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指路明灯!你知道吗?2020年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还能这样获得!
发布时间:2020-01-17
各位考生,自2005年首次举办注册设备监理师考试以来,今年已经正式进入第15个年头了,不知道各位小伙伴们是否想知道如何取得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不要着急,51题库考试学习网今天帮大家分析分析如何取得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
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取得(请注意阅读哦):
1) 在实施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之前,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可通过考核认定办法取得。考核认定办法由人事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另行制定;
2) 通过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即是《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设备监理合同管理》、《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三门考试满分140分,需达到84分即为及格,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考试满分120分,需达到72分才为及格。)
通过上述两种方式皆可取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
相信通过上面的了解,各位考生都知道应该如何取得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了,希望各位考生能够了解各个重要时间节点,尤其是考试时间,据悉,今年的考试时间为9月5-6日,希望各位小伙伴们不要错过考试。另外,51题库考试学习网希望各位考生诚信考试,取得优异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设备监理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可以质押的权利是( )。
A.汇票、本票、支票
B.存款单、仓单、提单
C.专利权、著作权中的人身权
D.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E.商标专用权
解析: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给债权人占有,用以担保债权实现的法律形式。质押后,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质押的动产或权利优先得到清偿。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或权利为质物。质权属于约定的担保物权,以转移占有为特征。质押包括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1)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可以作为质押的动产没有限制。
(2)权利质押:是指将一般的权利凭证交给债权人占有的担保。可以质押的权利包括:
①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②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③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④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B.ISO 9001
C.OHSAS 18000
D.ISO 14000
在实际生产中,由于设备监理人员或制造、储运、安装等承包人员的麻痹思想等造成的损失在风险因素中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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