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考了专升本两次了都没有考上,专升本应该怎么...

发布时间:2021-11-10


已经考了专升本两次了都没有考上,专升本应该怎么学习才能有提高呢?


最佳答案

专升本考试是一个选拔性的考试,所以各位同学一定要在思想上以予高度的重视。因为这个考试在难度上和深度上要高于平时的考试,思想上一定要认识到位。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专升本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导致脓液稠厚,有恶臭或粪臭的细菌是( )。

A.溶血性链球菌
B.金黄色葡萄球菌
C.变形杆菌
D.大肠埃希菌
E.铜绿假单胞菌
答案:C
解析:

教师可以边讲课、边板书,这种注意品质是注意的( )。

A.范围
B.稳定性
C.分配
D.转移
答案:C
解析:

简述艺术典型及其特性。

答案:
解析:
(1)典型是指艺术作品中具有一定社会本质概括性的个性化的艺术形象或形象体系,它包括典型人物、典型环境等。(2)艺术中的典型是共性和个性的统一。所不同的是典型人物经过艺术加工创造比起现实生活中的人,共性的概括性更高、更深刻、更有普遍意义;个性也更鲜明、突出、生动,更具有独特性,它是共性和个性完美的统一体。典型形象个性是基础,共性存在予个性之中。

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


A.恋爱

B.招待朋友

C.潮起潮落

D.出生
答案:D
解析:
本题为基本概念理解应用题,考核的知识点是民事法律事实的认定。 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首先必须以相应的民事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但是,民事法律规范的存在并不能直接导致具体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只有当民事法律规范所规定的客观现象出现时,才能导致具体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这种能够导致具体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就是民事法律事实。它可以是与人的意志无关的时间或者状态,也可以是与人的意志有关的事实行为或者法律行为。本题中,选项A和选项B尽管是行为,但都是不受民法调整的道德关系,也不会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故不正确;选项C是一种自然事实,也不会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因此也不正确;只有选项D这种事实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故选项D是正确的。
【评注】(1)熟记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
(2)在对是否是民事法律事实的辨析上,应牢记不论事件还是行为,只有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才能称之为民事法律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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