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20年中药学职称报名条件和考试科目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0-01-30


近几年,中药学考试报考人数呈现出逐年上升趋势,而其中大多数报考人员是首次报考。相比老考生,新考生对报名条件以及考试科目等考试信息并不熟悉。鉴于此,51题库考试学习网在下面为大家带来有关中药学职称考试报名要求及考试科目的相关情况,以供参考。

首先我们来看看报考要求。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中药学专业:

报名参加初级中药士/中药师/主管中药师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一)参加中药士资格考试取得中药学专业中专或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二)参加中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中药学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士职务满5年;

2、取得中药学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中药学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中药学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7年;

2、取得中药学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6年;

3、取得中药学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4年;

4、取得中药学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2年;

5、取得中药学专业博士学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中药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条件中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报名参加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21231日。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作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参加考试。

有关说明:

1、报名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中药学工作的人员;

2、报名参加初级中药士/中药师/主管中药师资格考试人员,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对口(或相近),例如学药学类专业的,只可报考药学类资格,不可报考护理类资格,如此类推。

3、《暂行规定》所规定的有医疗事故责任者等情况不得参加考试。51题库考试学习网提醒:小伙伴们一定要注意工作年限的计算要求。

其次是考试科目和教材。中药学职称考试教材为卫生资格中级考试指定教材(人民卫生出版社),考试内容均来自教材。中药学职称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各个科目所涉及的考试内容如下:

初级中药士各单元所包含的考试科目如下:

基础知识:中药学、方剂学

相关专业知识:中医学基础、药事管理

专业知识:中药炮制学、中药鉴定学

专业实践能力:中药药剂学、中药调剂学

初级中药师各单元所包含的考试科目如下:

基础知识:中药学、方剂学

相关专业知识:中医学基础、中药药理学、药事管理

专业知识:中药炮制学、中药鉴定学

专业实践能力:中药药剂学、中药调剂学

中级主管中药师各单元所包含的考试科目如下:

基础知识:中药学、中药化学、方剂学

相关专业知识:中医学基础、中药药理学、药事管理

专业知识:中药炮制学、中药鉴定学

专业实践能力:中药药剂学、中药调剂学

以上就是中药学职称考试报名条件及考试科目的相关情况。目前距离2020年中药学职称考试还有一段时间,小伙伴们在制定复习计划时,要注意合理安排时间。最后,51题库考试学习网预祝准备参加2020年中药学职称考试的小伙伴们都能顺利通过。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中药学职称考试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与热茶同服能引起呃逆的药物是

A川楝子
B苦楝皮
C使君子
D榧子
E南瓜子
答案:C
解析:
使君子使用注意:大量服用可致呃逆、眩晕、呕吐、腹泻等反应。若与热茶同服,亦能引起呃逆、腹泻,故服用时当忌饮茶。

不属于大黄处方用名的是

A:生大黄
B:熟大黄
C:川军
D:炒清宁片
E:酒大黄
答案:D
解析:

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是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E.5年

答案:E
解析: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药品的,持证企业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第四十二条规定: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注册证》的有效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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