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的设备监理人员专业培训
发布时间:2021-06-20
中国设备监理协会近日公布了2021年度设备监理人员专业培训计划的通知,各位需要参加继续培训的设备监理师,请仔细阅读本文。
各设备监理机构和从业人员:
为满足广大设备监理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培训需求,根据《设备监理人员专业培训实施办法》,中国设备监理协会将按计划开展2021年度设备监理人员专业培训,计划安排如下:
培训内容为设备监理人员专业培训通用课程,培训合格人员将颁发设备监理人员专业(高级/专业/助理)培训证书。具体培训日期、地点和报名方式,请随时关注协会网站的招生通知。
欢迎有培训需求的地方行业自律组织、行业机构以及设备监理机构与人员,联系办理具体报名事宜。
协会网站专业培训信息专栏:http://edu.capec.org.cn/
联系:执业资格与培训部
联系人:王冠华、路柠珲
电话:010-64221783-809/806
邮箱:capecpeixun@126.com
中国设备监理协会
2021年1月4日
原文链接:http://www.capec.org.cn/userfiles/ca492a2513b049aebff2b0274db3a8d4/files/cms/article/2021/01/%EF%BC%881%E5%8F%B7%EF%BC%892021%E5%B9%B4%E8%AE%BE%E5%A4%87%E7%9B%91%E7%90%86%E4%BA%BA%E5%91%98%E4%B8%93%E4%B8%9A%E5%9F%B9%E8%AE%AD%E8%AE%A1%E5%88%921(1).pdf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今天为大家带来的2021年设备监理人员专业培训计划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了解更多设备监理师考试相关信息,请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设备监理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以下情况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的有( )。
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B.财产受到损害要求赔偿的
C.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的
D.寄存财务被丢失或损毁的
E.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解析: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保护其权利时,法律规定消灭其胜诉权的制度。诉讼时效也称消灭时效。
《民法通则》规定,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在设备工程监理资料的管理上,负有领导责任的是( )。
文件体现了监理机构在设备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使设备工程顺利展开,对质量、投资和进度的控制以及对项目实施进程进行的有效监控。
A.文件合同类
B.监理工作文件类
C.竣工验收文件类
D.设备工程经济及技术资料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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