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专科学会计,如何专升本?是本科又怎么样?

发布时间:2021-10-16


在专科学会计,如何专升本?是本科又怎么样?


最佳答案

专科会计学专业专升本时都能考经济类和管理类专业。
会计学(Accounting)是以研究财务活动和成本资料的收集、分类、综合、分析和解释的基础上形成协助决策的信息系统,以有效地管理经济的一门应用学科,可以说它是社会学科的组成部分,也是一门重要的管理学科。会计学的研究对象是资金的运动。
会计学按照服务领域不同,可以分为服务于盈利组织的企业会计和服务于政府和非盈利组织的会计。 会计学按照服务对象不同,可分为财务会计(也有称为对外会计)和主要为单位内部经营管理需要提供信息服务的管理会计(也有称为对内会计)。政府与非盈利组织的会计也有称为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或预算会计。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专升本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白居易号( )

A.六一居士
B.东坡居士
C.青莲居士
D.香山居士
答案:D
解析:
此题暂无解析

设y=ex+1,则dy=______。

答案:
解析:

学生上完第一节课后,不受这节课饶有兴趣的内容的影响,自觉地做好上第二节课的准备。这是( )。

A.注意的分散
B.注意的起伏
C.注意的分配
D.注意的转移
答案:D
解析:

试述物权的效力。

答案:
解析:
(1)物权的排他效力。物权的排他效力是指在同一标的物之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不相容的物权,亦即在同一标的物之上已存在的物权具有排除在该物上再成立与其内容相抵触的物权的效力。 (2)物权的优先效力。
①物权相互的优先效力。在同一个标的物之上同时存在两个以上不同内容或性质的物权时,先成立的物权具有优先于后成立的物权的效力。
②物权优先于债权的效力。物权的客体和债权的给付物为同一标的物时,无论物权成立先后,其效力均优先于债权。
(3)物权的追及效力。物权的追及效力,是物权成立后,其标的物无论辗转归于何人之手,物权人均得追及物之所在而直接支配该物。
(4)物权的妨害排除效力。物权的妨害排除效力,是物权人于其物被侵害或者被侵害之时物权人得请求排除侵害或防止侵害,以恢复其物权的圆满状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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