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第七批申请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04-12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刘美慧等8人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吾石华1人不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公示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18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8924)。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详细名单:

刘美慧等8人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

吾石华1人不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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