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西藏地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报名时间已公布
发布时间:2020-07-31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8号)、《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7号)有关规定及要求,现就做好我区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1月7日
上午09:00—11:30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下午14:00—16:30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11月8日
上午09:00—12:00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在拉萨市。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详见附件)。本次考试对报考人员实行属地化管理,即报考人员的户籍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在西藏自治区区域内,方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8月8日—17日。
网报地址: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建议使用“360安全浏览器”进行报考。
(二)报名程序
1.考生网上注册
请报考人员尽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报考人员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个人身份信息、上传经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本人半年内白底证件照片(未经审核工具处理的照片,系统无法识别,将影响后续报名操作)。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平台注册过的考生不得更换照片。考试合格后,报考人员网上注册报名时所上传的照片,将直接用于制作资格证书,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实行告知承诺制后,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已注册的报考人员无需重新注册,但须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系统显示出核验结果即表明在线核验已完成,报考人员须继续进行网上报名。
2.考生网上报名
注册成功后,考生登录服务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相应级别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西藏”,进入报考信息填写页面,请考生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成功填写报考信息后,请再次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考生将无法修改报名信息,请谨慎确认信息)。
(三)资格核查及缴费时间
注册时,身份信息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结果为“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无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系统将自动核验其报名资格,通过后直接缴费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届时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即可。
未通过系统资格核验的考生,须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现场人工核查适用人员范围:
1.报名信息确认后,不适用网上提交资料且系统自动资格核验未通过的人员;
2.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或存在其他异常情况的人员。
现场人工核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适用于:2002年以前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或军队院校毕业的考生)1份,提供专科、本科、研究生等学历中符合报名条件的任何一个学历(学位)即可。
现场人工核查时间:8月8日—18日。
现场人工核查地址: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拉萨市八一北路,西藏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服务楼4楼406办公室)。
网上缴费时间:8月8日—19日。
网上缴费方式:支付宝。
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及新增全区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藏发改价格〔2020〕298号),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85元/科。
(五)准考证打印
请已缴费的考生,于11月3日—6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告知承诺制有关事项说明
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将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我们将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相关要求,严格核查报名材料,加强对虚假承诺的惩戒,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
根据告知承诺制要求,报考人员需承诺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对报考人员将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
若一经发现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对虚假承诺的处理:
(一)给予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且不退还已缴费用。
(二)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
(三)报考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未按要求进行操作造成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二)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应试人员在答题前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届时成绩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请拟合格考生(所有科目均合格)在成绩公布后20日内,根据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新浪官方微博(新浪微博昵称: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关于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要求,做好考后资格复核工作。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一律视为资格复核不通过的考生,取消考试成绩及资格证书发放,请务必高度重视。
(四)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为杜绝考场抄袭等作弊行为,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答案等进行比对分析监测,无论抄袭、被抄袭或试卷答案雷同,均取消考试成绩。
(五)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见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
考试咨询电话:0891-6845920/6327335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一级消防工程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灭火救援工作的实际,将危险化学品分为( )大类。
A.7
B.8
C.9
D.10
为预防古建筑发生火灾,必须加强对古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下列关于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中,正确的有( )。
A.禁止使用大于40W的白炽灯
B.禁止在古建筑保护范围内堆存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C.严禁在古建筑内私接乱拉电气线路
D.禁止在古建筑的主要殿屋内进行炊煮
E.不应在古建筑内烧香
储存可燃物的仓库及类似场所照明光源应采用冷光源,其垂直下方与堆放可燃物品水平间距不应小于( ),不应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
A.0.1m
B.0.2m
C.0.3m
D.0.5m
参见《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第257页:储存可燃物的仓库及类似场所照明光源应采用冷光源,其垂直下方与堆放可燃物品水平间距不应小于0.5m,不应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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