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期间考上了研究生,可以边工作边读书吗?是不...

发布时间:2021-04-16


大学期间考上了研究生,可以边工作边读书吗?是不是就是说的“在职研究生”?


最佳答案

吉大、东北大硕士研究生招生是自主划线,本校和跨校报考的学生比较多,而且本校推免生也多一些。辽大硕士研究生招生是参照国家一区的分数线,报考人数相对少些,推免生也相对少些。吉林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管理学是365分,其中政治60分、外语60,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都是90;东北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管理学是360分,其中政治55分、外语55,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都是90;辽宁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管理学是340分,其中政治50分、外语50,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都是75。但是要注意的是,过了管理学的复试线基本上还进不了行政管理专业的复试。因为这个专业不考数学,吉大、东北大在行政管理方面又还都比较强,而且接收本校和外校的推免生也比较多,所以最后录取的分数线会比管理学复试分数线还要高一些。具体情况不好说,因为每年招生的人数不一样、报考的人数不一样、推免的人数也不一样,你可以查一下学校的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考辽大的话相对容易点,但是行政管理这个专业报考的人数也不少,而且可能存在大小年,竞争也比较激烈。综上,从考试难以程度来看,吉林大学>东北大学>辽宁大学,吉大和东北大实际上难易程度差异不大,辽大相对容易一些。另外,在选择考研专业时请慎重,行政管理这个专业考研太热,由于不考数学,跨专业考的人也特别多,但实际上就业情况一般,考公务员的话其实也没有特别的优势,这点你可以查一下公务员招考网站。如果不是很惧怕数学的话,建议考管理科学与工程、经济学、金融学等专业的研究生,或者报考不考数学的新闻学、传播学、法学、图书馆学、档案学也行,这些专业的专业性比行政管理要强,就业渠道多些。以上,不知道对你有没有帮助。如果想考行政管理的研究生,建议多到考研论坛上了解些情况,那上面有行政管理专业的专版,也有各大学的专版,另外也可以多登陆感兴趣高校的研究生招生网站看看,可能会有些帮助。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研究生入学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2007-122.藿香常用于治疗
A.风湿痹病 B.湿温初起 C.阴寒闭暑 D.呕吐

答案:B,C,D
解析:
BCD。藿香化湿,止呕,解暑。能治疗湿阻中焦、呕吐、暑湿或湿温初起。

宪法规定,在我国,(  )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A.宗教仪式活动
B.宗教教徒的活动
C.宗教团体
D.宗教事务

答案:C,D
解析:
【精解】根据《宪法》第36条的规定,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故选c、D项。

李某和王某是同村农民,李某因家里盖房的需要向王某提出欲收购其所有的三根木料。双方约定,李某以600元价款购买王某所有的三根木料。李某当场向王某支付了300元,并说明,等到第二天将余款300元带来付清,并将三根木料拉走:天有不测风云,当天晚上山洪暴发,将存放于王某院内的三根木料冲走。第二天,李某带着300元到王某家中要求其交出木料,王某则说,昨天买卖已经成交了,而且你已经给了300元,木料已归你了。为此双方发生纠纷,李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王某交付木料。 问: (1)本案中木料的所有权是否已经发生转移? (2)本案中木料损失的风险应由谁负担?

答案:
解析:
(1)木料的所有权应当认定尚未发生转移。我国《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案涉及动产所有权的转移,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动产所有权的转移应自交付时起转移,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本案中,尽管李某和王某已经就财产的转让达成协议,但由于木料仍在王某的占有之下,并未交付给李某,因此应认定所有权尚未转移。 (2)本案中双方买卖的木料因洪灾而灭失,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何方承担就是风险负担的问题。由于木料尚未由王某交付给李某,其所有权亦未发生转移,因此该风险理应由王某承担。

紫舌可见于
A.热极
B.寒极
C.血瘀
D.酒毒

答案:A,B,C,D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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