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宁夏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时间多久一次,需要什么资料?

发布时间:2019-07-12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时间什么时候?多久一次?

“管理条例”规定:

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3年到期后应申请延续注册。继续教育在3年内参加一次并考试合格即可,目前(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建造师有效期延长为5年,但目前还未执行,还是以3年为准。一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都要举办一次,也有特殊的举办两年停一年再举办(北京今年二建暂停继续教育),可以留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建厅)官网上的通知,只要有班能培训就可以报名。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继续教育要求

1. 注册一个专业的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120学时,其中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

2. 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每增加一个专业还应参加所增加专业60学时选修班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二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水准测量中,设A点为后视点,B点为前视点。A点的高程是45.382m,后视读数为1.202m前视读数为1.302m,则B点的高程是( )m。

A.44.18
B.44.482
C.45.182
D.45.282
答案:D
解析:
2019版教材P48页
(2)b=HA+a-HP,可知HP=HA+a-b=45.382+1.202-1.302=45.282m。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GB50500-2013),关于暂列金额的说法,正确的是()。

A.已签约合同中的暂列金额应由发包人掌握使用
B.已签约合同中的暂列金额应由承包人掌握使用
C.发包人按照合同规定将暂列金额作出支付后,剩金额归承包人所有
D.发包人按照合同规定将暂列金额作出支付后,剩金额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所有
答案:A
解析:
2020新版教材P84页
暂列金额的定义,原文是已签约合同价中的暂列金额由发包人掌握使用。发包人按照合同的规定作出支付后,如有剩余,则暂列金额余额归发包人所有。


背景


某寒冷地区小农水重点县项目涉及3个乡镇、8个行政村,惠及近2万人,主要工程项目包括疏浚大沟2条,中沟5条,小沟10条,新建(加固)桥涵50余座,工程竣工验收后由相应村镇接收管理。项目招标文件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编制,招标文件有关内容约定如下:(1)投标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1日上午10:00;(2)工期为2013年11月20日~2014年4月20日;(3)征地拆迁、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中;(4)针对本项目特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分析工程实施的难点,并将相关风险考虑在投标报价中;(5)“3.4投标保证金”条款规定如下:3.4.1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金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和低价风险保证金;3.4.2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应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3.4.3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以废标处理;3.4.4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无息退还;3.4.5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修改和撤销投标文件,或中标人未在规定时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中标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某投标人对“3.4投标保证金”条款提出异议,招标人认为异议合理,在2013年10月25日向所有投标人发送了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函,但投标截止时间并未延长。


问题:


1.招标文件有关征地拆迁、施工用水、施工用电的约定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2.依据背景材料,简要分析本工程实施的难点。


3.招标人可以对“


3.4招标保证金”的哪些条款提出异议?说明理由。指出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


4.招标人未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不合理。理由:该三项工作属于施工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应由项目法人完成。


2.施工难点:(1)寒冷地区混凝土浇筑需采取温控措施;(2)寒冷地区,在涵身、反滤料填筑时要妥善解决好防冻问题:(3)本工程涉及地域范围广,地质条件复杂。


3.对3.4.1条款的异议:(1)可对3.4.1条提出异议。理由:投标保证金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而不是投标文件规定,不需提交低价风险保证金。(2)可对3.4.4条提出异议。理由: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应退还相应利息。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时间应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4.招标人未予延长投标截止日期不合理。理由:投标文件发生了修改后,且澄清和修改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应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本案例第1问主要考查征地拆迁、施工用水、施工用电三项工作的实施。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水建[1998]16号),建设项目在主体工程开工之前,必须完成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①施工现场的征地、拆迁;②完成施工用水、电、通信、路和场地平整(简称“四通一平”)等工程;③必须的生产、生活临时建筑工程;④组织招标设计、咨询、设备和物资采购等服务;⑤组织建设监理和主体工程招标投标,选定建设监理单位和施工承包企业。从以上工作内容得出.征地拆迁、施工用电、施工用水三项工作立在确定施工承包企业之前完成,所以招标文件的约定不合理。


本案例第2问主要考查本项目的实施难点,因为本工程为寒冷地区,疏浚工程易受低温天气影响,所以疏浚工程有施工难度。另桥涵工程涉及到砂浆和混凝土,也易受低温天气影响。


本案例第3问主要考查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和处理招标文件异议的规定。招标文件要求提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要求如下:①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基其基本账户转出;②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③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④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相应利息;⑤投标保证金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或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逾期送达的,将不被接受。


本案例第4问主要考查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通知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能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和修改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沿海地区某住宅工程由4栋地上12层,地下1层,结构形式完全相同的单体组成,其中地下室为整体连接地下室。该工程地下水系发达,地下水对钢筋混凝土结构有侵蚀作用。屋面设计为不上人屋面,炉渣保温后细石混凝土封面找坡,防水使用卷材铺贴的方法。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施工单位上报施工组织设计中,所有混凝土均采用预拌混凝土,水泥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零星砌筑及抹灰用砂浆现场拌制;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时对所采用水泥品种提出异议,要求更换。
事件二:时年8月16日,监理例行检查时发现现场砌筑用水泥出厂日期为5月10日,监理工程师认为此批水泥已过期,责令将此批水泥清退出场。
事件三:监理工程师还发现顶层墙体混凝土结构外观质量存在严重缺陷,通过核查该部位混凝土质量控制资料,判断对结构安全不造成影响,同意对现浇结构分项予以验收。
事件四:监理工程师检查屋面防水做法时,发现上下层卷材相互垂直铺贴,找坡层最薄处厚度为15mm,经请示总监理工程师并征得业主同意后,下令屋面防水施工停工整改。
【问题】
1.事件一中,该工程地下室结构混凝土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是否合适?说明理由;针对六大通用水泥,哪些适宜用于本工程地下结构混凝土中,哪些不适宜?
2.事件二中,监理工程师判定该批水泥已过期失效并责令清退出场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3.事件三中,针对混凝土结构外观质量存在缺陷,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方式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4.事件四中,指出屋面防水做法的不妥之处,并指出正确做法?

答案:
解析:
1.该工程地下室结构混凝土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不合适;
理由:因为地下水对钢筋混凝土结构有侵蚀,而普通硅酸盐水泥的耐腐蚀性较差,所以用在本工程地下结构混凝土中不合适。
对于六大通用水泥,其中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均不适宜用于本工程;而矿渣水泥、火山灰水泥、粉煤灰水泥、复合水泥均适宜用于本工程地下结构混凝土中。
2.监理工程师判定此批水泥过期失效并清退出场不合理;
理由:按照相关规范规定,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此批水泥目前虽已超过三个月,并不表示此批水泥已完全无用处,只是不能直接按原计划使用,应该重新取样进行复验,然后根据复验结果再作是否失效的判定。
3.监理工程师对混凝土结构外观质量存在缺陷处理方式不合理;
理由:按相关规范规定,混凝土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所以不应对现浇结构分项验收判定合格。针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正确做法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进行检查验收。
4.不妥之处一:上下层卷材铺贴时相互垂直。
理由:卷材宜平行屋脊铺贴,上下层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铺贴。
不妥之处二:找坡层最薄处厚度为15mm。
理由:找坡应按屋面排水方向和设计坡度要求进行,找坡层最薄处厚度不宜小于2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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