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知:四川人社局关于注册电气工程师考试告知承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09
各位小伙伴注意啦,四川人社局关于注册电气工程师考试告知承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发布了,现在就和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看看吧。
一、报考条件设立
全国统一组织的各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按照资格考试有关行业主管部委的规定执行,我省不再另行制定。
我省自行组织的各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单位),结合我省实际研究确定。
二、承诺信息填报
应试人员应在报名时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仔细对照报考条件,按考务文件规定登录指定网站填报相关信息。
应试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须本人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以下简称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
报考承诺书的内容主要包括:确认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等告知事项;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相应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三、报名资格核验
(一)应试人员报名资格核验,按属地原则(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进行。
(二)应试人员填报的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由报名系统自动完成核验,无需携带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审查。
(三)无法由系统核验的应试人员,须在指定网站上传身份证明和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照片,由报名点所在地的省级或市(州)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通过报名系统进行人工核验;对存疑的应试人员,可要求其提供资料到现场核验。
(四)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须由资格审查人员在资格核验时间内对其相关信息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四、公示及复核
(一)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及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由负责该项考试的省级考试机构在有关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凡有举报投诉的,由报名点所在地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
(三)经复核确认为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承诺的,报名点所在地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出考试成绩无效等处理,并将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以上就是今天的全部内容了,四川的考生根据自己的情况自行收藏查阅,如需了解更多电气工程师考试的相关内容,请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电气工程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A)离地10m高,30年一遇15min平均最大风速
(B)离地10m高,20年一遇10min平均最大风速
(C)离地10m高,30年一遇10min平均最大风速
(D)离地10m高,30年一遇10min平均风速
A.电压在10kV以上、容量在10MVA及以上的变压器;
B.6.3MVA及以上的并列运行变压器;
C.6.3MVA及以下单独运行的变压器;
D.对于电压为10kV的重要变压器(当电流速断灵敏系数不符合要求时)。
(A) 应按二次电流及保护灵敏度确定一次回路起动电流
(B) 应按接地电流确定一次回路起动电流
(C) 应按电流互感器准确限值系数确定一次回路起动电流
(D) 应按电流互感器的容量确定一次回路起动电流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2020-07-29
- 2020-01-03
- 2020-01-08
- 2020-01-12
- 2020-07-26
- 2020-04-30
- 2020-08-10
- 2020-06-26
- 2020-07-31
- 2020-07-26
- 2021-08-13
- 2020-06-24
- 2020-06-05
- 2020-02-26
- 2020-07-13
- 2020-01-17
- 2019-08-02
- 2020-07-30
- 2021-04-18
- 2020-07-13
- 2020-05-07
- 2020-08-05
- 2020-07-31
- 2020-05-16
- 2020-07-25
- 2021-04-18
- 2020-06-07
- 2020-08-07
- 2020-07-30
- 2020-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