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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公司重整申请的申请人不可以是法院。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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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通过协商方式达成协议,有利于使债务人获得复苏机会的是 ( )。A.公司和解B.公司破产C.公司解散D.公司重整

考题 属于重整程序的是( )。 A.提出重整申请B.组成重整机构C.制订重整计划D.重整结束,组成重整后的股东大会E.法院调查和裁决

考题 甲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提出,通过政府融资,对甲公司的普通债权,一律按确认的该债权数额的22%予以清偿.若该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分组讨论表决后获得通过,则( )A.甲公司应当自重整计划通过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B.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C.重整计划经人民法院批准后由管理人负责执行D.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甲公司和全体债权人都有约束力E.债权人对甲公司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重整计划的影响

考题 甲公司长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申请破产。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占甲公司注册资本15%的出资人乙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并提出了重整计划。经债权人会议进行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批准,并予以公告。重整计划的要点之一是,债权人免除债务人30%的债务,对重整计划草案投反对票的丙公司宣布不受重整计划的约束。由于市场原因,重整未能按计划完成,经管理人申请人民法院经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甲公司破产。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乙公司是否可以申请重整?说明理由。(2)丙公司宣布不受重整计划的约束是否符合法律规定?(3)非债务人过错的原因使重整计划无法执行,是否可以宣告甲公司破产?

考题 张某、李某和美澳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飞亚有限责任公司,张某出资20%,李某出资10%,美澳公司出资70%,美澳公司的总经理王某任飞皿公司的董事长。公司成立后,经其他股东同意,李某将5%的股份转让给王某。飞亚公司成立后一直经营困难,长期拖欠欧陆公司货款,欧陆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飞亚公司破产,法院受理了申请,并指定方正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飞亚公司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法院经审查后,裁定重整,并确定重整期间飞亚公司自行管理和营业。重整计划通过,飞亚公司在履行重整计划期间,有隐匿财产行为,经欧陆公司请求,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飞亚公司破产。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 41~45 题:第 41 题 除飞亚公司外,有权提出重整申请的主体包括:( )A.欧陆公司B.方正律师事务所C.美澳公司D.李某

考题 某公司长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 偿全部到期债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该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和解B.该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C.该公司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D.该公司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考题 下列哪些情况,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措施?()A:申请人甲公司在法院采取了诉前保全措施后30日内未起诉 B:被申请人乙公司向人民法院提供了担保 C:甲公司在财产保全期间撤回了申请,人民法院同意其撤回申请的 D:被申请人提出了复议,人民法院确认被申请人复议意见有理,而作出新裁定

考题 飞宇公司是昌盛公司的出资人,飞宇公司占昌盛公司注册资本的30%,昌盛公司有明显丧失偿债能力可能,天方公司是昌盛公司的债权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飞宇公司、昌盛公司、天方公司均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昌盛公司重整 B:昌盛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法院不需审查,应直接裁定昌盛公司重整,并予以公告 C:重整期间,昌盛公司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D:重整期间,飞宇公司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考题 思瑞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法院受理并指定了管理人。在宣告破产前,持股20%的股东甲认为如引进战略投资者乙公司,思瑞公司仍有生机,于是向法院申请重整。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重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如甲申请重整,必须附有乙公司的投资承诺 B.如债权人反对,则思瑞公司不能开始重整 C.如思瑞公司开始重整,则管理人应辞去职务 D.只要思瑞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批准,重整程序就终止

考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重整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对于债权债务关系复杂、债务规模较大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审查重整申请时,可以组织申请人、被申请人听证 B.涉及上市公司重整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审查重整申请时,可以组织申请人、被申请人听证 C.债权人、出资人、重整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经人民法院准许,也可以参加听证 D.听证期间计入重整申请审查期限

考题 2019年3月1日,债权人A公司对甲公司提出破产清算申请。随后甲公司提出重整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甲公司重整并予以公告。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甲公司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  )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A.15日 B.30日 C.45日 D.60日

