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科是英语专业,考研考计算机硕士难还是法硕难...

发布时间:2021-02-21


我本科是英语专业,考研考计算机硕士难还是法硕难?对高数有信心叩谢


最佳答案

就难易程度而言,还是法律硕士比较好考些,它只允许非法学类考生报考,大家是站在一条起跑线上的,不过它和MBA一样属于专业学科硕士,所以公费很少,经济上要有一定的承受力。假如你经济条件较好,又想通过率高,还是建议报考法律硕士。毕竟法学硕士的考生,本科都是学的法律,对于跨专业的考生竞争压力很大。当然从专业角度来说,法律硕士要略逊色于法学硕士。为了一张文凭,个人认为还是报法律硕士,想进象牙塔的,另当别论。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研究生入学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选项中,属于物权优先于债权之例外情形的有( )。

A.“一物二卖”时,买受人因交付或登记而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
B.房屋预售时,经过预告登记的买受人的债权具有排他效力
C.租赁房屋抵押时,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D.租赁房屋出卖时,承租人的租赁权不因租赁物所有权的变动而受影响
答案:B,C,D
解析:
一般情况下,作为绝对权的物权是优于作为相对权的债权的,但在买卖不破租赁和预告登记所产生的“债权物权化”的情况下,则突破了物权的优越性。所谓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作为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延伸,不动产抵押物上的租赁关系也受到了限制: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而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期房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 物权而作的登记。预告登记制度被规定在《物权法》中,其目的在于保护债权人的权利。本题中B项属于预告登记的情形,C项是不动产抵押物上的租赁关系,D项为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请说明为何说无意识不是虚构的概念,而是真实存在的?

答案:
解析:
弗洛伊德从六个方面举证了无意识存在的证据。(1)人在催眠状态下往往能够回忆起早已遗忘的童年经验。在催眠中,被催眠者遵照催眠师的指示做了很多事,但在醒来后完全不记得。(2)做梦是无意识存在的一个有力证据。弗洛伊德认为梦是无意识表现自己的主要方式。通过对梦的解析,可以了解一个人的无意识欲望与动机。(3)日常生活中的各种错误,例如笔误、口误、遗忘与丢失等,没有任何有意识的动机,但却暴露了一个人无意识的真实动机和欲望。(4)灵感、直觉等创造性活动中的心理活动表明在意识之外还存在着一个未知的领域,即无意识领域。(5)精神分析发现,许多身心疾病是以无意识的内心冲突为基础的。(6)依据无意识假设建立起来的精神分析技术对治疗精神病患者的有效性,间接说明了无意识的真实性。

假设某公司拥有实物期权,并且可以投资具有正NPV的项目,那么公司市场价值与实体资产价值的关系是( )。

A.市场价值<实体资产价值
B.市场价值=实体资产价值
C.市场价值>实体资产价值
D.关系不确定
答案:A
解析:
在对项目资本预算进行估价时,NPV分析法较其他方法有一定的优势。然而,它忽略了企业在接受项目后可以进行适当的调整。这个调整被称为实物期权。由于NPV法的天然的缺陷,往往会使投资者对项目价值的估计过低,或者使投资者在投资决策中,特别是在具有灵活性或战略成长性的投资项目中无法通过灵活地把握各种潜在的投资机会而给投资者带来灵活性增值,有时候甚至会导致决策错误,其造成的损失往往很大。

正常情况下,脑组织的能量供应主要来源于
A.糖酵解 B.糖有氧氧化 C.脂酸氧化 D.酮体氧化

答案:B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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