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无锡市锡山区事业单位第二批拟录用人员名单已公布!快来看看!

发布时间:2020-05-27


参加过无锡市锡山区2019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小伙伴注意了!第二批拟录名单已经公布!赶紧来看看吧!

按照《无锡市锡山区2019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要求,无锡市锡山区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等规定程序,现将拟录用名单予以公示(第二批)。

公示时间:2020年5月6日至5月13日。

监督举报电话:0510-88214281、88706803。

2019事业单位拟录用名单(第二批)详情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准考证号

现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

招聘单位

岗位名称

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

总成绩

排名

体检结论

录用考察结果

1

过瑜佳

101020202606

无锡市锡山区税务局

无锡市锡山区发展研究中心

行政管理工作人员

75.7

78.6

77.15

1

合格

合格,拟录用

更多详情请见原网站:

http://www.jsxishan.gov.cn/doc/2020/05/06/290757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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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事业单位考试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哪种强制措施不是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
A.取保候审
B.罚款
C.监视居住
D.拘传

答案:B
解析: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章第五十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属于行政处罚简易程序。
A.立案
B.调查取证
C.制作当场处罚决定书
D.制作申辩笔录

答案:C
解析:
A、B、D三项都是适用正常的行政程序,而只有C项当场制作处罚决定书,是在特定的情形下由行政机关依法做出的简易程序。

不断加强对用户个人隐私的保护,已成为上至国家下至消费者的共同呼声。 互联网企业的 影响力越大,就越应该履行与其影响力相匹配的网络安全义务,承担保护公民个人隐私的 社会责任,为每位用户筑起一道减少网络安全事故的“防火墙”。 即使用户数据对互联网企 业十分重要,关乎生死存亡,互联网企业在获取用户数据时,也要取之有道,明确向用户告 知,以便用户在知情后自行取舍。
这段文字叙述的核心观点是:

A.互联网企业应当加大对用户个人隐私的保护力度
B.用户个人对自己的网络数据都持有处分权
C.网络消费用户的个人隐私时常被泄露
D.部分大型互联网企业缺乏社会良知
答案:A
解析:
文段首先提出加强对用户个人隐私的保护是国家和消费者的共同呼声,然后引出“互联网企业”在个人隐私保护方面的社会责任,后文进一步强调互联网企业在获取用户数据时,要取之有道,遵循告知义务。B、C两项未提到“互联网企业”,D项未提到“个人隐私”,排除。故本题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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