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关于注销注册的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2-05-27


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分为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及注销注册。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各位考生带来了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销注册的相关事项,一起来看一看吧。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三)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

(四)受刑事处罚且尚未执行完毕的;

(五)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被警告,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未满1年的;

(六)存在第十八条第(一)(二)或(三)项情形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未满2年的;

(七)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被撤销,自被撤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未满3年的;

(八)存在第十八条第(四)或(五)项情形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未满5年的;情节特别恶劣或因过错造成重大以上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

(九)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二、 被注销注册或不予注册的人员,在具备注册条件后,按初始注册要求申请注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水利部依据职权或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撤销水利监理工程师的注册:

(一)行政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准予注册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准予注册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准予注册的;

(四)对不具备注册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注册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的,水利部予以撤销,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申请人基于本次注册的利益不受保护。

四、水利监理工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水利部依据职权或根据其他行政机关的意见建议吊销其注册证书:

(一)利用执业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项目法人、被监理的施工单位、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财物,情节严重的;

(二)与被监理的施工单位、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

(三)非法泄露执业中应当保守的秘密,情节严重的;

(四)因过错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

(五)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节严重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当吊销注册证书的其他情形。

五、水利监理工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水利部办理注销注册手续,公布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

(一)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且在三个月内未被其他单位聘用的;

(二)注册有效期届满且未延续的;

(三)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

(四)死亡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五)受到刑事处罚的;

(六)依法被撤销注册或者应当撤销注册的;

(七)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水利监理工程师本人应当及时向水利部申请注销注册;聘用单位应当及时报告水利部;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水利部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逐级上报至水利部。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的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销注册的相关事项了,如果还需要其他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监理工程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由于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标的数量较大,一般都采用非即时买卖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非即时买卖合同表现为货样买卖.试用买卖.分期交付买卖和分期付款买卖
B.货样买卖的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当与样品及其说明的质量相同,买受人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的,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质量仍然应当符合同种物的通常标准
C.试用期间届满,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购买
D.分期交付买卖的买受人如果就其中一批标的物解除,该批标的物与其他各批标的物相互依存的,买受人可以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标的物解除
E.分期付款买卖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20%,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答案:A,B,D,E
解析:
非即时买卖合同



(2011年)建设项目投资构成中,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其他费包括()。

A.分期或延期付款利息
B.进口设备运输保险费
C.进口设备检验鉴定费用
D.担保费
E.国外工程技术人员来华费用
答案:A,C,D,E
解析:


某工程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原定竣工时间延误,延误期间内国家政策发生变化,由此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应遵循的原则是( )。

A、调增的不予调整,调减的予以调整
B、调增和调减均予以调整
C、调增和调减均不予调整
D、调增的予以调整,调减的不予调整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法律法规变化。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按规定的调整时间,在合同工程原定竣工时间之后,合同价款调增的不予调整,合同价款调减的予以调整。参见教材P118。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