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牢记于心! 2020年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须知!
发布时间:2020-01-17
二级建造师是建筑类的一种职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万丈高楼平地起,唯有牢固的地基支撑才能让其屹立不倒。以为拿到二级建造师证书就万事大吉的小伙伴们可就大错特错了!没错!没注册的二建证书就是废纸一张,不值一钱。所以拿到证书的小伙伴,赶快行动起来去注册吧!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各位考生整理了以下的一些注册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后方能执业
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具体审批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
1、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2016年9月30日住建部公布对《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的内容进行了相关修改,其中主要修改的是第七条、第八条中的内容,另将“建设主管部门”修改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自2016年10月20日起施行。
2、修订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2017年7月2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修订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征求意见函。与原《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相比,共有九大变化值得关注。
3、注册证书电子化
目前有上海,江苏,浙江,陕西四省开始实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化。停发纸质注册证书,已发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使用。办理初始、变更、延续业务后改发电子证书。
4、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的六项业务
业务包含初始、变更、延续、增项、注销、重新注册。办理注册业务不收取任何中介或许可费用。
(1)初始注册
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2)变更注册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3)延续注册
注册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
(4)增项注册
注册建造师需要增加执业专业的,应当按照第七条的规定申请专业增项注册,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
(5)注销注册
证书注销注册,由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公告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
(6)不予注册
被不予注册的,在重新具备注册条件后,可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第七条、第八条规定重新申请注册。
二、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常见问题
二级建造师与一级建造师证书注册是否冲突?
如果二级建造跟一级建造是同一专业,那就只能用一个。如果二级的已经注册,那要么就把二级办理注销,然后注册一级;要么就把一级跟二级的注册在一起,那二级建造会自动注销。如果二级建造跟一级建造是不同专业,那把二级跟一级的注册在一家单位就成了,这种情况,这俩证书就只能在本省内使用了,不能跨省,所以还是建议把二级注销。
最后祝大家考试顺利!考试过程中不要慌,沉着应对。以上就是2020年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须知的一些内容,希望各位考生牢记。还有就是在考前,千万别熬夜,考试过程中别喝太多的水,稳住心态,稳扎稳打,相信自己,你一定可以的!
假如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到51题库考试学习网进行提问,我们会有专业的老师进行回答。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二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在大体积混凝土施工中,常用( )等方法减少水泥用量。
A.改善集料级配
B.降低水灰比
C.掺加混和料
D.掺加外加剂
E.提高施工水平
B.张拉设备的校准期限不得超过1年,且不得超过300次张拉作业
C.预应力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张拉前应进行检验
D.锚固完毕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电弧焊切割端头多余的预应力筋
E.封锚混凝土强度不宜低于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的80%,且不得低于30MPa
(1)承担预应力施工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1)张拉设备的校准期限不得超过半年,且不得超过200次张拉作业;
(三)预应力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进场检验;锚固完毕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切割端头多余的预应力筋,严禁使用电弧焊切割;
(4)压浆后应及时浇筑封销混凝土。封锚混凝土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宜低于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的80%,且不得低于30MPa。
B.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
C.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
D.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
E.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给他人承包
(一)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个人的;
(二)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的;
(三)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交由其他单位施工的;
(四)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房屋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钢结构工程除外;
(五)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
(六)劳务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的;
(七)劳务分包单位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周转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费用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分包行为。
总结: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的区别
B.贫混凝土
C.水泥粒料
D.水泥混合粒料
在粉碎的或原状松散的土(包括各种粗、中、细粒土)中,按配合比要求掺入一定量的水泥或石灰等无机结合料和水拌合而成的混合料,被称为水泥或石灰稳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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