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报考安徽理工大学专升本成人高考,考试通过之后...

发布时间:2021-08-28


我报考安徽理工大学专升本成人高考,考试通过之后对我考证有什么积极意义吗?


最佳答案

考证 许多国家职业资格证都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如公证员、法律、法官和检察官司的司法考试报名条件要求必须是本科以上学历,国家承认均可,不分专业,如许多律师本科都不是学法律的,学中文的、经济的、化工的,什么专业都有。

而如果只是专科,不管是哪个专业,也不管毕业于哪个学校,也不管个人有什么背景关系,就一生永远做不了公证员、律师、法官司和检察官司了,以前靠些关系专科就可以当法官、检察官和公证员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专升本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男现年31岁,某富商之子,虽相貌堂堂且家境优越,但由于自小就患有间歇性精神病,故一直未婚。乙女现年18岁,年轻貌美,一日其通过“摇一摇”结识甲男。两人迅速坠人爱河并相约结婚。甲男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此时精神正常),答应婚后赠与乙女房子一套,乙女欣然应允。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由于结婚乃男女双方所缔结的身份契约,甲男乙女均已年满18周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结婚有效
B.甲男不可以与乙女结婚,且乙女尚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C.甲男虽可以与乙女结婚,但甲男答应赠与房子给乙女的行为无效
D.甲男不能与乙女结婚。因为甲男患有间歇性精神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
答案:B
解析:
乙虽然已经年满18周岁,但结婚与一般法律行为不同。《婚姻法》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本题中乙女尚未达到法定婚龄,因此A选项错误。尽管甲为间歇性精神病人,但该疾病并非《婚姻法》第7条规定的不得结婚的疾病,且其结婚时精神正常。甲男不能与乙女结婚的原因在于乙女未达法定婚龄,而非由于甲男系限制行为能力人,C、D选项错误。甲赠与乙房屋的行为虽然有效,但因为房屋尚未办理过户登记,因此乙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B选项正确。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

简述我国当前教育方针的基本点。

答案:
解析:
(1)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表明了我国社会主义教育的性质和方向。
(2)使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目的中对教育者的素质要求。
(3)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是培养全面发展人的重要途径。



请在第_____处填上正确答案。

A.be
B.to be
C.being
D.stayed
答案:C
解析:
介词后面必须跟名词性短语。所以,of后只能跟doing。being late也是一个常用短语。有了手机反倒不怕迟到了。

我国同时也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教育专著是( )

A.《中庸》
B.《礼记》
C.《论语》
D.《学记》
答案:D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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