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紧看!2020年西藏自治区二级建造师考试的报名入口来了

发布时间:2020-01-19


随着时间流逝,我们迎来了2020年西藏自治区的二级建造师考试,有些小伙伴准备报名参加考试,但是却不知道二级建造师的报名入口在哪里?下面就让51题库考试学习网来告诉大家吧。

建造师制度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2003227日《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人事部、建设部依据国务院上述要求决定对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出台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2002]111号)。

2020年西藏自治区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入口:西藏人事考试网。

(一)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总和,其截止日期为报名当年年底。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有关要求,参加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香港、澳门居民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

二级建造师考试免试条件:

(二)符合上述(一)的报名条件,具有工程(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免试部分科目:

1、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2、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

以上就是本次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大家带来的关于2020年西藏自治区二级建造师的报名入口,请各位小伙伴合理安排自己的空闲时间,认真备考,希望大家早日取得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二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下列选项中除()的合同。

A.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B.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C.建设工程监理委托合同
D.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答案:C
解析:
2020版教材P109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可分为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可撤销的合同,当事人必须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内行使撤销权。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答案:A
解析:
2020版教材P124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所以为一年

按承载力计算不需要箍筋的梁,当截面高度小于( )mm时,可以不设置箍筋。

A.150
B.160
C.170
D.180
答案:A
解析:
2019版教材P20页
(二)2.(2)当梁截面高度小于150mm时可以不设箍筋。

(2014年案例二)
【背景资料】
根据下列材料,请回答:
某新建工业厂区,地处大山脚下,总建筑面积16000m2,其中包含一幢六层办公楼工程,摩擦型预应力管桩,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三:办公楼一楼大厅支模高度为9m,施工单位编制了模架施工专项方案并经审批后,及时进行专项方案专家论证。论证会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在行业协会专家库中抽出5名专家,其中1名专家是该工程设计单位的总工程师,建设单位没有参加论证会。
【问题】分别指出事件三中的错误做法,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错误做法:先专项方案并经审批,然后再专家论证。
理由:应先组织专项方案经论证,再进行审批。专家组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然后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后,再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2)错误做法:论证会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
理由:专项方案专家论证会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如果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3)错误做法:五名专家之一为该工程设计单位总工程师。
理由:本项目参建各方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4)错误做法:建设单位没有参加论证会。
理由:参会人员应有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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