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可以考药师?我是广西毕业的,只是广西省认...

发布时间:2021-02-21


怎样才可以考药师?我是广西毕业的,只是广西省认同的学历,可以在广东考药师吗?如果考过了会拿到证吗?


最佳答案

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相关事项
凡符合《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及《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二)报考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初级资格者,除应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学历资历。
报考药(护、技)士者,需具备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报考药(护、技)师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担任药(护、技)士工作满5年;
2.大专毕业,见习期满1年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3.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已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轨,不属本次考试范畴。
(三)报考卫生专业中级资格的人员,除具备(一)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报名参加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护理学初级<士>除外)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09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或学位。
(四)其他相关规定

1.按照《护士条例》规定,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10年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

(2)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科学历;

(3)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报考护理学(士)考生的报名资格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核,请各地将报考材料审核后按报名信息管理系统考点审核通过人员导出的考生报考名册顺序整理于2010年1月22日前上报省考区。考试合格者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给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

2.自2010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增加输血技术(初级<师>,专业代码026)和输血技术(中级,专业代码116)专业类别。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

3.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4.根据粤人发〔2008〕148号文的规定,从中央部委、外省(市)和军队,通过组织调动、转业安置或个人自主来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在省外(军队)通过人事部门授权的评委会评审(或国家规定的考试)获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可作为报名考试的有效依据。

5.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规定,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按照就近原则在内地考区报名参加考试。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教育部(国家教委)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6.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7.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作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参加考试。

8.对单科考试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未考科目的考试并成绩合格的考生,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卫生厅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报名要求

(一)报考者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1.本人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毕业证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一份;
3.本人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注:2010年护理(含助产)专业毕业生报考护理(士)须提交就读学校关于本人就读专业、学制及学习形式、学历类型等的证明材料,并确保其毕业前能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的临床实习的证明。
(二)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027至091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和医师资格证。报考有准入资格要求的专业,在报名时应同时提交准入资格。报考上一级别工作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应具有下一级别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三)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交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印发的上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不管成绩是否及格,报名时都必须使用原档案号。如果没有按规定提交成绩单或档案号,造成无法考试或合并成绩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三、提交材料的要求
提交的证件及材料,均为原件或有效证件(原件审验后退回)。报名表各栏目内容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核实并加盖印章。
各考点应认真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凡符合报名条件的,经办人员要在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办理报名手续;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临床执业医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女性,70岁,食欲减退,双下肢水肿3个月,昏迷5小时入院。糖尿病史8年,长期口服二甲双胍治疗。查血糖10.6mmol/L,血肌酐240μmol/L,尿糖(+++),尿酮体弱阳性,尿蛋白(++),昏迷原因首先应该考虑

A.糖尿病肾病尿毒症

B.糖尿病乳酸性酸中毒

C.高渗性非酮性糖尿病

D.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E.糖尿病并发低血糖

正确答案:B
该患者长期服用二甲双胍,出现昏迷和血肌酐增高,首先应考虑为双胍类的不良反应,即乳酸性酸中毒。尿毒症者一般血肌酐高于707μmol/L,故可排除A;高渗性非酮性糖尿病血糖一般为33.3~66.6mmol/L,血钠及血浆渗透压均有显著升高,故可排除c;糖尿病酮症酸中毒血糖多为15.7~33.3mmol/L,血酮体升高,多在4.8mmol/L以上,尿糖、尿酮体强阳性,故可排除D;患者血糖10.6mmol/L,故可排除E。

门脉性肝硬化门脉高压症时,主要的侧支循环及其合并症是什么?

正确答案:门脉性肝硬化门脉高压症时,主要的侧支循环有:(1)食道下段静脉丛曲张、出血:破裂引起的大呕血是常见死亡原因之一。门静脉→胃冠状静脉→食道静脉丛→奇静脉→上腔静脉(2)直肠静脉丛曲张:破裂后发生便血,可导致贫血。门静脉→肠系膜下静脉→直肠静脉丛→髂内静脉→下腔静脉(3)脐周静脉网曲张:“海蛇头”现象。门静脉→脐静脉→脐周静脉→腹壁上、下静脉→上、下腔静脉

有关DIC的实验室检查,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A.凝血酶时间检查血浆中凝血酶活性

B.凝血酶原时间检查外源性凝血系统凝血因子消耗情况

C.纤维蛋白原定量检查凝血物质消耗情况

D.血浆鱼精蛋白副凝试验检查血液中FDP-纤维蛋白单体复合物存在

E.优球蛋白溶解时间检查血液中纤溶活性

答案:A [题解] 凝血酶时间试验是在受检血浆中加入标准化的凝血酶后,测定受检血浆发生凝固所需要的时间,以反映凝血第三阶段(纤维蛋白生成阶段)和抗凝血的功能,在DIC时,由于高凝过程消耗了大量纤维蛋白原,而在继发性纤溶亢进阶段又会生成大量FDP而抑制凝血过程,故DIC时,凝血酶时间测定常延长。若患者未用过肝素,血浆纤维蛋白原含量无明显降低,凝血酶时间延长则提示患者血浆纤溶降解产物含量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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