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20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01


为做好我省2020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保障考试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51题库考试学习网现将本次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大家仔细阅读:

一、报考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报考专业的报名条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开考专业的报名条件由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按开考文件执行。限制报考专业对考生所在地区和考生报考资格有明确要求,必须按照开考文件的要求严格执行。相关专业报考条件请参见《山东省2020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专业科目一览表的主考院校栏。

报考自学考试本科的考生毕业时须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二、开考专业、科目和考试时间

开考专业及考试科目安排详见《山东省2020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以下简称《报考简章》),以及《2020年上半年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报考简章》(以下简称《技能简章》)

理论课程的考试时间为2020411日至12日,毕业及实践环节的考核时间详见《技能简章》。

三、报名和注册时间:

新考生注册时间:20191218日至21(8001700)

现场信息确认时间:20191221日至23(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现场确认地址:各县区招考办。

考生报名时间:2019121824(8001700)2020210日至12(8001700)(限已有准考证号且未报考科目的考生报考)

四、报考手续和流程

本次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登陆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在网上报名中选择山东省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新考生必须凭身份证办理注册手续;凭准考证号、用户密码登陆系统报名。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为唯一报名网站,其他网站一律不得集体报名的名义组织考生报名。

()新考生报名流程

新报名的社会考生需要经过网上注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三个报考环节。

1218日至21日,新考生登陆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注册,填写考生个人信息,选择报考专业,打印注册确认单。

1221日至23日考生到注册确认单上指定区县招考办完成现场确认,确认时区县招考办须核对考生个人信息,报考专业、照片等是否符合报名要求和专业要求,确认无误后打印确认单,逾期不再办理。

考生取得准考证号之后再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报名,选择报考科目,缴纳报名考务费45/科。

()老考生报名流程

已完成网上注册的老考生可直接登录系统,选择报考科目,办理报名手续;未注册的老考生请先注册系统用户,再办理报名手续。

()报考缴费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使用微信、支付宝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考务费标准为45/科,确认缴费成功后打印或下载《报名确认单》,方可完成报名手续。

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的费用由考生到主考院校缴纳。

五、报考注意事项

()考生考试期间(从报名直至毕业)必须使用与身份证完全一致的姓名和号码,报考期间注意保管好个人信息,所提供的个人信息须真实有效,上传照片为免冠标准证件照片。不得由他人代填、代报,切忌使用不同的姓名或同音字,否则影响毕业,责任自负。

()如考生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有误,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期间,凭身份证明到区县招考办提出申请,由各区县招考办核实、更改。

()非报名时间报名系统将对外关闭,不提供考生报名、查询功能。

六、考场编排

全部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市考试机构汇总报名数据,做好考场的布置和编排工作,考点要全部启用标准化考点,编排工作截止到202035日前完成。

七、《准考证》打印

考前两周(2020330日至4128001700),考生可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打印《准考证》。

所有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时考生除自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外,请勿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以及背包到考点参加考试。

八、考试违规行为处理

考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须自觉遵守国家教育考试的各项规定,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违反考务规定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未按要求抄写笔迹确认部分并签名的的考生当科成绩无效。

九、工作要求

各市考试机构要及时做好考试报名的宣传工作,做好报名系统的设置和维护工作,加强考务人员业务培训,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做好报名期间的组织工作。报名期间各市、区县考试机构要设置专人值班,及时解答考生咨询,处理出现的问题,为考生创造良好的报名环境,保证报名工作平稳顺利。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提供的山东2020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51题库考试学习网提醒广大考生:请务必仔细阅读此篇内容,距离考试尚有一段时间,请考生们务必认真备考!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自学考试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经济法的主体组合是( )

A.自然人与法人

B.行政主体与相对人

C.经济主体与监督主体

D.调制主体与调制受体

正确答案:D
【考点点击】本题在2008年10月真题第一大题第12小题考查过,主要考查的知识点是经济法上的主体组合。
【要点透析】经济法上的主体组合是“调制主体与调制受体”,具体又包括“调控主体与受控主体”,以及“规制主体和受制主体”这两类主体组合。

对散见于不同规范性文件中属于某一部门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进行审查、修改和补充,编制成统一的部门法典的活动,称为( )

A.法律解释 B.法律编纂

C.法律汇编 D.法律清理

正确答案:B

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当年自留保险费,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 )

A.2倍 B.3倍

C.4倍 D.5倍

正确答案:C

如果将矩阵An×n的每一列看成一个子表,整个矩阵看成是一个广义表L,即L=((a11,a21,…,an1),(a12,a22,…,an2),…,(a1n,a2n,…,ann)),并且可以通过求表头head和求表尾tail的运算求取矩阵中的每一个元素,则求得a21的运算是 ( )

A.head(tail(head(L)))

B.head(head(head(L)))

C.tail(head(tail(L)))

D.head(head(tail(L)))

正确答案:A
解析:若广义表LS非空(n1),则a1是LS的表头,其余元素组成的表(a2,…,an)称为LS的表尾。则此题目欲求得元素a21,则需先进行取表头运算head(L)得子表1(a11,a21,an1),然后对此子表1进行取表尾运算tail(head(L))得子表2(a21,…,an1),再对子表2进行取表头运算head(tail(head(L)))可得元素a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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