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河南焦作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和科目,了解一下

发布时间:2020-07-18


2020年河南焦作的二级建造工程师考试时间已将公布,需要考哪些科目,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20年河南焦作二建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

2020年河南焦作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原定于5月,但受疫情影响,考试时间现定于20201031日、111日。

考试科目

二级建造师考试共有2大公共科目:《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二级建造师考试共有6个专业实务方向: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矿业工程、公路工程和水利水电工程。

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一个专业方向报考即可。

考试安排

二级建造师考试共1天半时间,分为3场考试,2020河南焦作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时间科目

1031

900120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4001600法规及相关知识

111

9001200专业实务(6个专业)

考试大纲

二级建造师考试大纲分为2种:综合大纲及专业大纲。综合大纲包括《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专业科目大纲《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共分建筑、公路、水利水电、机电、矿业、市政公用6个专业。

二级建造师考试大纲对二级建造师知识结构提出掌握、熟悉和了解三个层次的要求。既是考试命题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关键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复习备考的依据。

考试教材

二级建造师考试教材是由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编写委员会编写、由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的考试用书,可供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的考生和相关专业的工程管理人员学习使用,也可供高等院校相关专业师生教学参考。

二级建造师考试教材共有8本:《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机电工程管理与实务》、《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公路工程管理与实务》、《矿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

磨刀不误砍柴功,只有详细了解了考试情况,才能在考试的时候从容作答,剩下的时间也不算短,希望复习得还不算太满意的小伙伴可以继续巩固,相信只要不放弃,就会有成功的可能。祝大家考试成功!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二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巷道采用下山施工法时,要特别注意( )。

A.提升问题
B.通风问题
C.支护问题
D.跑车事故
答案:D
解析:
P91-94
斜巷道施工,无论是采用上山还是下山法施工,包括斜井施工,都必须防止跑车事故的发生,施工中必须设置各种防跑车装置并定期检查和更换钢丝绳。提高轨道铺设质量,加强轨道的维护,坚持"矿车掉道就是故"的安全理念,杜绝掉道事故的发生。

下列关于建筑工程发包、承包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为节约招标成本,建设单位可以将工程分成几个小的项目分别直接发包
B.总承包单位可以将全部的工程分别分包给不同的专业承包企业
C.除总承包合同约定外,各专业分包单位必须得到建设单位的认可
D.分包单位可将非主要作业分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
答案:C
解析:
2020版教材P98页
《建筑法》第24条:规定“禁止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因此A选项不符合题干要求。《建筑法》第28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因此B选项不符合题干要求。《建筑法》第29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因此C选项符合题干要求,是正确选项。《建筑法》第29条还规定:“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因此D选项不符合题干要求。考点:考查工程发包、承包制度

建造师李某申请延续注册,下列情况中不影响延续注册的是,(  )。

A.工伤被鉴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B.其始终从事技术工作,故无需且未参加继续教育
C.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3年
D.其负责的工程项目因工程款纠纷导致诉讼
答案:D
解析:
2019版教材P65页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3.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4.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5.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6.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7.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8.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9.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10.年龄超过65周岁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