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2020年电气工程师证的报考条件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0-07-02


小伙伴们看过来!你们知道2020电气工程师考试报名条件吗?跟着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来了解一下2020电气工程师考试报名条件,查看自己是否满足报名条件,能否报名参加本次考试。

2020电气工程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十条的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1、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3、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4、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三)免试条件

截止到200212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4、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7、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8、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好了,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各位小伙伴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查阅,希望本文对各位有所帮助,预祝各位取得满意的成绩,如需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电气工程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钢铁厂新建一座110/10kV变电所,其两回110kV进线,分别引自不同的系统X1和X2。请回答下列问题。
假设110kV侧采用上图所示的单母线分段接线,两条线路、两台主变压器均分别运行,单台容量均为31500kV* A,电抗uk=10. 5%;系统X1短路容量为2500MV * A,系统X2短路容量为3500MV*A,架空线路L1长度为30km,架空线路L2长度为15km;(110kV架空线路电抗平均值取0.4Ω/km),按已知条件计算10kV 1母线最大短路电流应为下列哪一项数值? ( )
(A)11.85kA (B)13.5kA
(C)14.45k

A (D)22.82kA
答案:A
解析:
《工业与民用配电设计手册》(第三版)P128表4-2计算各元件电抗标幺值。

n阶行列式Dn=0的必要条件是( )。

A.以Dn为系数行列式的齐次线性方程组有非零解
B.Dn中有两行(或列)元素对应成比例
C.Dn中各列元素之和为零
D.Dn中有一行(或列)元素全为零
答案:A
解析:

某新建办公建筑,高126m,设避难层和屋顶直升机停机坪,请回答下列问题。
说明本建筑物的消防设备供电干线及分支干线,应采用哪一种电缆?( )
(A)有机绝缘耐火类电缆 (B)阻燃型电缆
(C)矿物绝缘电缆 (D)耐热性电缆

答案:C
解析: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第13.10.4.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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