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在保定现在打算考事业单位,想知道它是...

发布时间:2021-12-25


请问一下,在保定现在打算考事业单位,想知道它是什么


最佳答案

我了解到的来回答一下,事业单位考试又称事业编制考试,这项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中心命题和组织报名、考试并交用人单位成绩名单,部分单位自行命题组织实施)。
尚无全国和全省、市统一招考,最多县级各个单位统一招考 ,一般规模大的采取网络报名,人数少则现场报名。
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2、411号令),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机构,一般情况下国家会对这些事业单位予以财政补助,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还有一种是自主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他并不是属于政府机构,而公务员是做为政府机构的。一般情况下事业单位主要是从事医学、教育和文化等方面工作的。
事业单位不是以盈利为主要目的,这就跟企业单位有很大的区别。企业一般是自负盈亏。事业单位的财政通常是由国家予以补助。但让补助也分两个方面,一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如学校等,二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如医院等。
1、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也称为全供事业单位,也就是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是其所需的事业经费全部由国家预算拨款的一种管理形式。这种管理形式,一般适用于没有收入或收入不稳定的事业单位,如学校、科研单位、疾病预防控制、工商管理等事业单位,即人员费用、公用费用都要由国家财政提供。采用这种管理形式,有利于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收入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监督,同时,也使事业单位的经费得到充分的保证。
2、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按差额比例,财政承担部分,由财政列入预算;单位承担部分,由单位在税前列支,如医院等。差额拨款单位的人员费用由国家财政拨款,其他费用自筹。这些单位的人员工资构成中固定部分为60%,非固定部分为4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差额拨款单位要根据经费自主程度,实行工资总额包干或其他符合自身特点的管理办法,促使其逐步减少国家财政拨款,向经费自收自支过渡。
3、自主事业单位
又称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作为事业单位的一种主要形式,由于不需要地方财政直接拨款,因而一些地方往往放松对它的管理,造成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有不断膨胀的趋势。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事业单位考试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列行为中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有(  )。


A.不满十周岁的萌萌自己决定将压岁钱500元捐赠给希望工程

B.李某因认识上的错误给儿子买回一双不能穿的鞋

C.甲企业的业务员黄某自己得到乙企业给予的回扣款1000元,而代理甲企业向乙企业购买了10吨劣质煤

D.丙公司向丁公司转让一辆无牌照的走私车
答案:A,C,D
解析:
《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选项A中萌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C项中黄某与乙企业恶意串通,损害甲企业的利益;D项中丙公司转让无牌照私车的行为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B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民事行为无效的情况。

对于公务员职位,国家实行()。

A.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B.公务员职位津贴制度
C.公务员级别制度
D.公务员职位补贴制度
答案:A
解析:
《公务员法》第14条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境内的土地和自然资源属于(  )。


A.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所有

B.国家所有

C.个人所有

D.法人所有
答案:B
解析: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七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境内的土地和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管理、使用、开发、出租或批给个人、法人或团体使用或开发,其 收入全归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支配。故选B。

下列有关法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判断,正确的是(  )。


A.法人民事行为能力范围与其民事权利能力范围不同

B.法人一旦被申请宣告破产,民事行为能力即终止

C.不同类型的法人,民事行为能力范围不同

D.法人民事行为能力起止时间与其民事权利能力起止时间不同
答案:C
解析:
与自然人不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是同时产生,同时消灭的,二者在范围上也是一致的,法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其范围不超过其民事权利能力所限定的范围。A、D项错误。法人的行为能力随着法人主体资格的消灭而消灭。在法人被申请破产的情形下,法院不一定受理破产申请,即使法院受理了破产申请,也未必作出宣告破产的判决。所以,法人被申请宣告破产,并不意味着法人自该申请之日起终止,所以B项错误。只有C项说法是正确的,因为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受到法律、章程和目的的限制,所以不同类型的法人,其民事行为能力的范围自然不同。故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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