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如何注册
发布时间:2021-12-13
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如何注册
最佳答案
1、申请
申请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注册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本单位所在地的省级或者地(市)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交注册申请材料。
2、受理
程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收到注册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凭证并载明理由。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地市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注册申请后,应当在三日内将申请材料送至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审查标准对受理人员移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符合标准的,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报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不符合标准的,书面写明审查意见及理由后将申请材料报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时限: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地市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申请后,在三日内将申请材料送至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3、审批
程序: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对申请人条件和注册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注册决定。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作出注册决定的,经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时限: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对申请人条件和注册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注册决定,不能作出注册决定的,可以延长十日并告知申请人。
4、告知
程序: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作出注册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颁发相应级别的注册证、执业印章,并向社会公告;对作出不予注册决定的,应当出具不予注册决定书并载明理由。
岗位职责及权限:对行政许可申请作出决定。
时限:作出注册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颁发相应级别的注册证、执业印章,并向社会公告。
5、发证
受理: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注册证、执业印章式样由公安部消防局统一制定,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组织制作。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一级消防工程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爆炸性气体、可燃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环境,按其出现的频率和持续时间分为( )个区域等级
A.2
B.3
C.4
D.5
B
【解析】爆炸性气体环境按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分为:
①0级区域(0区):在正常运行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的场所。
②1级区域(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
③2级区域(2区):不可能出现(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
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按建(构)筑物室外消防用水量和每个室外消火栓10-15L/s的消防用水量计算确定。()
建筑消防性能化设计目标的性能判定标准应能够体现由火灾或消防措施造成的人员伤亡、建筑及其内部财产的损害、生产或经营被中断、风险等级等的最大可接受限度。常见的性能判定标准可分为生命安全标准和非生命安全标准两类。下列属于生命安全标准的是( )。
A.热效应
B.毒性
C.能见度
D.防火分隔物受损和结构的完整性
E.暴露于火灾中财产所造成的危害
爆炸性气体、 易燃液体和闪点低于或等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 爆炸性粉尘或易燃纤维等统称为爆炸性物质,其分为( )类
A.2
B.3
C.4
D.5
B
【解析】
爆炸性物质可分为三类:
I 类(矿井甲烷);
Ⅱ类(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含蒸气、薄雾);
Ⅲ类(爆炸性粉尘,含纤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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