某父母赔偿B、王某本人赔偿C、王某赔偿一半D、李某自负

考题 “我亦好贤求老伴。”请问句中的“老伴”是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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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 张甲有两子张乙和张丙,因张乙和张丙在国外工作,无暇顾及张甲。张甲便与刘某签订一份遗赠扶养协议,将自己的房屋在死后赠与刘某,刘某尽生养死葬的义务。张甲在病危期间,张乙回到国内,张甲在临终前立下口头遗嘱,将其房屋由张乙继承(遗嘱符合形式要件)。张甲死亡后,王某拿出一份张甲的自书遗嘱,其房屋赠与王某。现就张甲的房屋,王某、刘某、张乙、张丙发生纠纷,下列表述错误的有:()A、应以遗赠抚养协议为准,由刘某取得房屋B、应以遗赠为准,由王某取得房屋C、应以遗嘱为准,由张乙取得房屋D、应以法定继承,由张乙和张丙取得房屋

考题 王某为山西某煤矿老板,财力雄厚,有甲、乙、丙、丁4个儿子,2001年,王某授权其助手订立自书遗嘱一份,将财产留给大儿子甲所有;2002年,甲意外身亡,王某悲痛之余,在其律师张某及邻居在场的情况下以录音形式立遗嘱一份,将财产留给二儿子乙所有;2004年,乙的朋友赵某看望王某时称,乙经常将企业的资金恣意挥霍,王某放心不下,则在赵某和助手见证的情况下,重新以录音的方式订立遗嘱,将财产留给三儿子丙所有;2008年王某病危,半夜护士小姐巡房时,王某对护士称将财产留给四儿子丁所有,然后身亡。则:()A、王某2001年的遗嘱最终有效,财产应归甲所有B、王某2002年的遗嘱最终有效,财产应归乙所有C、王某2004年的遗嘱最终有效,财产应归丙所有D、王某2008年的遗嘱最终有效,财产应归丁所有

考题 问答题“我亦好贤求老伴。”请问句中的“老伴”是指什么?

考题 单选题2003年7月,年过七旬的王某过世,死之前立下一份“打油诗”遗嘱:“本人已年过七旬,一旦病危莫抢救;人老病死本常事,古今无人寿长久;老伴子女莫悲愁,安乐停药助我休;不搞哀悼不奏乐,免得干扰邻和友;遗体器官若能用,解剖赠送我原求;病体器官无处要,育树肥花环境秀;我的一半财产权,交由老伴可拥有;上述遗愿能实现,我在地下乐悠悠。”对于王某遗嘱中“我的一半财产权”所涉及的住房,指的是“整个房子的一半”,还是“属于父亲份额的一半”,家人之间有不同的理解。儿子认为,父亲所述应理解为母亲应该继承属于父亲那部分房产的一半,而不是整个房产的一半。王某老伴坚持认为,这套房子是其与丈夫的共同财产,自己应拥有整个房产(包括属于丈夫的另一半房产)。关于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2年真题]A 王某老伴与子女间的争议在于他们均享有正式的法律解释权B 王某老伴与子女对遗嘱的理解属于主观目的解释C 王某遗嘱符合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要求D 遗嘱中的“我的一半财产权”首先应当进行历史解释

考题 单选题王某17岁,在北京打工时,不慎将20岁的李某的电脑摔坏,该损失应由()。A 王某父母赔偿B 王某本人赔偿C 王某赔偿一半D 李某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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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 单选题林某死前立下遗嘱,自己的一半财产权归妻子李某所有,对于遗嘱中“一半财产权”所涉及的住房,指的是“整个房子的一半”,还是“属于林某份额的一半”。家人之间有不同的理解。儿子认为,父亲所指为母亲应继承属于父亲那部分房产的一半,而不是整个房产的一半。妻子李某则认为,房子是其与丈夫林某的共同财产,自己应拥有整个房产(包括属于丈夫的另一半房产)。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妻子李某与子女对遗嘱的理解属于主观目的解释B 林某遗嘱存在歧义,故存在违法情形C 遗嘱中林某的“一半财产权”首先应进行文义解释D 妻子李某与子女之间的争议在于他们均有正式的法律解释权

考题 多选题哥哥王文诉弟弟王武遗产继承一案,王文向法院提交了一份其父生前关于遗产分配方案的遗嘱复印件,遗嘱中有“本遗嘱的原件由王武负责保管”字样,并有王武的签名。王文在举证责任期间书面申请法院责令王武提交遗嘱原件,法院通知王武提交,但王武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交。在此情况下,依据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行为是合法的?(  )[2016年真题]A王文可只向法院提交遗嘱的复印件B法院可依法对王武进行拘留C法院可认定王文所主张的该遗嘱能证明的事实为真实D法院可根据王武的行为而判决支持王文的各项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