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专升本考试的前景如何?

发布时间:2020-02-06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大专生通过专升本考试来提升自己的学历,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一现象的出现呢?从根本原因上就是随着社会招聘单位和企业对招聘人才学历要求不断提高,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让自己不被现实社会所淘汰,所以越来愈多的人通过专升本考试的形式来获取本科学历,那么, 专升本考试通过之后就业前景又是怎样的呢?欲知详情,就请跟着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来看一看吧!

专升本考试是指大学专科层次学生进入本科层次阶段学习而进行的选拔考试,是中国大陆教育体制大专层次学生升入本科院校的考试制度。

51题库考试学习网了解到专升本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类是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亦称统招专升本),考试对象仅限于各省、直辖市、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入学)的专科应届毕业生,考试规定不可跨区域报考。个别省份的命名有所差别,如河北省称为普通高校专接本,广东省称为普通高校专插本,江苏省称为普通高校专转本,其余省份皆称为普通高校专升本。第二类是成人高等教育专升本,其拥有四种途径:包括自考专升本、成人高考专升本(分业余和函授两种学习方式)、网络教育专升本(远程教育)、开放大学(原广播电视大学)专升本四种形式。

下面51题库考试学习网从以下几个主要方面分析读本科的主要意义。

首先,专升本考试通过之后,我们的学习时间长了,学习的内容更多。升本之后,要继续在学校读两年,也就是所说的3+2模式,这个时候你所学习的知识更多也更专业,就计算机专业来说,升本之后的学习时间更紧凑,可能会做很多实验、调程序、写报告,当然专业知识也是这样在积累中不断提升的。

第二,可以继续考研。可能很多同学及家长都没听说过专科生也可以考研的。实际上专科生考研的难度是非常大的,因为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专科生考研需要达到毕业两年以上并且学习能力达到普通大学本科生的水平才可以报考。所以同学们如果考专科,还是需要专升本,这样才能达到国家认可的“达到大学本科生的同等学力”。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上对学历的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多的本科大学生都投入到考研当中,只有达到大学本科水平才能去更高的学府深造!

另外,在考证和找工作上,专科都处在劣势之中。这也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像教师资格证、公务员、事业单位。如果你是专科,想报考教师资格证,那只能报小学;而大部分的公务员职位的最低报考要求也是本科及本科以上。只有拿到进入的门票,才能有更大的平台发展,虽然专科学校里也有不少爱学习的同学,但比例较少。整体的学习氛围远远不如本科。环境对于一个人的影响是很大的,如果你周围的人都是很不爱学习的人,即使你有一颗爱学习的心,如果不是自制力很强的学生很容易抵制不住诱惑、放弃学习。

正因为社会对于学历的要求越来越高,各企业招聘门槛越来越高,因此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通过专升本的方式来提升自己的学历,希望今后获得更好的发展。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大家剖析的专升本考试的意义所在,专升本考试通过之后带给大家的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只有拿到了更高的学历,进入了更好的平台,你的未来才会有更好的发展。学习这件事总是值得我们花费时间和精力在上面的,为了更美好的明天,各位考生加油吧!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专升本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社会总产品的两大部类是指( )

A.生产资料部类和消费资料部类
B.劳动资料部类和劳动对象部类
C.可变资本部类和不变资本部类
D.固定资本部类和流动资本部类
答案:A
解析:

简述性格与气质的区别与联系。

答案:
解析:
(1)区别:
①气质受生理因素影响大,性格受社会因素影响大。
②气质的稳定性强,性格的可塑性强。
③气质特征表现较早,性格特征出现较晚。
④气质无所谓好坏,性格有优劣。
(2)联系:
①两者都属于稳定的人格特征。
②两者相互影响,气质能影响性格形成的速度并赋予其某种气质类型“色彩”;性格能掩盖气质,甚至使之发生一定的变化。

老妪刘某无子,但在京有一所房子。为了维持生活,刘某将房子的一间长期对外出租给了郊区来市内打工的小强。由于几年来的接触,刘某觉得小强为人可靠,遂跟小强说,如果小强承担刘某生养死葬的义务,则将该房赠与小强。经过几天思考后,刘某与小强签订了相关协议并办理了公证,协议约定刘某将房子过户给小强,小强承担刘某的生养死葬义务。但后来,小强拒绝扶养刘某,并将房屋擅自用作经营活动,刘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小强返还房屋。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该协议是附条件的赠与合同
B.该协议在刘某死亡后发生法律效力
C.法院应判决小强向刘某返还房屋
D.法院应判决小强取得房屋所有权
答案:A,B,D
解析:
本题考查遗赠扶养协议。《合同法》第45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但是遗赠扶养协议自依法签订时生效,所以不是附条件的赠与合同,A是错误的。遗赠扶养协议具有生前行为和死后行为双重属性,一经有效成立,就对协议双方产生约束力,遗赠方和扶养方都应该承担相应的义务,所以B是错误的。《继承法》第21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继承法意见》第56条规定,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由此,本题中,小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扶养义务,经过刘某诉请,法院应该判决小强返还刘某的房屋,C是正确的,D是错误的。综上所述,本题应选ABD。

阅读《长亭送别》中的一段选文,回答问题:
[收尾]四围山色中,一鞭残照里。遍人间烦恼填胸臆,量这些大小车儿如何载得起
分析[收尾]的写作特点。

答案:
解析:
化用李清照《武陵春》(风住尘香花已尽)中的“只恐双溪舴艋舟,载不动许多愁”。将抽象的愁绪烦恼化为有重量的物,将心理愁绪的沉重夸张并转化为物理重量的沉重,又借物理重量的沉重表现心理愁绪的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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