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设备监理师考试报考条件
发布时间:2019-02-08
设备监理师报考条件如下: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评聘为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技术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专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5年。
3、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本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4、取得工程技术专业硕士以上学位,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二)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于2002年底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和“设备监理合同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学位证书、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等材料。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设备监理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业主和承包商收到授权委托书副本时
C.工程师向助手签发授权委托书后第14天
D.业主和承包商收到授权委托书副本后第14天
设备监理项目目标系统至少表现为( )等方面。
A.时间
B.成本
C.组织
D.技术性能
E.环境
下列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规定的叙述正确的是( )。
A.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B.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
C.故意提供虚假情况
D.诱导当事人签订合同
E.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解析:《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2020-01-17
- 2020-01-17
- 2020-01-17
- 2020-01-17
- 2020-01-16
- 2020-01-17
- 2020-01-17
- 2020-01-17
- 2020-01-17
- 2019-02-08
- 2020-01-17
- 2020-01-17
- 2021-05-07
- 2020-01-17
- 2020-01-17
- 2020-01-17
- 2020-01-17
- 2020-10-31
- 2020-01-17
- 2020-07-19
- 2019-02-07
- 2021-05-06
- 2020-01-17
- 2019-02-08
- 2019-02-07
- 2021-05-12
- 2019-02-07
- 2020-01-17
- 2019-02-07
- 2020-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