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应当对乙方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批和剔...

发布时间:2021-04-29


监理工程师应当对乙方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批和剔除修改意见吗


最佳答案

施工方案是施工单位编制,监理单位审核批准。
因为什么事情都要有计划进行,所以施工方案必须在施工工序开展之前编制,意思就是要有计划,采取什么施工工艺,组织方法,材料应用等,做到胸有成竹,运筹帷幄。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监理工程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计划工期等于计算工期的双代号网络计划中,关于关键节点特点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相邻关键节点之间的工作一定是关键工作
B.以关键节点为完成节点的工作总时差和自由时差相等
C.关键节点连成的线路一定是关键线路
D.两个关键节点之间的线路一定是关键线路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双代号网络计划时间参数的计算。在双代号网络计划中,当计划工期等于计算工期时,关键节点具有以下一些特性:(1)开始节点和完成节点均为关键节点的工作,不一定是关键工作。(2)以关键节点为完成节点的工作,其总时差和自由时差必然相等。(3)当两个关键节点间有多项工作,且工作间的非关键节点无其他内向箭线和外向箭线时,则两个关键节点间各项工作的总时差均相等。在这些工作中,除以关键节点为完成节点的工作自由时差等于总时差外,其余工作的自由时差均为零。(4)当两个关键节点间有多项工作,且工作间的非关键节点有外向箭线而无其他内向箭线时,则两个关键节点间各项工作的总时差不一定相等。在这些工作中,除以关键节点为完成节点的工作自由时差等于总时差外,其余工作的自由时差均为零。

某实行监理的工程,施工合同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约定,吊装机械闲置补偿费600 元/台班,单独计算,不进入直接费。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核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如图6-1 所示(时间单位:月)。

  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事件:
  事件1:开工后,建设单位提出工程变更,致使工作E 的持续时间延长2 个月,吊装机械闲置30 台班。
  事件2:工作G 开始后,受当地百年一遇洪水影响,该工作停工1 个月,吊装机械闲置15 台班、其他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合计25 万元。
  事件3:工作I 所安装的设备由建设单位采购。建设单位在没有通知施工单位共同清点的情况下,就将该设备存放在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安装前,发现该设备的部分部件损坏,调换损坏的部件使工作I 的持续时间延长1 个月,发生费用1.6 万元。对此,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承担部件损坏的责任。
  事件4:工作K 开始之前,建设单位又提出工程变更,致使该工作提前2 个月完成,因此,建设单位提出要将原合同工期缩短2 个月,项目监理机构认为不妥。
  问题:

指出事件3 中建设单位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项目监理机构应如何批复所发生的费用和工程延期问题?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事件3中,建设单位的不妥之处:在没有通知施工单位共同清点的情况下,将其采购的设备存放在施工现场。(1分)
理由:建设单位在其所供应的材料设备到提货前24小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双方共同清点结束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2分)
(2)项目监理机构应同意给予施工单位补偿费用1. 6万元,并延长工期1个月。(1分)
理由:建设单位采购的材料设备在未通知施工单位进行验收就存放于施工现场,由此发生的损坏丢失由发包人负责,且工作I为关键工作,损失的工期应给予顺延。(2分)

下列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质量保证金用以约束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合同义务
B.以承包人本期应获得的工程进度付款为基数,按约定的比例扣留本期质量保证金
C.质量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D.质量保证金从第一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开始起扣,直至最后一次支付工程进度款为止
E.在缺陷责任期满颁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时一并向承包人返还质量保证金
答案:A,B,D,E
解析:
4、质量保证金
(1)质量保证金是将承包人的部分应得款扣留在发包人手中,用于因施工原因修复缺陷工程的开支项目,用以约束承包人在施工阶段、竣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内按照合同要求对施工的质量和数量承担约定的责任。
(2)质量保证金的金额
第一,发包人和承包人需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每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应扣质量保证金的比例以及质量保证金总额(可以采用某一金额或签约合同价的某一百分比)。
第二,每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应扣质量保证金的金额:从承包人本期应获得的工程进度付款中,扣除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因物价浮动对合同价格的调整三项金额后的款额为基数,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比例计算。
第三,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
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3)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从第一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开始起扣,累计扣留达到约定的总额为止。
(4)质量保证金的返还
第一,监理人颁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
第二,发包人应在14 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规定核实承包人是否完成缺陷修复责任。
第三,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将剩余质量保证金返还承包人。
第四,如果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还没有完成全部缺陷修复或部分单位工程延长的缺陷责任期尚未到期,发包人有权扣留与未履行缺陷责任剩余工作所需金额相应的质量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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