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编制,公务员待遇和公务员有何区别

发布时间:2021-04-16


事业单位编制,公务员待遇和公务员有何区别


最佳答案

事业编一般都是指事业单位的编制,只是有的地方有些不熟悉具体业务的人,爱把机关后勤编制叫作机关事业编制,它是不同于公务员编制的。

公务员是行政编制,行政编制也就是说国家公务员是有级别的,而事业编制,名义上是国家干部,但实际上只是个职称,是不能当领导干部的。如果你进这个单位后,占的是事业编制或机关后勤编制,那你就不是公务员身份,你的所有待遇也就不能按公务员对待,而事业单位又包括财政统一支付和财政定额补贴单位,也就是平时说的全额和差额拨款事业事业单位,在全额单位的,待遇与公务员无多大区别,在差额的,待遇则有高有低,你想了解的区别主要也就在这里。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事业单位考试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面试热点:想要生活过得好,要靠政府也要靠“我”

【热点背景】

4月30日,云南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正式启动云南省边境小康示范村建设工作,明确2020年在全省25个边境县(市)打造30个边境小康示范村。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兴边富民和强边固防的决策部署,4月底省委、省政府编制实施《云南省边境小康示范村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在25个边境县(市)抵边行政村(社区)中选择30个自然村,到2020年底,建成基础牢、产业兴、环境美、生活好、边疆稳、党建强的边境小康示范村,实现发展有支撑、民生有改善、素质有提升、团结有保障、守边有动力,让边境群众过上更好日子,努力在党建引领、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进步、生态宜居等方面作出示范。云南省边境小康示范村建设结合乡村振兴战略阶段性目标任务,按照基础牢、产业兴、环境美、生活好、边疆稳、党建强的建设目标,明确了产业支撑型、文旅融合型、生态宜居型、边贸助推型、睦邻友好型5种小康示范村建设类型。边境州市县将围绕建设目标和任务,夯实发展基础,改善民生保障,稳定增收产业,打造宜居环境,强化乡村治理,确保如期建成边境小康示范村。为确保边境小康示范村建设资金投入到位,省政府提出每个示范村总投入原则不低于100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资金支持每个示范村500万元,其余建设资金由边境县(市)统筹整合,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

【聚焦热点】

近日,云南省政府决定正式启动云南省边境小康示范村建设工作,并投入大量资金,为顺利建设小康示范村,改善边境群众的生活质量。对此,你怎么看?

答案:
解析:
1. 政策出台的目的:云南省政府的这一决定是积极响应中央号召的体现,能在一定程度上帮助边境群众改善生活质量,从而帮助云南打赢脱贫攻坚战。

2. 分析政策可能存在的问题:(1)边境群众因为受教育程度低,对于建设小康示范村存在接受度低甚至抵触的心理,阻碍小康示范村建设的顺利进行。(2)建设小康示范村的过程中因为资源调配或准备不充分,导致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偷工减料的情况,造成政府投入资金的浪费。(3)在建设小康示范村的过程中,因为各级政府间的信息传达不到位可能产生互相推诿,职责不清的情况。

3. 提出解决措施:(1)在建设小康示范村的同时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广播、宣传片等形式,积极的向边境群众宣传建设边境小康示范村的好处,能给边境群众带来的直观利益,使边境群众积极配合建设小康示范村,调动边境群众的主观能动性。(2)在建设小康示范村初期,利用政府的力量,积极呼吁社会各界的力量参与其中,为建设小康示范村提供资源和支援。(3)加强各级政府的权责意识,使各级政府明确自身该做的事情,为顺利建设小康示范村提供保障。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的原则有(  )。


A.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坚持以人为本

B.必须坚持民主法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C.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

D.必须坚持改革开放
答案:A,B,C,D
解析: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遵循以下原则: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必须坚持民主法治,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故选ABCD。

每个政府机构都有自己所承担的职能范围,只对自己所管辖的事务负责。 (  )

答案:对
解析:
政府职能是完整统一的体系。每个政府机构都有自己所承担的职能范围,只对自己所管辖的事务负责。同时,它们所承担的职能都是政府总体职能的一部分,是政府总体职能的分解和细化。它们共同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关于被害人承诺阻却行为的违法性,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儿童赵某生活在贫困家庭,甲征得赵某父母的同意,将赵某卖至富贵人家。甲的行为得到了赵某 父母的有效承诺,并有利于儿童的成长,故不构成拐卖儿童罪
B.在钱某家发生火灾之际,乙独自闯人钱某的住宅搬出贵重物品。由于乙的行为事后并未得到钱 某的认可,故应当成立非法侵人住宅罪
C.孙某为戒掉网瘾,让其妻子丙将其反锁在没有电脑的房间一星期。孙某对放弃自己人身自由的 承诺是无效的,丙的行为依然成立非法拘禁罪
D.李某同意丁砍掉自己的一个小手指,而丁却砍掉了李某的大拇指。丁的行为成立故意伤害罪

答案:A,B,C
解析:
ABC [解析]被害人的承诺只有符合如下条件才可能阻却行为的违法性:(1)承诺者对被侵害 的法益具有处分权。(2)承诺者必须对所承诺的事项的意义、范围具有理解能力。(3)承诺必须出于被害 人的真实意志。(4)必须存在现实的承诺。(5)承诺至迟必须存在于结果发生时。(6)经承诺所实施的行 为不得超出承诺的范围。此外,虽然没有得到被害人承诺,但如果推定被害人会承诺的,也阻却行为的违 法性。A项中,赵某的父母对于被侵害的法益没有处分权,而赵某自身对于承诺的事项不具有理解能力, 因此承诺无效,A项错误。B项中的情况可以推定被害人会做出承诺,因此可以阻却行为的违法性,B项 错误。C项中,作为成年人的孙某承诺放弃自己短暂的自由是有效的,丙的行为不构成犯罪,C项错误。 D项中,丁某实施的行为超出了李某的承诺范围,因此构成犯罪,D项正确。故本题答案为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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