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 需要考哪方面的知识?

发布时间:2021-02-06


考研 需要考哪方面的知识?


最佳答案

  考研需要考的知识与所报考单位的报考专业有关的,不同的报考专业考试科目可能不同,同一个报考专业也可能有不同的考试科目选择。在考研报名时就要自己确定自己的考试科目,招生单位都会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专业目录,考生自己查询和选择。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如果需要考数学,数学一般为业务一。)
  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体育、应用心理、文物与博物馆、药学、中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公共卫生、护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研究生入学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乘在路上行走的妇女乙不注意之际,将乙价值12000元的项链一把抓走,然后逃跑。跑了50米之后,甲以为乙的项链根本不值钱,就转身回来,跑到乙跟前,打了乙两耳光,并说:“出来混,也不知道戴条好项链”,然后将项链扔给乙。对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A.抢夺罪(未遂)
B.抢夺罪(中止)
C.抢夺罪(既遂)
D.抢劫罪(转化型抢劫)
答案:C
解析:
本题主要考察抢夺罪既遂的判断标准:在本案中,甲在抢走妇女乙价值12000元的项链后逃跑,而且跑了50米,这说明该行为已经构成了抢夺罪既遂,至于后来将项链还给乙的行为,属于排除犯罪所造成状态的行为,不影响犯罪既遂的成立,更不成立犯罪中止,而仅仅是酌定的量刑情节。因为犯罪停止形态具有不可逆转性,既遂之后不可能再转化为其他犯罪停止形态,故本题答案为C。

“第二反抗期”反抗的主要表现形式有(  )

A.硬抵抗
B.软抵抗
C.反抗的迁移
D.不抵抗
答案:A,B,C
解析:
反抗心理是初中生普遍存在的一种个性心理特征。这种特征主要表现为对一切外在力量予以排斥的意识和行为倾向。常有以下几种具体表现。①硬抵抗,一种风暴式的抵抗,表现为态度强硬、举止粗暴。②软抵抗,表现为漠不关心,冷淡相对。③反抗的迁移,表现为迁怒于其他成人。

下述有关日本血吸虫病的描述中,哪项是错误的

A.急性虫卵结节可引起脓肿和积脓
B.虫卵可从粪便排出体外
C.钉螺是中间宿主
D.肺、脑可发生虫卵结节
答案:A
解析:

《修律上谕》:“现行通商交涉事宜繁多,著派沈家本、伍廷芳将一切现行通例,按照交涉情形,参酌各国法律,悉心考订,妥为拟议,务期中外通行,有俾治理。”结合对上述材料的理解,请简要分析材料体现的内涵。

答案:
解析:
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在通商交涉事宜繁重的情况下,沈家本、伍廷芳应该根据时局的变化,参考西方国家的法律制度,仔细研究,妥善处理,修律务必要采用先进的法律制度,同时要适合国情,维护专制统治和伦理纲常,做到有裨治理:该文字表明,清末修律在立法指导思想上,始终贯彻着仿效外国资本主义的法律形式,固守中国封建法制传统的方针。一方面清政府迫于激变的时局,不得不改弦更张,参酌各国法律进行变法修律;另一方面又固守中国封建制度的内容,维护伦理纲常,这便是清政府变法修律的基本宗旨。清末修律是清朝统治者为维护其反动统治,在保持君主专制的前提下进行的,因而既不能反映群众的要求与愿望,也没有真正的民主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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