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西藏一级造价工程师领证时间会推迟吗?本文告诉你

发布时间:2020-03-05


你们最关心的应该就是自己什么时候可以领证吧!不过今年情况特殊,有很多考生就在问:2019年西藏一级造价工程师领证时间会不会推迟!既然你们有这样的疑问,那今天就让51题库考试学习网来告诉你们吧,具体如下:

2019年西藏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原定于4-5月份陆续开始领取,但是由于2020年受肺炎疫情影响,中国人事考试网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事项的通告》中已经说清楚:暂缓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发放和补办工作。不过应试人员可通过本网站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证书的查询验证系统,查询自己取得的证书,纸质证书的发放、补办工作要等疫情缓解后才恢复。所以,2019年西藏一级造价工程师领证时间还请等候官方通知。

接下来一起看看证书领取的其他事项吧,具体如下:

一、证书领取流程

1、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然后点击右侧“资格证书”,进入“查询验证”界面。

2、进入“查询验证”界面后,我们能看到两大模块,不过我们只需要点击左侧“证书查询验证”。

3、持证人员在进入“证书查询验证”界面后,点击左侧“持证人员查询”,即可进入“查询验证系统”。

4、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即可按系统提示的步骤打印2020年造价工程师电子版证书啦!

二、证书领取注意事项
1
、如人数较多的单位,请尽量由单位人事部统一代为领取(凭单位公章),来之前请查询并记下所有职工的报名序号,并按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
2
、如个人前来领取证书,则请携带准考证,如准考证已遗失,请携带身份证和自己的报名序号。
3
、代他人领取证书则需携带他人的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办理证书流程
1
、合格考生到主管单位人事部门提交办证材料。
2
、定期联系提交办证材料的单位,确定可领取资格证书后,再到单位领取资格证书。

四、证书注册流程
申报注册:注册申请实行网上和书面相结合的申报方式。申请人应当在中国建造师网上进行填报。
注册期限: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
初始注册提交的材料:

①《一级造价师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和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两张二寸照片;增项考试合格的人员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两张二寸照片。
②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③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便是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的全部内容了,不知道你们看完之后有没有感觉豁然开朗呢!总之,以后有不懂的就咨询51题库考试学习网,我们会尽快帮您解答疑问。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一级造价工程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资料中,可以作为施工发承包双方提出和处理索赔直接依据的有( )。

A.未在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
B.工程施工合同文件
C.合同中约定的非强制性标准
D.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索赔事件有关的各种凭证
E.合同中未明确规定的地方定额
答案:B,C,D
解析:
2020版教材P248
(1)索赔的依据。提出索赔和处理索赔都要依据下列文件或凭证:
1)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索赔中最关键和最主要的依据,工程施工期间,发承包双方关于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也是索赔的重要依据。
2)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是工程索赔的法律依据。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或地方政府规章,也可以作为工程索赔的依据,但应当在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为工程合同的适用法律。所以A不能选择。
3).国家、部门和地方有关的标准、规范和定额。对于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是合同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的;对于非强制性标准,必须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能作为索赔的依据
4)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索赔事件有关的各种凭证。

工程索赔中不属于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的包括( )。

A:溶洞
B:地下障碍物
C:货币贬值
D:地下水
E:汇率变化
答案:C,E
解析:
2020版教材P355
  本题考查的是工程变更与索赔管理。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特殊风险以及一个有经验的施工承包单位通常不能合理预见的不利施工条件或外界障碍,如地下水、地质断层、溶洞、地下障碍物等引起的索赔。

根据《合同法》,执行政府指导价的合同,当事人一方逾期交付标的物的,则( );

A.无论价格升降,均按新价格执行
B.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
C.无论价格升降,均按原价格执行
D.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答案:D
解析:
2020版教材P53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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