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接考本专业加考课是什么意思?用考吗?

发布时间:2021-03-17


自考接考本专业加考课是什么意思?用考吗?


最佳答案

 那要看你专科是读哪一门,本科准备读哪一门.
分有金融,经济,英语,教育,管理等学门,譬如说你是金融专科的考英语本科,你就要加考英语本科必读后的4到6科,因为那些是英语专科的重要课程,你必须补修.
如果你是工商管理的专科想考商务管理就不用加考.
你先要查询一下自己的专本是否有联系.
自考的高数分三本书,如果你是完全自学,恐怕要考两次,如果你是函授有课上的,你记得天天上课就是了.
我坚持上课,一次通过,均在85分以上.
所以,还是得上课啊.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专升本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被鲁迅誉为“改造文章的祖师”的是( )

A.曹操
B.曹丕
C.曹植
D.王粲
答案:A
解析:
此题暂无解析

血浆中起关键作用的缓冲对是( )


A.KHCO3/H2CO3

B.NaHCO3/H2CO3

C.K2HPO4/KH2PO4

D.Na2HPO4/NaH2PO4

E.蛋白质钠盐/蛋白质
答案:B
解析:
血液NaHCO3/H2CO3的缓冲能力最强。

以债的主体人数为标准,债可以分为(  )。


A.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

B.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C.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

D.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答案:A
解析:
本题属于概念理解辨析题,考核的知识点是债的分类。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债分为不同的种类。若以债的双方主体的人数为标准,债可分为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可见,本题中选项A符合题意,是正确的答案。选项B中,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却不是以债的主体人数为标准的,而是以债的标的有无选择性为标准进行划分的,选项B被排除;选项C中,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也不是以债的主体人数为标准,而是以债的标的物性质为标准进行划分的,即以特定物为标的物的债称为特定之债,以种类物为标的物的债称为种类之债,选项C也被排除;选项D中,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是以一方主体内部多数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为标准来划分的,选项D同样也不是以债的主体人数为标准进行的划分,所以选项D同样也被排除。 【评注】(1)债的分类出题概率是极高的,几乎每年都有考题出现,而且题目类型多样化,应该引起特别注意。
(2)对于债的分类应全面地予以理解和掌握,这样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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