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烟台办理2019年一级建造师增项资格证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15



关于山东烟台发布办理2019年一级建造师增项资格证书的通知,相信各位考生都已经了解了,那么具体通知是什么呢?现在一起和51题库考试学习网来看一下吧。

山东人事考试网发布《山东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及(增项)资格证书领取通知》,2019年山东一级建造师证书(含增项证书)从2020525日起开始领取,具体通知如下:

各县市区人事考试中心、市直及驻烟有关单位:

即日起开始办理2019年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合格证明。因疫情原因,请考生尽量选择证书邮寄,需现场办理证书的考生请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卫生措施。

办理需知: 为加强证书管理,确保证书发放安全,请考试合格尚未领取证书的考生于本通知规定日期内集中领取。未按时领取的证书,考试中心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按时领取的证书,将证书报送至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收回销毁。

二、领取方式:

(一)单位领取:单位开介绍信统一领取,领取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自取: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三)代领:代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考生身份证原件领取。

(四)证书邮寄:证书邮寄申请入口(请点击)

三、市直考生现场领取时间:2020520日—2020720日,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注:请考生根据报名点到相应的考试中心领取,县市区考生现场办理时间请咨询当地考试中心。

有关证书领取注意事项

1、如人数较多的单位,请尽量由单位人事科统一代为领取(凭单位公章),来之前请查询并记下所有职工的报名序号并按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

2、如个人前来领取成绩单,则请携带准考证,如准考证已遗失,请携带身份证和自己的报名序号;

3、代他人领取成绩单则需携带他人的准考证或身份证。

4、此次考试凡参加了考试的考生(除缺考、违纪和零分外)均有成绩单。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各位小伙伴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查阅,希望本文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如需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一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项目主管部门接事故报告后,按照管理权限向( )报告。

A.国务院
B.水利部
C.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D.项目主管部门
答案:C
解析:
2020版教材P208 / 2019版教材P211
发生质量事故后项目法人必须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项目主管部门报告,项目主管部门接事故报告后,按照管理权限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方法有( )。

A. 以施工地区作为成本核算对象
B. 以单项施工承包合同作为施工工程成本核算对象
C. 对合同分立以确定施工工程成本核算对象
D. 对合同合并以确定施工工程成本核算对象
E. 以工程类型确定施工工程成本核算对象

答案:B,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工程成本核算的对象。

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成本核算目的和要求,工程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方法主要有:以单项建造(施工)合同作为施工工程成本核算对象;对合同分立以确定施工工程成本核算对象;对合同合并以确定施工工程成本核算对象。

综上所述,正确选项为BCD。

下列关于地役权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地役权属于用益物权
B.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所有权人仍可自行决定是否设立地役权
C.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D.地役权未经登记,不能设立生效
E.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 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答案:A,C,E
解析:
地役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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