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题型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0-02-02
造价工程师覆盖面非常广。在所有的工程口上,包括从开始的设计概算需要有造价的知识,再到招投标,现在国家有政策,招标代理必须要有造价工程师,然后到施工,甲方、乙方都需要有造价工程师来把握造价的内容;直到最后的竣工结算,都需要造价工程师来做,所以说总体来看市场的需求量非常大,而且市场对于造价工程师的认可程度也比较高。俗话说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我们不能蒙着头盲目备考,也要在备考之前了解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的题型分值分布情况,有针对性的复习备考,可以为我们节省很多时间。下面51题库考试学习网带大家来了解下陕西省一级造价师考试的题型情况。
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分为四个科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四个科目分别单独考试、单独计分。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获得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说明:客观题指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等题型,主观题指问答题、计算题等题型。
从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大纲来看,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中各科目的题型并没有发生变化。但是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的总分分别比往年减少了20分,这也不失为一个好的消息。
目前虽然并没有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各科目题量怎样设置的官方信息公布,不过从一级造价工程师考纲的变化来看,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建设工程计价科目的题量有可能减少。
以上就是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题型的情况,大家一定要仔细阅读,这些报考指南的参考价值是很大的,旨在为考生提供便利、节省力气!假如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到51题库考试学习网进行提问,我们会有专业的老师进行回答。最后祝大家能够顺利注册并且早日获得自己的职业资格证书,早日获得高薪的职业,祝大家顺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一级造价工程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技术标准和要求
C.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的规定
D.投标报价编制的要求
E.本工程拟采用的专用合同条款
B.8
C.10
D.12
B.细缆
C.双绞线
D.光纤
事件1:2013年1月8日,已通过资格预审的A、B、C、D、E五家施工承包商拟参与该项目的投标,招标人规定1月20~23日为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月6日下午4时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文件发售时间算起总计60天。
事件2:考虑该项目的估算价格为10000万元,所以投标保证金统一定为200万元,其有效期从递交投标文件时间算起总计60天。
事件3:评标委员会成员由7人组成,其中当地招标监督管理办公室1人、公证处1人、招标人1人、技术经济方面专家4人。评标时发现E企业投标文件虽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委托人授权书,但投标文件均已有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了单位公章。评标委员会于4月28日提出了书面评标报告。C、A企业分列综合得分第一、第二名。
事件4:4月30日招标人向c企业发出了中标通知书,5月2日C企业收到中标通知书。双方于6月1日签订了书面合同。6月15日,招标人向其他未中标企业退回了投标保证金。
问题:
(1)该项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何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2)请指出事件1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3)请指出事件2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4)请指出事件3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5)请指出事件4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该项目招标人委托某具有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该项目的最低投标限价做法不妥当。因为按有关规定: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接受了该项目投标人D的投标文件的编制的做法不妥当。因为按有关规定:接受委托编制标底的中介机构不得参加受托编制标底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
问题(2):
事件1存在以下不妥之处:
①1月20~23日为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不妥,因为按有关规定: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②2月6日下午4时为投标截止时间的做法不妥当,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最短不得少于20日。
③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文件发售时间算起总计60天的做法不妥当,按照有关规定:投标有效期应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问题(3):
事件2不妥之处: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算起。
问题(4):
事件3中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存在如下问题:
①评标委员会成员中有当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人员不妥,因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人员不可参加评标委员会;
②评标委员会成员中有公证处人员不妥,因为公证处人员不可参加评标委员会;
③评标委员会成员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只有4人不妥,因为按照规定,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由7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必须要有5人或5人以上。
E企业的投标文件均已有项目经理签字的做法不妥。因为按有关规定:投标文件应有企业法人的签字。如有授权书,则妥当。
问题(5):
事件4存在以下不妥之处:
①月30日招标人向c企业发出了中标通知书的做法不妥。因为按有关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②合同签订的日期违规。按有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即招标人必须在5月30日前与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
③6月15日,招标人向其他未中标企业退回了投标保证金的做法不妥。因为按有关规定: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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