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城乡规划师《城市规划原理》章节练习(2021-08-10)

发布时间:2021-08-10


2021年城乡规划师《城市规划原理》考试共题,分为。小编为您整理第十章 城市规划实施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城市规划实施是指(  )。【单选题】

A.政府根据法律授权负责城市规划实施的组织和管理行为

B.将预先协调好的行动纲领和确定的计划付诸行动,并最终得到实现

C.城市发展和建设中的所有建设性行为都应该成为城市规划实施的行为

D.城市规划实施包括了城市发展和建设过程中的所有建设性行为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主要考核的是城市规划实施的基本概念。即城市规划实施就是将预先协调好的行动纲领和确定的计划付诸行动,并最终得到实现。 重点掌握城市规划实施的含义、作用与机制。

2、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中,不包括(  )。 【单选题】

A.立法机构监督

B.行政监督

C.社会监督

D.经济监督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主要考核的是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在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行政监督检查; (2)立法机构监督; (3)社会监督。 熟悉现行的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手段。

3、城市规划的实施体系的目的就是将经法定程序批准的法定规划付诸实施,下列不属于其基本内容的是(  )。 【单选题】

A.城市规划实施的组织

B.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

C.城市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

D.城市规划法律法规建立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的是城市规划的实施体系的目的,即将经法定程序批准的法定规划付诸实施。其基本内容包括城市规划实施的组织、城市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和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 关键要掌握现代城市规划的基本特点与构成。

4、实施城市规划的政府行为,主要包括(  )。【多选题】

A.规划手段

B.政策手段

C.财政手段

D.管理手段

E.法律手段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主要考核的是政府根据法律授权负责城市规划实施的组织和管理,其主要的手段包括四个方面,即规划手段、政策手段、财政手段、管理手段。 熟练掌握实施城市规划的政府行为。

5、下列政策中,(  )与城市规划之间的契合程度,将会直接影响到城市规划的实施。 【多选题】

A.产业政策

B.教育政策

C.土地政策

D.环保政策

E.经济政策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主要考核的是影响城市规划实施的基本因素。在地方政府层面,政府相关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即使这些政策主要是从行政行为的其他方面出发的,但与城市规划之间也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产业政策、教育政策、土地政策、环保政策等,这些政策与城市规划之间的契合程度,将会直接影响到城市规划的实施。因此,行政统一原则的贯彻程度以及相应的机制和体制,都直接影响到城市规划能否得到有效的实施。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城乡规划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对行政处罚应遵循原则的表述中,有误的是( )。

A: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B: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只能作为行政处罚辅助的依据
C: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D: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答案:B
解析:

根据法律关系规范构成要素,判断下列对应关系正确的是( )。

A.制定和实施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法——处理
B.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假设
C.编制城乡规划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处理
D.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拆除——假设
E.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由原发证单位吊销资质证书——制裁
答案:A,C,E
解析:
处理:是指法律规范中为主体规定的具体行为模式,即权利和义务。它指明人们应当做什么、禁止做什么、允许做什么,以此指导和衡量主体的行为。BD选项属于“处理”。

关于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城市性质属于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
B.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必须落实上位规划的强制性要求
C.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强制性内容和指导性内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必要的互换和取舍
D.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必须提出专题报告,报原规划审批机关审查批准
E.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可作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建设项目的参考
答案:B,D
解析:
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特点、原则。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刑侦赔偿的主管机关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 )作出赔偿处理决定。

A.一个月以内
B.两个月以内
C.三个月以内
D.四个月以内
答案:B
解析:
两个月以内
《国家赔偿法》第九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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