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级建造师要审核些什么

发布时间:2021-03-05


浙江一级建造师要审核些什么


最佳答案

核查的内容:

 1.报名期间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 

2.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各地人事考试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通知应试人员补充提交。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一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楼梯踏步最小宽度不应小于0.28m 的是( )的楼梯。(2013 年真题)

A.幼儿园
B.医院
C.住宅套内
D.专用疏散
答案:B
解析:
幼儿园楼梯踏步的最小宽度为0.26m,医院楼梯踏步的最小宽度为0.28m,住宅套内楼梯踏步的最小宽度为0.22m,专用疏散楼梯踏步的最小宽度为0.25m。

关于砌筑砖柱、砖垛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砖柱应选用整砖砌筑,断面宜为方形或矩形
B.砖柱砌筑应保证砖柱外表面上下皮垂直灰缝相互错开1/3砖长
C.砖垛应隔皮与砖墙搭砌,搭砌长度应不小于1/3砖长
D.砖垛外表面上下皮垂直灰缝应相互错开1/4砖长
答案:A
解析:
2020教材P117 / 2019教材P116
(三) 砖柱 ( 1 ) 砖柱应选用整砖砌筑。砖柱断面宜为方形或矩形。 ( 2 ) 砖柱砌筑应保证砖柱外表面上下皮垂直灰缝相互错开 1/4 砖长, 砖柱不得采用包心砌法。 (四) 砖垛砖垛应与所附砖墙同时砌筑。砖垛应隔皮与砖墙搭砌,搭砌长度应不小于 1/4 砖长。砖垛外表面上下皮垂直灰缝应相互错开 1/2 砖长

某工程项目位于市中心, 地下 2 层, 地上 16 层。 土方开挖深度为 6.8m, 地基施工图设计尺寸为 80m×100m, 地基基础设计为甲级。施工过程中, 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 1: 施工总承包单位委托了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对周围建筑物、 基坑回弹等进行重点监测。监测单位沿着基坑周边在基坑围护墙中部、 阴角处每边各布置了 3 个监测点, 并在基坑开挖完毕后开始进行基坑回弹观测。
事件 2: 主体结构一层封顶后, 施工单位对建筑物进行沉降观测, 因建设单位资金紧张项目停工 10个月。 施工单位仅在恢复施工时进行了一次沉降观测, 监理单位认为不妥责令施工单位整改。问题:
1.事件 1 中, 基坑监测的重点对象还有哪些? 指出基坑监测中的不妥之处, 并给出正确做法。
2.事件 2 中, 指出该项目沉降观测中的不妥之处, 并给出正确做法

答案:
解析:
1.(1) 基坑监测的重点对象还有: 支护结构水平位移、 地下管线变形、 地下水位等。
(2) 不妥之处有:
①施工总承包单位委托第三方对基坑进行监测不妥。
正确做法为, 应由建设方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监测。
②监测单位沿着基坑周边在基坑围护墙中部、 阴角处每边各布置了 3 个监测点不妥。
正确做法为, 应在基坑的中部、 阳角处好其他受力较大部位设置监测点, 且监测点的间距不应大于 20m(该基础设计尺寸为 80m×100m), 且每边不少于 3 个监测点。
③在基坑开挖完毕后开始进行基坑回弹观测不妥。
正确做法为, 基坑回弹观测不应少于 3 次: 第一次在基坑开挖前, 第二次在基坑挖好后, 第三次在浇筑基础混凝土之前。
2.不妥之处有:
(1) 主体结构一层封顶后, 施工单位对建筑物进行沉降观测不妥。
正确做法为, 建筑物沉降观测应在基础结构完工或地下室砌筑完工后开始观测。
(2) 施工单位仅在恢复施工时进行了一次沉降观测不妥。
正确做法为, 暂停施工的, 停工时及重新开工时各观测一次, 停工期间每 2~3 个月观测一次

某省重点水利工程项目计划于2013年12月28日开工,由于工程复杂,技术难度高,一般施工队伍难以胜任,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于2013年9月8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A、B、C、D、E五家施工企业发出投标邀请书。该五家施工企业均接受了邀请,并于规定时间2013年9月20~22日购买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规定,2013年10月18日下午4时为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1月10日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A、B、D、E四家企业提交了投标文件,但C企业于2013年10月28日下午5时才送达投标文件,原因是路途堵车。2013年10月21日下午由当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进行了公开开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7人组成,其中当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1人,公证处1人,招标人1人,技术、经济方面专家4人。评标时发现E企业投标文件虽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委托人授权书,但投标文件均已有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了单位公章。评标委员会于2013年10月28日提出了书面评标报告。B、A企业分列综合得分第一名、第二名。由于B企业投标报价高于A企业,2013年11月10日招标人向A企业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并于2013年12月12日签订了书面合同。
问题:
1.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2.C企业和E企业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分别说明理由。
3.请指出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4.请指出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5.招标人确定A企业为中标人是否违规?说明理由。
6.合同签订的日期是否违规?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1)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招标的做法不妥当。 (2)理由:该项工程属省重点工程项目,依据有关规定应该进行公开招标。
2.(1)C企业的投标文件应属于无效标书。
理由:C企业的投标文件是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才送达的,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应拒收C企业的投标文件。
(2)E企业的投标文件应属于无效标书。
理由:E企业的投标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委托人的授权书。
3.该项目的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及改正如下:
(1)在2013年10月21日开标不妥,招标投标法中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
(2)开标由当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开标的做法不妥,按照有关规定应由招标人主持。
4.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不妥之处及理由如下:
(1)评标委员会成员中有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人员不妥。
理由: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人员不可以参加评标委员会。
(2)评标委员会成员中有公证处人员不妥.
理由:公证处人员不可以参加评标委员会。
(3)评标委员会成员中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只有4人,不妥。
理由:按照规定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由7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必须要有5人或5人以上。
5.(1)招标人确定A企业为中标人是违规的。
(2)理由:在按照综合评分法评标时,因投标报价已经作为评标内容考虑在得分中,再重新单列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依据显然不合理,招标人应该按综合得分先后顺序选择中标人。
6.(1)合同签订的日期违规。
(2)理由:按有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即招标人必须在2013年12月10日前与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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