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黑龙江二级建造师网上报名延期至4月13日

发布时间:2022-04-08


近日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发布了关于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重要通知,通知中明确了黑龙江2022年二级建造师网上报名延期的相关事宜,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大家带来了具体内容,一起来看看。

受疫情影响,部分考生未及时完成我省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经研究决定,将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延长至2022年4月13日24时,在线资格核查截止时间延长至2022年4月14日17时,网上缴费时间截止至2022年4月14日24时,其他安排不变。

报名时请注意:

1.报考前请仔细阅读《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操作流程》(详见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www.hljrsks.org.cn“操作流程”栏目)。

2.今年二级建造师考试使用新报名服务平台,所有报名考生均需重新注册个人信息(请考生提前完成注册,为报名预留充足时间),老考生往年考试成绩有效。

3.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考试报名资格核查采取“不见面”方式,考生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如无特殊情况,无需到现场核查。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4月12日

好的,以上就是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的全部内容,大家是否清楚了呢?如想了解更多关于二级建造师考试的内容,敬请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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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二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建筑室内给水管道安装工序后的正确顺序是()。

A.系统清洗、消毒→系统压力试验→防腐绝热→系统通水试验
B.系统压力试验→防腐绝热→系统清洗、消毒→系统通水试验
C.系统压力试验→系统清洗、消毒-防腐绝热→系统通水试验
D.防腐绝热→系统压力试验→系统清洗、消毒→系统通水试验
答案:B
解析:
室内给水管道施工程序
施工准备→材料验收→配合土建预留、预埋→管道测绘放线→管道支架制作→管道加工预制→管道支架安装→管道安装→系统压力试验→防腐绝热→系统清洗、消毒→系统通水试验。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030213),专业工程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有()。

A、 未能及时办理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
B、 未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义务与责任
C、 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
D、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发生损坏
E、 为施工方便,分包人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
答案:B,D,E
解析:
2.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选BDE

背景资料
某新建土石坝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包括大坝、溢洪道和放水涵洞,项目法人由某流域机构组建。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 1:溢洪道底板混凝土浇筑时出现了质量事故,经济损失 100 万。施工单位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及时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报告,迅速制定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报监理批准后实施,并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机构备案。
事件 2:在导流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在围堰工程位置进行了补充地质勘探,支付勘探费 2 万元。施工单位按程序向监理单位提交了索赔意向书和索赔申请报告。
事件 3:大坝基础工程完工后,验收主持单位组织制定了分部工程验收工作方案,部分内容如下:
(1)由监理单位向项目法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
(2)验收工作由质量监督机构主持;
(3)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代表组成;
(4)分部工程验收通过后,由项目法人将验收质量结论和相关资料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
事件 4:在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上级单位对该项目进行了质量监督巡查,并注重对参建单位质量工程进行考核。
事件 5:本工程各建筑物全部完工并经一段时间试运行后,项目法人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的代表开展竣工验收自查工作,召开自查工作会议,自查完成后,项目法人向工程主管部门提交了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工程部门提出:本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未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核定,不得验收。
问题:
1. 说明事件 1 中的事故类型及等级。指出并改正事件 1 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2. 事件 2 中,索赔的费用为多少?
3. 指出并改正事件 3 中分部工程验收工作方案的不妥之处。
4. 根据《水利部关于修订印发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水建管[2018] 102号),涉及施工单位施工质量保证的考核要点包括哪些内容?
5. 除事件 5 中列出的参加会议的单位外,还有哪些单位代表应参加自查工作和列席自查工作会议?工程主管部门的要求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1)较大质量事故。
(2)不妥之处:
不妥 1:施工单位按项目管理权限及时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报告。
理由:质量施工应由法人上报。
不妥 2:施工单位迅速制定质量事故处理方案。
理由: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应由法人组织制定。
不妥 3: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报监理批准后实施。
理由:本事故为较大质量事故,事故处理方案应经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后实施。
不妥 4: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机构备案。
理由:本项目法人由流域机构组建,只需要报流域机构备案,无需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施工单位不能索赔。因为该补充地质勘探的对象是围堰工程,为临时工程。
3.(1)由监理单位向项目法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不妥;应由施工单位提交验收申请报告;
(2)验收由质量监督机构主持不妥;验收应由项目法人(或委托监理单位)主持;
(3)验收工作组代表组成不妥;验收工作组成员应由项目法人、勘测、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等单位代表组成。
4.根据《水利部关于修订印发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水建管[2018]102 号),涉及施工单位施工质量保证主要考核要点包括:
(1)质量保证体系建立情况;
(2)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情况;
(3)施工现场管理情况;
(4)已完工程实体质量情况。
5.(1)参加自查工作单位:主要设备供应(制造)商、运行管理单位。列席自查工作会议单位: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
(2)主管部门的要求不妥当。
理由:工程竣工验收前,质量监督机构应对工程质量结论进行核备,未经质量核备,项目法人不得报验,主管部门不得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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