考题 2019年5月1日,甲公司出现破产原因,甲公司债权人A公司对甲公司提出破产清算申请。随后甲公司提出重整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甲公司重整并予以公告。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甲公司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  )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A.15日 B.30日 C.45日 D.60日

考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有关重整申请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进入破产程序前债务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破产管理人可以向人民法晥申请重整 C.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5%以上的岀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D..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岀的破产申请后债务人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考题 提出公司重整申请的申请人不可以是()A、董事会B、股东C、债权人D、法院

考题 海关行政复议的特征是()。A、复议申请人可以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B、被申请人是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海关C、申请人是认为海关具体的行政行为侵犯自己的权益而提出复议申请的D、海关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是法院

考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关于重整申请人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进入破产程序前,债务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破产管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C、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5%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D、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后,债务人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考题 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重整申请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 债务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B 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管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C 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5%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D 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后,债务人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考题 单选题思瑞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法院受理并指定了管理人。在宣告破产前,持股20%的股东甲认为如引进战略投资者乙公司,思瑞公司仍有生机,于是向法院申请重整。关于重整,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真题]A 如甲申请重整,必须附有乙公司的投资承诺B 如债权人反对,则思瑞公司不能开始重整C 如思瑞公司开始重整,则管理人应辞去职务D 只要思瑞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批准,重整程序就终止

考题 不定项题(三)甲、乙和远达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鸿运有限责任公司,甲出资20%,乙出资20%,远达公司出资60%,远达公司的总经理徐某任鸿运公司的董事长,公司成立后,经其他股东同意,乙将5%的股份转让给徐某。鸿运公司成立后一直经营困难,长期拖欠银川公司货款,银川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鸿运公司破产,法院受理了申请,并指定文盛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鸿运公司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法院经审查后,裁定重整,并确定重整期间鸿运公司自行管理和营业。重整计划通过,鸿运公司在履行重整计划期间,有隐匿财产行为,经银川公司请求,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鸿运公司破产。1.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有权提出重整申请的主体包括( )。A银川公司B文盛律师事务所C远达公司D乙E鸿运公司

考题 单选题提出公司重整申请的申请人不可以是()A 董事会B 股东C 债权人D 法院

考题 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重整申请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进入破产程序前,债务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B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破产管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C 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5%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D 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后,债务人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考题 不定项题张某、李某和美澳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飞亚有限责任公司,张某出资20%,李某出资10%,美澳公司出资70%,美澳公司的总经理王某任飞亚公司的董事长,公司成立后,经其他股东同意,李某将5%的股份转让给王某。飞亚公司成立后一直经营困难,长期拖欠欧陆公司货款,欧陆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飞亚公司破产,法院受理了申请,并指定方正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飞亚公司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法院经审查后,裁定重整,并确定重整期间飞亚公司自行管理和营业。重整计划通过,飞亚公司在履行重整计划期间,有隐匿财产行为,经欧陆公司请求,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飞亚公司破产。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除飞亚公司外,有权提出重整申请的主体包括:()A欧陆公司B方正律师事务所C美澳公司D李某

考题 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下列关于重整申请人的说法正确的有( )。A 进入破产程序前,债务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B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破产管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C 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5%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D 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后,债务人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E 提出重整申请以债务人已发生破产原因为前提

考题 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破产申请及管辖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申请B 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C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与债务人和解D 上市公司的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考题 判断题提出公司重整申请的申请人不可以是法院。A 对B 错

考题 单选题2019年3月1日,债权人A公司对甲公司提出破产清算申请。随后甲公司提出重整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甲公司重整并予以公告。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甲公司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 )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A 15日B 30日C 45日D 60日

考题 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下列关于重整申请人的说法正确的有()。A 进入破产程序前,债务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B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破产管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C 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5%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D 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后,债务人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E 提出重整申请以债务人已发生破产原因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