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2019年自考专升本考试成绩查询

发布时间:2019-01-29


考试结束约一个月后省考试院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以登陆考生服务平台查询成绩。

 

2019年成绩查询时间:考后一个月左右各省份陆续公布。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专升本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为反对袁世凯刺杀宋教仁和“善后大借款”,孙中山在1913年领导发动了()

A.二次革命
B.护国战争
C.护法运动
D.北伐战争
答案:A
解析:

系统脱敏疗法的理论基础是(  )

A.人本主义理论
B.精神分析理论
C.行为主义理论
D.理性情绪理论
答案:C
解析:
考点:本题考查系统脱敏疗法的理论基础。
应试解难:厌恶疗法,系统脱敏疗法.强化、惩罚与消退的理论基础都是行为主义理论。

甲家有一块祖传奇石,乙为一雕刻家。甲向乙借款。并将奇石质押于乙,在质押期间乙误以为奇石为自己所有将其雕刻成印章,经鉴定印章价值3万元,奇石价值1万元。事后,乙将印章卖给了不知情的丙得款3万元。丙丢失该印章,并被丁拾得,丁交给拍卖行拍卖,被戊以4万元的价款买得。丙半年后发现印章在戊处,要求返还,此时印章价值为5万元,为此引起纠纷。根据相关法律,请回答下列问题:?

甲向乙借款100万元,并以价值150万元的自由房屋提供抵押担保。但是,该房屋在抵押前就已出租给了丙,对此乙并不知情。借款到期后,甲乙约定以房屋折抵100万元借款,并办理了过户登记。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以物抵债因违反禁止“流押”规则而无效
B.因乙对房屋出租给丙的情况不知情,房屋办理过户登记后,乙有权请求丙腾退房屋
C.自办理抵押登记之日至房屋过户登记前,乙作为抵押权人有权向丙收取租金
D.自办理抵押登记之日至房屋过户登记前,乙作为抵押权人有权取得丙支付的租金
答案:A,B,C,D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186条的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债务人约定在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抵押权人所有。甲乙在借款到期后以房屋抵债,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故A选项错误。借款到期后,甲乙约定以房屋抵债,实质上二人产生买卖关系。《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民通意见》第119条第2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故甲丙之间的租赁合同对新房主乙有效。故B选项错误。根据《物权法》第197条的规定,抵押权人自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扣押之日起才有权收取孳息。故选项C错误。即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扣押,抵押权人乙也仅有权收取孳息,以其冲抵债务,而不能直接取得孳息的所有权。故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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