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从事教育行业,想问下大家事业单位考试都有...

发布时间:2021-10-31


目前我从事教育行业,想问下大家事业单位考试都有哪些部门?考试的组织者是谁?考试试卷是由什么部门拟定的?


最佳答案

我也做过教育行业,简要回答一下楼主的问题,首先事业单位主要是指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并且依法设立的从事公益服务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组织。如我们经常见到的学校、科研单位、卫生防疫系统、工商管理系统等部门。

其次事业单位考试又称事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这项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中心命题和组织报名、考试并交用人单位成绩名单,部分单位自行命题组织实施)。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事业单位考试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核心在于坚持党的先进性。 ( )

答案:对
解析:
十六大报告指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
核心在坚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故本题判断正确。

下列情形属于国家赔偿范围的有( )。

A: 李某因盗窃被判刑。为达到保外就医目的而自伤
B: 警察接到报警后,拒不出警造成财物被抢劫
C: 警察王某的儿子玩王某的手枪走火.致人伤残
D:民事诉讼中,申请人张某提供担保后,法院未及时采取保全措施致使判决无法执行,
给张某造成损失
答案:B,D
解析:
选项A是自伤自残行为,选项C属于个人行为,AC项不是国家赔偿范围。选项B
是行政机关不作为造成损害的,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选项D
是没有及时采取保全措施造成申请人损失的。是法院的过错,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
故本题答案选BD。

王某邀请张某到家里吃饭,张某打车准时到王某家门口时,王某打电话给张某说,自己要加班,不能请张某吃饭了,张某只好又打车回家。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和张某之间存在合同关系,王某不按照约定请张某吃饭,王某应承担违约责任
B.王某应向张某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张某打车的费用
C.王某和张某之间形成无因管理关系,王某应赔偿张某打车的费用
D.王某没有义务请张某吃饭,也不应赔偿张某打车的费用
答案:D
解析:
《民法通则》第五十四条和第五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事法律事实是根据民法的规定,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情况。二者最大的区别在于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件,而民事法律事实不具有。题中王某邀请张某吃饭,王某并没有受法律约束的意思,属于民事法律事件,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因此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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